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貝因美嬰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於2019年4月17日停牌一天,2019年4月18日開市起復牌;

2、公司股票自2019年4月18日開市起撤銷退市風險警示。證券簡稱由“*ST因美”變更爲“貝因美”,證券代碼002570保持不變;

3、股票交易的日漲跌幅限制由5%變更爲10%。

一、公司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情況

貝因美嬰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因2016年度、2017年度連續兩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淨利潤均爲負值,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股票上市規則》”)第13.2.1條的規定,公司股票於2018年4月27日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股票簡稱改爲“*ST因美”。

二、關於對深圳證券交易所2018年年報問詢函回覆的情況

公司於2019年4月15日披露了《關於對深圳證券交易所2018年年報問詢函回覆的公告》,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

三、公司申請撤銷退市風險警示的情況

根據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的2018年《審計報告》,公司2018年度實現營業收入2,490,824,755.71元,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爲41,113,572.99元,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所有者權益爲1,816,409,682.51元。因公司2018年度經審計的淨利潤、期末淨資產均爲正值,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13.2.11條的規定,公司股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且不存在《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需要實行退市風險警示或其他風險警示的情形。

2019年3月28日,公司召開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申請撤銷退市風險警示的議案》。公司董事會認爲,根據上述相關規定及公司2018年度業績情況,公司已符合申請撤銷退市風險警示的條件,且公司不存在《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需要實行退市風險警示或其他風險警示的情形。

綜上,公司於2019年3月29日向深圳證券交易所提交撤銷退市風險警示的申請。

四、公司申請事項獲得深圳證券交易所審覈情況

公司提交的撤銷退市風險警示的申請獲得深圳證券交易所審覈通過,按照《股票上市規則》有關規定,公司股票於2019年4月17日停牌一天,2019年4月18日開市起復牌;證券簡稱由“*ST因美”變更爲“貝因美”,證券代碼002570保持不變,股票交易的日漲跌幅限制由5%變更爲10%。

五、風險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爲《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體刊登的信息爲準,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貝因美嬰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一九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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