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覺得滿文軍之所以替陳羽凡喊冤,只不過是想借人之手為自己開脫罷了。滿文軍有過吸毒史,已經沉寂多年,是不是有想蹭熱度藉機復出的嫌疑呢?

本人覺得封殺吸毒藝人是還人間一個公道,我們不應該給吸毒藝人機會。

至古到今,黃賭毒都是禍國殃民之道,這其中尤其以毒最為厲害,作為一個公眾人物,你說你不給大眾樹立良好形象也就罷了,你颳起這種不良之風就應該遭到徹底封殺。

明星吸毒造成的影響是不可估量的。你說在娛樂圈亂搞男女關係,大眾聽聽僅當一樂,你說你偷稅漏稅幾個億,大眾有那個偷稅的心也沒那麼多錢。唯獨吸毒,現在毒品泛濫,價錢不高,很多青少年看著明星都吸毒,吸完沒事,該復出該復出,該享受享受,很多人自己也想試試,這樣就完全到了禍害下一代的程度了,你說影響大不大,你說吸毒的明星應不應該封殺?

是,殺人不過頭點地,人都會犯錯,但作為公眾人物,你得看自己犯的什麼錯,有的錯誤會造成不可估量的壞影響,所以封殺吸毒藝人是順民心,得民意之舉,作為一個有良心的大眾,我們不應該給他們任何機會。


首先我的觀點是支持這種做法的,犯了錯應該為自己所做的事情承擔後果,給與堅決打擊。

原因一:滿文軍本人就涉毒跟陳羽凡屬於同一類人,自己都是屬於「劣跡藝人」中的一員,沒有任何資格對此類事情來發表自己的看法,雖然事後他專註於公益挽回了自己的一點形象,但終究還是被粉絲們所吐槽。

原因二:不能助長「劣跡藝人」的歪風邪氣,發現涉毒的明星不少,尤其他們作為公眾人物,在確實發生了這種事情之後還能夠出現在大眾眼前,帶來的負面影響比較巨大,一些不懂危害的青少年可能回去效仿或者改變價值觀,認為吸毒是能被再次接受的。

原因三:多家機構和團體都是簽署《北京市演藝界禁毒承諾書》的禁令,也是說明著演藝圈已經不會再有他們的身影出現了。既然有了明令禁止還要去觸碰紅線,那隻能送他們兩個字「活該」,這樣的明星哪怕之前有多麼耀眼也得打入谷底。

原因四: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自己做錯事情不接受苦果,還認為大家的做法大苛刻,物以類聚人以群分,滿文軍表面為陳羽凡喊冤其實也是想問自己博得一絲同情,朋友們你還會支持這樣的藝人嗎?


明星涉毒在大部分吃瓜群眾心中是零容忍的,所以只要沾毒基本上演藝生涯就意味著結束了。就在大家在為陳羽凡吸毒唏噓時,因涉毒被封殺的滿文軍發聲了,稱這是把罪不至死的人用封閉、封鎖的方式殺死,比真殺更慘無人道。滿文軍夠大膽,說這樣的話。言外之意要求再給一次機會的意思。

一:滿文軍是為自己喊冤。如果滿文軍不曾吸毒處理,說這些話還可苟同,出於人性的善良和同情,但也不合法合理。自已是涉毒的娛樂圈人員,說出這些,叫人佩服!二:滿文軍的處理不冤。不管是誰?特別是娛樂圈的人,屬公眾人物,作品有影響力,人品也是有影響力的,娛樂圈涉毒人員,將怎麼處理?誰都知道,滿文軍又不是娛樂圈涉毒處理第一人,陳凡羽更不是第一人,不用喊冤了。

三:娛樂圈涉毒人員,風光不再。娛樂圈的涉毒人員,被封閉,這個話有點不準確;被封殺是事實,只是在事業上,說什麼比殺死慘無人道。話太過,也不是事實,要不得,只能算胡說八道。四:娛樂圈涉毒人員處理後,生活不如以前是肯定的。三百六十行,行行養活人,走娛樂之路,只是一種活法,沒走這條路的人,是絕大多數,一樣也可活得很好,很精彩。

滿文軍你現在駐唱,我看也是一種活法啊!滿文軍和陳羽凡是「同病相憐」吧。作為公眾人物,吸毒帶來的破壞力和影響力更大,如果不封殺,難不成還當你們是英雄?真真可笑!!!浪子當然可以回頭,但先把自己做的孽還完了再說!!曾經的滿文軍曾經吸毒入獄。拿著觀眾捧出來的榮譽,享受著鮮花與掌聲,不去規範自身,開始「同病相憐」了。

聚眾吸毒這性質,你有什麼理由要求大眾去原諒你?在你搖頭晃腦的享受著時,有沒有想過為了打擊毒品,犧牲了多少緝毒警呢?現在生活不如以前,就來乞求原諒,當初逍遙時,你可曾想過他人呢?明星吸毒,影響更惡劣,畢竟明星都有眾多的粉絲在或多或少的去模仿明星的行為。

如果吸毒不嚴懲,那麼對於很多的普通民眾怎麼會有震懾力呢?不出重拳的懲罰就是隔靴搔癢,還有可能起到反作用,所以,質疑懲罰的措施,不如去質疑自己的過失!重新做人吧,滿文軍!對此,你怎麼看呢?


滿文軍為陳羽凡喊冤,應該。因為是同病相憐。都是藝人吸毒的楷模。被封殺覺得委曲,冤。如果一個國家沒有法規的約束,如果一個公眾人物吸毒違法,不予懲罰,讓他繼續成為公眾人物,繼續他的本行,其社會影響有多大?多惡劣?國家的尊嚴,法律法規的約束力,中國的文明建設還要嗎?滿文軍,不好好做人,改正錯誤,吸取教訓。還有臉為別人喊冤嗎?你配嗎?你有資格嗎?先撤泡尿照照自已再說別人吧。


滿文軍為之鳴不平的是「藝人吸毒後處理」中的「被封殺」方式。我很好奇這個「封殺」是由誰來實施實行的?依據什麼規定來作出「封殺」決定的?但似乎沒有一個明確的機構來依據明確的規定作出明確的一紙「封殺」命令。就好像前幾天一個新聞說某女演員被一個「副導演群」進行了「封殺」。這種「封殺」似乎都是行業內某些權勢人物能夠做出來的決定。假如吸毒藝人自己是公司的老闆,估計不存在被自己公司封殺的問題。若藝人吸毒後被封殺是行業內的自律行為,那麼顯然封殺行為的動機是為了市場利益。就好像廚師要端出一碗菜,裡面原料要新鮮。假如原料有問題,做出菜可能會被退單,那麼這份問題原料被封殺不被使用,就是廚師根據食客需求做出的決定。所以,滿文軍發聲呼籲的對象是行內人,聽不聽也是行內人。究竟會不會封殺取決於娛樂市場觀眾受眾的反應。也取決於由市場反應所決定的廣告,贊助,資本運作商的反應。


個體性吸毒傷害的是自己,違法自有法律懲處,該判刑就判刑,但附加的道德攻擊行業封鎖的確是毫無道理而且很不公平。然而這個社會充滿戾氣,山呼海嘯之中沒人聽見你微弱的辯解,即使被聽見,也只會激起更大的嘲笑和斥責;即使有人聽見之後內心覺得有點道理,在洶洶民意的裹挾之下也不敢發聲,甚至為了保護自己更加兇狠地表演,進入惡性循環。假如這種群體效應被人利用甚至強化以達到其個人目的,那這個人就是不世出的魔頭,比如希特勒。


你消聲逆跡這麼多年,社會發展的很好啊,不要為正義的事發逆聲,戲子也是工作,但不要把自己看的太了不起,十四億人口十四億演員,演的都是真實的自己,用一句流行語,中國就不缺人,特別是唱歌演戲的,可不要把演戲的唱歌的看的太重,只是不正確的人生觀承全你們,但真正有思想的中國人根本沒拿你們當二萬,只當個腰雞而以,自己還不知道自己是誰了呢。


滿文軍為陳羽凡喊冤,應該。因為是同病相憐。都是藝人吸毒的楷模。被封殺覺得委曲,冤。如果一個國家沒有法規的約束,如果一個公眾人物吸毒違法,不予懲罰,讓他繼續成為公眾人物,繼續他的本行,其社會影響有多大?多惡劣?國家的尊嚴,法律法規的約束力,中國的文明建設還要嗎?滿文軍,不好好做人,改正錯誤,吸取教訓。還有臉為別人喊冤嗎?你配嗎?你有資格嗎?先撤泡尿照照自已再說別人吧。


這是上帝視角的蹭熱度,你們同意嗎


活該,不自律的公眾人物,就是沒有功德心的敗類!誤導作用不亞於毒藥,一輩子不能讓他們翻身!你們辜負了國家的培養,欺騙了觀眾的信任,不潔身自愛,是害了自己也害了別人,你還冤枉了!你若是吃不上飯的普通人,誰懶得理你,誰在乎你!你也沒有吸毒的資本啊。飽暖生閑事,饑寒落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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