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初的大雪,本是瑞雪兆豐年的開端。
事件起因,來自於2017年12月13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無線電管理局發布的《微功率短距離無線電發射設備技術要求(徵求意見稿)》,並要求2018年1月15日截至徵求意見。
很多企業在總結2017、展望2018的緊要關頭,尤其是LoRa陣營,一下亂了陣腳,何去何從?
主要爭論焦點:
1、使用頻率:470-510MHz
LoRa相關企業在初期使用這個頻段,就被工信部無線電管理局屢次警告,無論是LoRa還是NB-IoT,本來就不允許使用這個頻段,現在逐步形成了對廣播電視的大範圍的威脅,成為事實上的黑色產業鏈。
2、是否會扼殺小無線市場
反觀NB-IoT,3GPP的中庸之道,讓全球產業鏈形成竟合關係,著實是一個良策!你如果不想用華為晶元,你還可以選擇高通、中興、MTK、RDA等等,在國內,你不想用聯通的網路,你還可以選擇電信、移動的網路,更何況,還有不斷的技術迭代和適應未來物聯網場景發展的能力。
3、限單頻點使用,不能用於組網應用
在滿足條件下,可以用於無線電計量儀錶使用。但有些企業非要組一張大網,從監管角度來說,一不知道你連的設備是什麼,二不知道你搜集的數據到哪裡了,三不知道你企業的生命周期到何時。無序發展之後,待到大面積組網後在撂挑子,損害的將是更大的被連接對象。
4、會不會是利益團體的競爭行為
NB-IoT,
雖然只是一項技術,
但開啟了物聯網技術的創新大門!
當年,在做數據通信的時候,糾結過幀中繼/ATM和TCP/IP的選擇;在做嵌入式設備的時候,糾結過VxWorks和Android的選擇;在選擇NB-IoT和LoRa的時候,看看下面這張圖:
下面再重溫一下徵求意見稿,此舉實在是從大局出發、長遠考慮,屬於高水平的頂層規劃。
微功率短距離無線電發射設備一般用於單向或雙向的低功率短距離通信,具有覆蓋頻率寬、使用範圍廣、設備數量大特點,涉及工科醫等生產生活各個領域。根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國家無線電管理機構規定的微功率短距離設備無需辦理頻率使用、台站設置和設備型號核准許可,且該設備不能干擾其他依法開展的無線電業務,也不能提出免受其他無線電業務有害干擾的保護要求。
在滿足傳輸數據時,其發射機單次工作時間不超過5秒的條件下,470-510MHz頻段可作為民用無線電計量儀錶使用頻段。限單頻點使用,不能用於組網應用。
若使用頻率與當地聲音、電視廣播電台頻率相同時,不得在當地使用;若對當地聲音、電視廣播接收產生干擾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待消除干擾或調整到無干擾頻率後方可重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