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鄭舲╱臺北報導】

監察院7月3日通過委員高鳳仙、楊美鈴的調查提案,彈劾前任教育部長吳茂昆。雖然當時審查會上是全票通過彈劾,事後卻引發蔡英文總統提名的新任監委不滿,甚至指控高鳳仙等監委欺騙,雙方各說各話,讓監察院內部矛盾漸漸浮上檯面。

高鳳仙、楊美鈴在調查報告中指出,吳茂昆在擔任東華大學校長期間,在美國加州設立師沛恩生技公司,且為執行業務股東,已經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相關規定。同時,東華大學的申請案轉入美國師沛恩公司之PCT國際申請案後,依該校規定,費用均不應由校方負擔,但吳茂昆卻在卸任前自審自核80萬元經費,監委認為吳茂昆不僅未利益迴避,也有圖利疑慮。

對於外界認為吳茂昆「沒有圖利、只是沒有報備東華大學,沒有違反利益迴避」,高鳳仙昨表示,吳茂昆等人從未告知東華大學美國師沛恩公司的存在,也未依律師建議函,與東華大學簽署將來取得專利權後,要專屬授權給東華大學的文件。她強調,調查過程已經把所有資料都看過,認為他有涉嫌圖利及未依法迴避,才提案彈劾。

引發關注的是,日前彈劾審查會上13名監委都投下成立票通過彈劾,但當天記者會後,由蔡政府提名擔任監委的蔡崇義、王幼玲就到現場,發放一份由6名新監委共同提出的「協同同意書」,表達「同意彈劾吳茂昆,但對調查結果部分內容保留」。

蔡崇義與王幼玲強調,在審查會上要求高鳳仙修正報告,當時會內曾決議修改,但最後公佈的彈劾案文仍是原先的調查報告,保留他們覺得不妥的部分。王幼玲受訪時也說,他們都同意吳茂昆有違法兼職問題,但不認同其他部分,「如果沒有修改報告下去投票,也可能不會通過。」

面對同僚挑戰,高鳳仙、楊美鈴5日發布新聞稿,強調必須對「不實指控」進行駁斥。他們表示,在彈劾案審查會中,凡是同意審查委員建議刪除或修正的部分,均已做出刪除及修正;至於「圖利」及「未依法迴避」部分,雖有部分審查委員提出質疑,但並未做成刪除或撤回之決議,兩人亦未同意刪除或撤回。

在高鳳仙、楊美鈴發布新聞稿同時,6名新監委也發出聯合聲明強調,審查會時間緊迫,錄音效果有限,致高委員雖當場同意修正,之後卻不顧審查委員的共識要求,仍以其原調查報告公佈,傷害被彈劾人吳茂昆先生人格,「我們深表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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