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地院民事執行處進行國民黨臺南市黨部、新營區黨部坐落建物及土地等第2次拍賣程序,結果無人投標。(圖/記者林悅攝)

▲臺南地院民事執行處進行國民黨臺南市黨部、新營區黨部坐落建物及土地等第2次拍賣程序,結果無人投標。(圖/記者林悅攝)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地院民事執行處9月25日上午10時30分,就債務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所有之臺南市黨部、新營區黨部坐落建物及土地等進行第2次拍賣程序,結果無人投標,法院將擇期進行第3次拍賣。

臺南地院指出本案係臺北地院受理債權人郭卜瑄等305位黨工對債務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聲請給付薪資、退休金、資遣費等強制執行,於107年3月31日囑託臺南地院執行國民黨所有位於該院轄區內的財產,後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於107年4月20日將該署所辦理債權人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依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移送之強制執行事件,移由臺南地院合併辦理執行。

臺南地院民事執行處收案後,於107年4月11日囑託地政機關辦理查封登記,5月23日完成現場查封、指界、調查現況等程序。查封之後,依照鑑定人選任輪次表選任估價師事務所進行鑑估執行標的物之價格,並在估價師估價完畢後,將估價報告書副本寄給債權人、債務人表示意見,雙方對估價金額均無意見,地院民事執行處即參考估價報告書估算的房地價格覈定第一次拍賣底價。

本案於9月4日上午10時30分於地院民事執行處投標室,進行第一次拍賣程序。開標結果如下:甲標臺南市黨部房地、乙標新營區黨部房地,均無人投標,債權人亦未到場聲明承受。第一次拍賣程序終結,本院將擇期進行第二次拍賣。

臺南地院指出聲請執行之債權及金額:(一)債權人為郭卜瑄等305名黨工,執行債權包括工資、退休金、獎金、資遣費等, 總計約5億9443萬元。債權人於107年8月20日陳報,目前執行債權人現為郭卜瑄等304名黨工,債權金額為5億5312萬9056元。(二)債權人為黨產會移送行政執行之債權,為追徵債務人(國民黨)不當取得財產之價額,金額約8億6481萬元。(三)上述(一)(二)項債權均為普通債權,並無優先受償權利,故強制執行所得之金額,係依債權比例分配受償。

執行標的物及第1次拍賣底價(分甲、乙標):(一)甲標: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23號建物1筆、同區孔廟段309、310、311、313、314、315地號土地6筆(即臺南市黨部房地),底價為1億3168萬元。(二)乙標: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4號建物1筆、同區忠政段483地號土地1筆(即新營區黨部房地),底價為1億4185萬元。

臺南市黨部房地部分,第2次拍賣底價總計1億1851萬2千元。新營區黨部房地部分,第2次拍賣底價為1億2766萬5千元。9月25日上午10時30分進行第2次拍賣結果仍無人投標。債權人亦沒有到場表示要以底價承受不動產。所以,本次拍賣流標。臺南地院將擇期再進行第3拍(減價數額為拍賣底價的百分之20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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