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院會於9月5日審議通過考選部所提「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規則第六條附表二修正案」。
    考選部部長董保城表示,本次修正主要係配合用人機關法務部實際執行業務需要,修正三等考試檢察事務官類科偵查實務組部分應試專業科目,將原「犯罪學」及「英文」二科目修正為「民法總則與債權、物權編」及「強制執行法」;檢察事務官類科電子資訊組部分,將「資料結構」修正為「資通安全」。新修正應試科目將自103年本項考試開始適用。

資料來源:考選部官網http://wwwc.moex.gov.tw/main/news/wfrmNews.aspx?kind=3&menu_id=42&news_id=1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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