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告基本信息

2 日常申購、贖回業務的辦理時間

2.1 申購與贖回的開始時間

除法律法規或《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自首個封閉期結束之後第一個工作日起(包含該日),本基金進入首個開放期,開始辦理申購、贖回等業務。本基金每個封閉期結束之後第一個工作日起進入下一個開放期。

本基金以定期開放方式運作,其封閉期爲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開放期結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該日)12個月的期間。本基金的第一個封閉期爲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12個月。首個封閉期結束之後第一個工作日起進入不少於5個工作日且不超過20個工作日的首個開放期。如在開放期內發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無法按時開放申購與贖回業務的,開放期時間中止計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響因素消除之日下一個工作日起,繼續計算該開放期時間,直至滿足《基金合同》關於開放期的時間要求。

本基金2019年度開放期定爲:2019年4月19日至2019年4月25日,共計5個工作日。

基金管理人應在每個開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開放期的開始與結束時間。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時間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或者轉換。開放期以及開放期辦理申購與贖回業務的具體事宜見《招募說明書》及基金管理人屆時發佈的相關公告。

2.2開放日及業務辦理時間

本基金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等業務的開放日爲開放期內的每個工作日,具體辦理時間爲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時間,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規定公告暫停申購、贖回時除外。

若出現新的證券交易市場、證券交易所交易時間變更或其他特殊情況,基金管理人將視情況對前述開放日及開放時間進行相應的調整,但應在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本公司直銷櫃檯業務辦理時間爲交易日的9:00至11:30,13:00至15:00。網上交易全天24小時接受業務申請,當日15:00之後提交的申請將於第二個交易日受理。開放期的最後一個工作日業務受理時間至當日15:00止,超過15:00之後的申請,將視爲無效申請。

3 日常申購業務

3.1 申購金額限制

3.1.1 投資者申購時,每筆最低申購金額爲10元,最低追加申購金額爲10元或詳見各代銷機構網點公告。

3.1.2 直銷機構(櫃檯方式)每筆最低申購金額爲10,000元人民幣,最低追加申購金額爲1,000元。

3.1.3 通過基金管理人網上交易系統辦理基金申購業務時,每筆最低申購金額爲10元,最低追加申購金額爲10元。

3.1.4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調整上述規定申購金額的數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須在調整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並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3.2 申購費率

投資人申購A類基金份額在申購時支付申購費用,申購C類基金份額不支付申購費用,而是從該類別基金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投資人可以多次申購本基金,申購費用按每筆申購申請單獨計算。

本基金A類和C類基金份額的申購費率如下:

3.3 其他與申購相關的事項

本基金的申購費用應在投資人申購A類基金份額時收取,不列入基金財產,主要用於本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註冊登記等各項費用。

4 日常贖回業務

4.1 贖回份額限制

4.1.1 本基金不設單筆贖回份額下限。

4.1.2 本基金單個交易賬戶最低持有份額餘額下限爲5份。

4.1.3 基金管理人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調整上述規定贖回份額的數量限制、投資人每個基金交易賬戶的最低基金份額餘額、單個投資人累計持有的基金份額上限等。基金管理人必須在調整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並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4.2 贖回費率

贖回費用由贖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基金份額時收取,按照持有期限的不同將贖回費按照不同比例計入基金財產,贖回費用的其餘部分用於支付註冊登記費和其他必要的手續費。對持續持有期少於30日的投資人所收取的贖回費,贖回費全額計入基金財產;對持續持有期長於30日但少於3個月的投資人所收取的贖回費,贖回費總額的75%計入基金財產;對持續持有期長於3個月但少於6個月的投資人所收取的贖回費,贖回費總額的50%計入基金財產;對持續持有期長於6個月的投資人收取的贖回費,贖回費總額的25%計入基金財產。

A類基金份額的贖回費率如下:

C類基金份額的贖回費率如下:

針對持有期限而言,3個月指90日,6個月指182日,1年指365日。

4.3 其他與贖回相關的事項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約定的範圍內調整費率或收費方式,並最遲應於新的費率或收費方式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違背法律法規規定及《基金合同》約定的情形下根據市場情況制定基金促銷計劃,例如針對特定地域範圍、特定行業、特定職業的投資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網上交易、電話交易等)等進行基金交易的投資者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基金促銷活動。在基金促銷活動期間,按相關監管部門要求履行相關手續後,基金管理人可以適當調低基金申購費率和基金贖回費率。

5 基金銷售機構

5.1 場外銷售機構

5.1.1 直銷機構

1)浦銀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銷中心

地址:中國上海市淮海中路381號中環廣場38樓

電話:(021)23212899

傳真:(021)23212890

客服電話:400-8828-999;(021)33079999

聯繫人:徐薇

網址:www.py-axa.com

2) 電子直銷

浦銀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電子直銷

交易網站:www.py-axa.com

微信服務號:浦銀安盛微理財(AXASPDB-E)

客戶端:“浦銀安盛基金” APP

客服電話:400-8828-999;(021)33079999

5.1.2 場外非直銷機構

投資者可以通過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萬宏源證券有限公司、申萬宏源西部證券有限公司、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證券(山東)有限責任公司、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東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萬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貨有限公司、、螞蟻(杭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好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長量基金銷售有限公司、衆升財富(北京)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恆基金銷售股份有限公司、和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恆天明澤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一路財富(北京)基金銷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陸金所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凱石財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大泰金石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北京虹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奕豐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聯泰基金銷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蘭德證券投資諮詢有限公司、北京創金啓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乾道盈泰基金銷售(北京)有限公司、中證金牛(北京)投資諮詢有限公司、北京匯成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華夏財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萬家財富基金銷售(天津)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有魚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萬得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南京蘇寧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財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和耕傳承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民商基金銷售(上海)有限公司、通華財富(上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嘉實財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的相關營業網點(具體網點信息請查閱上述代銷機構的相關業務公告)辦理本基金的申購與贖回業務。

代銷機構或網點的地址、聯繫方式等有關信息,請查詢本基金的發售公告及有關增加代銷機構的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將逐步增加或調整直銷機構和代銷機構,並通過指定媒體及公司網站進行公告。

6 基金份額淨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後,在封閉期內,基金管理人應當至少每週公告一次基金資產淨值和各類別基金份額淨值。

在開放期內,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個交易日的次日,通過網站、基金份額發售網點以及其他媒介,披露開放日的各類別基金份額淨值和基金份額累計淨值。

基金管理人應當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後一個市場交易日基金資產淨值和各類別基金份額淨值。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前款規定的市場交易日的次日,將基金資產淨值、各類別基金份額淨值和基金份額累計淨值登載在指定媒介上。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1、投資人必須根據銷售機構規定的程序,在開放日的具體業務辦理時間內提出申購或贖回的申請。

2、投資人申購基金份額時,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全額交付申購款項,投資人交付款項,申購成立,本基金登記機構確認基金份額時,申購生效。若申購資金在規定時間內未全額到賬則申購不成立,申購款項將退回投資人賬戶,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和銷售機構等不承擔由此產生的利息等任何損失。

3、投資人遞交贖回申請,贖回成立,本基金登記機構確認贖回時,贖回生效。投資人贖回申請生效後,基金管理人將在T+7日(包括該日)內支付贖回款項。遇證券交易所或交易市場數據傳輸延遲、通訊系統故障、銀行數據交換系統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託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響業務處理流程時,贖回款項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劃出。在發生鉅額贖回或基金合同載明的其他暫停贖回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的情形時,款項的支付辦法參照《基金合同》有關條款處理。

4、本公告僅對本基金開放日常申購、贖回的有關事項予以說明。投資者欲瞭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詳細閱讀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等法律文件。

5、風險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投資者投資於本基金前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並選擇適合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的投資品種進行投資。

6、諮詢方式:

浦銀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戶服務熱線:4008828999(免長途話費)、021-33079999;

公司網址:www.py-axa.com;

客戶端:“浦銀安盛基金”APP;

公司微信公衆號:浦銀安盛基金(AXASPDB),浦銀安盛微理財(AXASPDB-E)。

特此公告。

浦銀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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