這種老年人缺乏基本的道德素養,這樣的行為毫無疑問必須要受到輿論的譴責(此刻他正在受輿論的譴責),如果觸及法律法規,也一定要讓他接受懲罰,通過這種輿論渲染,我相信民眾對於提倡公共場所幫助弱者的行為,逐步都能理解認知正確的意義,往後這個老人遇到同樣的情況應該對自己的行為產生積極的影響。我個人始終認為,這種現象是少數的,發生了,作為反面教材宣傳,對凈化社會環境起正面作用。但因此就否定人類社會積極倡導的美德,就不應該且必須抵制了。比如你看到有人不自覺排隊,就可以不用排隊。比如你今天看到一條新聞扶助老年人反被勒詐,往後遇到就可以無視甚至發展到見死都不救了﹉那可想而知我們存在的社會環境?除了具有反人類特性的人,沒有人願意生活在那種世界。最後我想說的還是那句話:人都會有需要別人幫助的時候,今天付出的一個小小善意或許就是明天你得到幫助的機會。不過你要是有不同的看法,我也能夠理解接受。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為老弱病殘孕婦嬰兒讓座是中華民族的美德,如果把別人的美德當應有的享受還打人,建議法律對這種人不要手軟!否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變成了一句空話,助長了這種違法人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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