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句話是徐志摩對陸小曼說的。徐志摩34年短暫的生命中有過3個女人。他們分別是原配張幼儀、插足的林徽因、再婚的陸小曼。

一、徐志摩與張幼儀

張幼儀是徐志摩的原配,家世顯赫,門庭富貴,二人可謂門當戶對。1918年,生下長子後,徐志摩留學英國。

1920年,張幼儀追隨去往英國。可惜,年年歲歲花相似,歲歲年年人不同。兩年之間,一切都已物是人非。

徐志摩和張幼儀的唯一合照

在英國,徐志摩對張幼儀非常冷淡,並不顧張幼儀懷有身孕,提出離婚。這是為什麼呢?

原來,徐志摩狂熱的愛上了另一位女子——16歲的情竇初開的美女林徽因。

林徽因照片

徐志摩當時已經為愛瘋狂了,他堅持離婚並要求張幼儀打胎。並且不負責任地將張幼儀一人撇在英國沙士頓,一走了之,不見蹤影。

一籌莫展的張幼儀只好寫信求助巴黎的二哥張君勱。挺著肚子從英國來到法國。1922年,生下次子。一直杳無音信的徐志摩露面了——是急不可耐來簽署離婚協議的。全然沒有想想妻子懷胎十月、客居他鄉的艱辛,也沒有問問尚在襁褓中的嬰兒要如何將養。斷然結束了自己第一次婚姻。

二、徐志摩和林徽因

徐志摩如願以償拋棄了妻子和兩個孩子,歡天喜地奔到林徽因面前。可惜,林徽因改變了主意,與梁思成戀愛並結婚了。徐志摩應該是真心愛過林徽因的。他為林徽因寫過很多詩。最著名的當是《偶然》了。

如果他們這能像詩中寫的各有方向,相忘於江湖就好了,實際上,他們一直書信往來。1931年,徐志摩就是趕去聽林徽因的演講,飛機失事而死。

三、徐志摩和陸小曼

陸小曼是真正的白富美,父親是財政部長、中華儲蓄銀行的創辦人。陸小曼聰明、漂亮、能歌善舞。18歲就聞名於北京外交界。當時有「南唐北陸」的說法。指上海有唐瑛,北京有陸小曼。皆以美艷出名。

陸小曼照片

陸小曼的前夫叫王庚。王庚清華大學畢業後,去美國西點軍校學習。回國後,官升至五省聯軍總參謀長。

王庚照片

1924年,王庚被調到哈爾濱任警廳廳長。兩地分居使夫妻感情出現裂痕。正是這一年,陸小曼認識了徐志摩。徐志摩是風流倜儻的詩人,陸小曼是風情萬種的女神。兩人相戀起來猶如乾材遇烈火,燒成一團。哪裡顧得上倫理綱常,宗法家風。又一場驚駭世俗的愛情風暴颳起了。

四、衝破層層阻撓的愛情愈加堅韌

陸小曼畢竟是有夫之婦,兩人的婚外戀情遭到了家庭和社會的強烈反對和遣責。陸小曼的母親甚至以死相逼。徐志摩的雙親也不能接受這段違背道德的感情。

面對驚濤駭浪撲面而來的世俗輿論。我們的詩人淡淡回應道:「我之甘冒世之不違,於茫茫人海,訪我唯一之靈魂伴侶。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這句話看起來情真意切。1926年。徐陸二人衝破了千難萬險,在北京結婚。

徐志摩和陸小曼結婚照

五、衝破層層阻撓的婚姻一地雞毛

可惜,生活不是夢,婚姻也不是詩。徐志摩千方百計追求到的靈魂伴侶並沒有帶給他幸福。

陸小曼出身名門,花錢大手大腳,又是家裡唯一的孩子,小姐脾氣公主病很嚴重,陸小曼每天睡到下午才起牀,梳洗打扮一個多小時,然後就喫喫飯、打打牌、聽聽戲,養很多傭人,開無數派對。生活開銷巨大。生活開銷巨大。每月至少花費五、六百大洋。而當時,5塊大洋就夠普通人家的生活。陸小曼揮霍無度的生活做派漸漸令徐家父母不滿。

更為雪上加霜的是,陸小曼因胃病在戲院結識了翁瑞午。翁瑞午會唱京劇崑曲,又擅長推拿按摩。為了緩解病痛,翁瑞午建議陸小曼吸食鴉片。慢慢地,二人的關係開始微妙起來。他們常常在煙榻上隔燈並枕,吞雲吐霧。推拿按摩又讓二人常有羅襦半解、妙手撫摸的機會。一時間,謠言四起。

翁瑞午的照片

徐志摩的生活開始變得焦頭爛額。他即使身兼五職,也滿足不了陸小曼揮金如土的生活。陸小曼開始四處借債。徐志摩為了多賺錢在北京和上海之間來回奔波。夫妻二人難得聚到一起,聚在一起就吵架。有一次,陸小曼脾氣大發,竟然將手中的煙槍擲到徐志摩的臉上。

六、英年早逝

婚姻亮了紅燈,徐志摩的生命也進入了倒計時。

1931年11月19日,林徽因在北京協和小禮堂演講,邀請徐志摩參加。為了省錢,也為了趕時間,徐志摩搭乘免費的郵政飛機。不幸失事殞命。年僅34歲。


謝邀。

徐志摩的「得之我幸,不得我命」是向陸小曼表達的。在倫敦劍橋和林徽因分開後,徐志摩回國,發表了這段很出名的語錄:「我將於茫茫人海尋一靈魂伴侶,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如此而已」 。這時候的林徽因已經和梁思成在一起,所以這是徐志摩在尋找另一份真愛,他回國後,經常和自己的好朋友王賡相聚。而王賡的妻子正好是陸小曼,陸小曼對身為軍官的丈夫缺少浪漫而不滿,遇見徐志摩後,她就感受到了徐志摩詩人的浪漫氣息,愛的萌芽在心裡滋長,陸小曼的丈夫王賡因為整天忙於公務,陸小曼讓他帶出去玩的時候,王賡總說自己太忙,讓徐志摩帶她去舞廳跳舞以及一起玩耍,日久生情,陸小曼開始愛上了他,徐志摩也愛上了美麗的陸小曼,接觸的機會越多,感情越深,一來二去,徐志摩和陸小曼陷入愛河,當時兩人都是二婚,徐志摩已經和張幼儀離婚,陸小曼和丈夫王賡離婚,不顧世俗反對,不顧親人朋友的眼光,徐志摩在與陸小曼熱戀之時,寫下了《愛眉小札》,濃烈熾熱的文字,吐露著愛人的纏綿深情。歷經千辛萬苦,兩人最終步入婚姻殿堂。


朋友們,你們錯了。

這句話是為林徽因所寫,並非為陸小曼。徐志摩生生念念愛的是林徽因,小曼只是他退而求其次的不得已選擇。

魯迅先生曾說過:世上只有愛和咳嗽是裝不出來的。

這句話的意思就是愛是發自內心的,咳嗽是忍不住的。愛一個人是沒有辦法控制自已的,要不詩人裴多菲的名句:生命情可貴,愛情價更高。

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

說的是愛情是高於生命的,但革命者為了追求自由和理想,這兩者都可拋棄。體現了革命志士的英勇和無畏。

徐志摩是怎麼死的,大家都知道吧。

也許現代人不能理解他,以為他得壠望蜀,見異思遷。都不是的。

古往今來,多少頂天立地的偉丈夫、奇男子,為追求真愛拋棄一切,這不能單純地說他們喜新厭舊、拋棄糟糠。婚姻的男女,只有當事人清楚。

如果是我,明知婚內無愛,定會選擇放手,任你是什麼才似子建、貌若潘安的人物。

象胡適的夫人江冬秀,自以為得意,死纏爛打,佔著寶座不放,又有何意思?傀儡而已,男人心不在你那,根本沒用。他苦你也苦,一輩子白活。

選擇配偶,定要才貌相當、門當戶對。無論男女,千萬不要放下自尊,去高攀別人,婚姻就象鞋,穿在腳上舒不舒服,只有自已知道。


出自徐志摩:「我之甘冒世之不違,於茫茫人海,訪我唯一之靈魂伴侶。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詩人徐志摩從英國劍橋留學歸國,石破天驚地發表了一篇——『徐志摩離婚通告』,文名尚未遠播的他立即以此頭號新聞震動了中國。

造成了近代史上頭一宗西式離婚事件,挑戰了百年前中國的封建婚姻制度。 徐志摩當時曾寫下這樣一段文字,而這句話,也是他用來回答反對他再婚的梁啟超的原話此話正是說的即將要娶的妻子陸小曼,並非林徽因。


他這句話,可以翻譯一下,就叫摟草打兔子,打著就喫,打不著拉倒。

其人是天真爛漫且自我放任的詩人,愛一切美與自然,一輩子愛若干人純屬正常。

恰好他愛的人也愛他,那自然詩情畫意。恰好他愛的人不愛他,那也可春恨秋悲,不失為一首詩的情韻來源。

現在很多二流藝術家要靠嗎啡刺激精氣神才能維持藝術生命,真的藝術家是不必的,他是燃燒自我的小太陽,疼痛而熾烈,活一天熱情一天,永遠天真熱情,讓你想揍又下不去手。


應該是徐志摩寫給陸小曼的。當時林徽因已經與梁思成結婚,徐志摩只能放手,得之我幸,失之我命。表明的是他對陸小曼的愛,因為他曾經寫給陸小曼的情書中有一句:你完全是我的,你的每個細胞都是我的,你要是說半個不字,叫天雷打死我完事,可見徐志摩對陸小曼的愛,另外,雖然他們倆的愛情遭很多人非議,但是真的很喜歡徐志摩陸小曼的愛情,愛情沒有對錯!(我真的好喜歡眉兒。)


這是徐志摩說的一句話,我將在茫茫人海中尋找我最愛的和我心靈相通的人,能得到她是我的幸運,如若不能則是我命不該得吧。

徐志摩當時喜歡上了已婚的陸小曼,梁啟超想勸阻他,於是徐志摩就用這句話來表達了自己的一個決心。結果是好是壞,只能說是如人飲水冷暖自知了。


發表的時間是對陸小曼的,但其中很明顯的遺憾是對林徽因的。對林徽因是明顯的不得我命的遺憾。而對陸小曼,是希望得知我幸的一種美好願望。但從這句話其實就知道,他預感陸小曼未必是能讓他幸福的人,只是不得w命的那個再也不可得了。也算是對陸小曼一個明知不能得而強得,後果不妙的一種預感吧。


陸小曼。此時林徽因與梁思成已經確定了關係,徐志摩與林徽因早已沒戲。後徐見了陸小曼之後點亮了愛情之火,要娶陸小曼為妻卻遭到身邊的人甚至老師——梁啟超的反對。「得之,我幸,不得,我命。」正是徐寫給梁啟超的表態之語。意思很明顯,就是你不要管我,我能不能得到愛情都是我自己的事情,我不會後悔,也不會抱怨。徐才子為了愛情真的是什麼都可以不顧,只是他到底得到愛情了嗎?作為一個局外人,我真的是說不準吶!


從常理角度看,這一定是說給沒得到的那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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