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證監會2017年9月5日下發的[2017]13號《中國證監會關於證券投資基金估值業務的指導意見》、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2013年5月20日下發的[2013]13號《關於發佈中基協(AMAC)基金行業股票估值指數的通知》及紅土創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長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基金持有已停牌股票且潛在估值調整對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資產淨值的影響在0.25%以上的,相應股票應參考應用上述有關規定中的行業估值指數確定其公允價值。

本公司與託管銀行商定,決定對本公司旗下公募基金持有的“隆基股份”(證券代碼:601012)股票進行估值調整,自 2019年4月15日起按指數收益法進行估值。

待該股票的交易體現出活躍市場交易特徵後,將恢復爲採用當日收盤價格進 行估值,屆時將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紅土創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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