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狗傷人8天後不聞不問,狗沒有良知、難道人也沒有良知嗎?近日河南焦作,一位2歲娃娃媽媽張女士爆料稱:她帶2歲娃回家等電梯上樓時,電梯打開時3條狗迎面出來,一隻大狗撲向孩子,孩子嚇得靠牆閃躲,一隻小狗見狀也撲向孩子,無奈未及時躲開,將小孩子的臉咬出血,而狗主人卻若無其事,反問「咬哪了」,「來源一手Video」。養狗栓不住狗,傷人還傷得這麼理直氣壯的,還真是少見,敢情這現在的狗狗都比人還金貴的,這人都是怎麼了一個2歲娃娃怎麼禁得起狗狗的禍害呢,一個人帶三隻狗狗出來溜達,這是哪來的自信它們會不傷人呢?不否認狗狗這種動物有靈性,很多狗狗都很聽主人的話,在家裡更是從未有過傷人的先例,但是你不覺得狗狗它的這種靈性是要看人的嗎,狗狗主人每天給它吃,給它喝,甚至陪它玩耍,這在它眼裡你們是熟悉的朋友,熟悉的環境,所以它很乖很聽話,不隨意傷人。但是當你帶它出去溜達的時候,環境變了,視野變了,所看到的也不是狗狗曾經熟悉的環境,於是它也開始害怕了,於是一種自我防護心裡就產生了,所以平時很乖巧的狗狗,一出生就發生傷人事件,這一切都不是理所當然,而是從某種角度上來講,這是必然的,因為它們怕,它們判定不熟悉的事物對自己有潛在危險,所以他們會咬人!

所以養狗遛狗卻栓不住狗的,都無異於耍流氓,因為明知有傷人風險,還若無其事的去溜達!


出事之前狗主人會說「我的狗不咬人」,出事之後狗主人就無影無蹤人間蒸發了。狗受傷了他們心疼的不得了,甚至會私下報復接到報警電話前來打狗的警察。狗咬人了,他們就集體噤聲了。此前還有媒體報道某些「愛狗人士」去攔車解救流浪狗,甚至跑到狗販子的居所強行救狗,也不管人家是花多少錢收購上來的。因為在他們眼裡,愛狗已經勝過了愛人。

而問題中這位狗主人顯然也是不文明養狗者之一。2歲的孩子被3隻狗撲咬,而且咬傷了面部,不僅對孩子造成了身心傷害,而且由於傷在面部還有可能會留疤。換位思考一下,狗主人不是應該積極主動地擔起責任嗎?可是這位狗主人當時的回應卻只是輕描淡寫的「咬哪了?」事後8天也不露面也不道歉,這是要耍無賴嗎?

可以說,就是這些失去底線的狗主人把「愛狗人士」這個詞給毀了,也讓人狗矛盾愈演愈烈。

事到如今,既然已經鎖定了狗主人,而對方的態度極差,建議受害者的父母報警處理走法律程序,讓狗主人付出應有的代價。

此外,個人認為狗咬人之後,狗主人避而不見的危害不亞於交通肇事逃逸,狂犬病發作的話致死率可是百分百。提倡文明養狗的同時也應該制定我們自己的《惡犬法案》。

建議狗咬人之後,狗主人除了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責任之外,還應該承擔刑事責任,可依據受害者的傷情以及狗主人的態度做出相應處罰。只有提高狗咬人的成本,才能倒逼狗主人文明養狗。


孩子被狗咬了8天狗主人還沒有露面,這是碰到無賴了,遇到這樣的事情,馬上報警,給孩子看病。遇上了無德的養狗人,你無需和他糾纏直接找警察,然後到法院告他,這邊孩子的救治也不能耽擱,至於狗主人他是逃不脫責任的,該怎麼賠償他也躲不掉,關鍵是證據一定要有,醫生的鑒定書,醫藥費單據,孩子受傷的影像資料,電梯的監控視頻,這些東西在你以後打官司都是有力的證據。

就有那麼一些個別的養狗人,對自家的狗狗充滿自信,自認為不會給別人造成傷害,自己駕馭得了,所謂「我家狗狗不咬人」遛狗不牽繩,不清掃糞便,領著狗狗在公共場合肆無忌憚的喧鬧玩耍,沒發生事情時一切都好,如果有意外後悔都還不及,由於狗的自由活動,給周圍人帶來傷害的例子也是數不勝數,無形之中給狗扣了一頂大帽子,許多地方禁養嚴打,究其原因都是養狗人不負責任造成的,養狗本身是想享受狗狗帶來的樂趣,一旦給他人造成傷害還有快樂嗎……


上周,帶孩子出去玩,我領著孩子,孩子在我旁邊走,竄出一條惡狗,呲著牙對著我兒子就來,兒子三歲嚇的大叫,我看都沒看,直接是一腳踢出,踢完才記得我穿的是公司發的安全鞋,狗挨踢哀嚎,主人來理論,我回一個字滾。晚上回家吃飯,狗主帶狗上門來吵架,我只問他一句,我帶我兒子出門我領著,生怕到處跑發生事情,你帶你狗兒子不牽著,還對人動嘴,你不教我幫你。古語子不教父之過。哦,忘說了,這是我踹了他之後說的。

說這個就是既然養狗你就要看好,你看不好就會遇見比你橫的人,人生如此,談別的是空的。奉勸本事狗主,既然出事就出來好好承擔,狗攻擊人說明你沒教好也沒管好,你愛狗但是你不配養狗。


所以說現在人狗矛盾嚴重,真的很大程度就是因為這些不文明養狗的人惹的禍。

咬人的狗不應該繼續在小區養下去

由於目前不知道咬人狗是什麼品種,因此不知道在不在政府禁養行列里。並且也無從知道她的三隻狗有沒有都辦理了狗證,定期注射了疫苗。

但是一切咬人的狗,個人認為都不應該被繼續飼養下去,而是應該沒收,進行行為矯正也好,安樂死也罷。

因為據我所知,狗還真是一般咬人第一次,就會有很多次。

因此對於狗接下來的處理,希望不要本案僅僅是賠錢就完事,否則這算什麼,反正我有錢賠償,我無所謂嗎?

不露面責任也無法逃脫,應承擔醫療,後期面部修復護理等一切費用。

再說,養狗人的態度也的確讓人寒心,我不知道不露面是什麼意思,認為不理睬事情就可以裝沒發生嗎?

但是很明顯這事最終這個責任也逃脫不了,很明顯對方是要承擔全部責任的。在我國法律上,這塊的責任本來就很嚴格,也就是除非孩子是故意惹狗,激怒狗,讓狗咬了自己,狗主人才會減輕責任。

但是本案很明顯,第一,通過周圍鄰居描述狗本來長期都很兇猛。第二,事髮狀況,明顯是電梯打開門一剎那,狗看見陌生人直接撲上去咬。

這個孩子受傷這麼嚴重。除去基本的醫療費開銷,以外,據悉,就僅僅打狂犬疫苗,就已經花費了4000多。

而且咬傷的位置是面部,也就是可能還面臨毀容的奉獻,因此這一塊,後期是否需要修復等,也應該給予賠償。

凶狗擾民多時,物管也有一定的責任

在採訪中,我注意到,物管基本上就是一種,「別人不聽,我有什麼辦法」的消極態度

既然明明做了養狗的相關規定,那麼就應該實施下去。

既然一直以來都有很多人反應,狗擾民,凶狗凶了這麼久了,為什麼沒有採取任何措施?這種因為對方不聽,或者對方更凶,我只有不理睬,讓其他弱勢群體受苦受難的態度,實在太可恨

這算什麼,我凶所以我就可以為所欲為嗎?

作為物業,一年收那麼多物業費,管理費,保護小區里住戶的安全,是最基本的職責,如果做不到職責,所謂的管理就是只防君子,不管小人,那那麼多錢給你是用來幹嘛?


大家發現了沒有?其實孩子面對的危險遠比我們大人要多的多,比如因為身材的矮小司機常常注意不到孩子,就是外面的流浪狗見了小孩也窮追不捨。就像這件事一樣,三隻狗撲向一個僅有兩歲的小孩,看起來對大人們不構成威脅的狗,但對小孩卻下死口。

孩子和她媽媽在等電梯,沒想到當電梯打開時,迎面卻撲來了三隻狗,大狗立起來咬向孩子的面部,因為太突然孩子的媽媽抱起孩子時,孩子已被咬傷了好幾處。

而發生這樣的事,狗主人卻若無其事反問咬哪了,足以顯示出狗主人的冷漠無情,事情發生後,狗主人不露面不道歉!

把孩子咬成這樣,我覺得不只是道歉不道歉的問題,如果臉部受傷很可能會留下傷疤,而且還有可能感染狂犬病的危險,而出現這樣的事,狗主人竟然玩起了失蹤。想問一下同是一個小區還是鄰居躲過了初一能躲過十五嗎?當然不排除他們在別處有房產。

目前物業對這件事還在勸解中,而且也並未採取積極的處理態度。

對於狗,我們很難作出評價,必定有一句話叫狗仗人勢,也許狗正因為看到了主人在身邊,才表現的張狂和興奮!但狗主人難道不明白世故嗎?這還是鄰居,當然城裡的鄰居也只是個稱謂而已。

孩子無緣無故被狗咬,狗主人必須承擔起相關的責任,主動為傷者積極治療。而不是選擇逃避,玩起失蹤。

當自己的狗咬到了別人,還反問咬哪呢,隨後淡定離開。如此態度豈能讓人接受!

養狗者養了三隻狗,一隻大狗兩隻小狗。這肯定是違規的,尤其是那隻大狗小區應該禁止飼養。

希望養狗者能儘快露面,積極為孩子進行治療。同時還應該加大這方面的打擊力度,雖然說是狗咬到了人,但是如果被咬者受到的傷害很大,狗主人也應該受到相應的制裁。

發生這樣的事,面對狗主人的冷漠與不負責,大家有什麼要說的?


事情發生了就要解決呀,既然知道狗的主人是鄰居,然後在電梯口孩子被狗咬傷,首先證明題主這一切經過都是真實的,電梯口一般都有監控,其次如果想走法律程序,我國在寵物這方面的法律還處於探索期,並不成熟,所以我建議私了,如果一旦被證實是鄰居的狗狗做惡,且主人不想為此負責,那麼為了不讓更多的人成為受害者,但是尷尬的事情還是必須做的,每個人的做法雖然不同,畢竟對付流氓只能用流氓的辦法。

問題雖然容易解決,不過最好還是希望主人能勇敢的站出來,萬一被查出來了,大家鄉里鄉親的以後見面多尷尬呀。


我也愛狗,我也養狗而且養了好幾條,但是我們這裡是農村,農村到處都是狗狗,一般情況下有陌生人到家周圍經過或轉悠的時候狗狗就會叫,但是基本不會咬人。

本文中的事故是在城鎮,像城市裡養狗就必須要給狗狗帶上繩子或嘴套以避免狗狗為了某種原因而咬人。文中的這位狗主人既然碰上了這種事那就應該馬上採取措施,無論是給被傷者經濟賠償或者帶去就醫等等都是必須要做到的。像這樣躲避根本就不是辦法而且為人也太差勁了。


這就等於肇事逃逸。狗主人出門沒有牽引繩狗主人全責。有些城市禁止養狗這不是沒有原因就這些社會敗類不負責任。為了自己省事卻給別人造成了麻煩。我家養狗多年現在也養了兩隻。我帶狗出去都帶牽引繩子。見到小孩子我恨不得抱起來。盡量離得遠遠怕狗叫嚇到小孩。所以我們小區人對我們養狗態度沒有任何反對態度反倒都喜歡我家狗狗。時間久了狗狗養成了習慣見到生人沒有我的同意它自己都在後面。狗狗有時候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會發狂會興奮但是狗主人不去管理。 那就別養起碼別給別人帶來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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