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去的很多年裡,絕大多數中國已婚女性的春節,大概都是這樣過的。除夕初一在婆家,正月初二回孃家——左手一隻雞,右手一隻鴨,背上還背著一個胖娃娃……

而今,一對夫妻,有三個家——你的家,我的家,我們的家。在哪個家過年,成為一個繞不開的話題。

一對夫妻,三個家

「回家,是過年最好的禮物。」春節前夕,這句廣告語隨處可見。對應的畫面,一半是家人團圓的喜悅,另一半是兒女不歸的孤寂。用這種反襯,呼籲出門在外的兒女過年回家,迎合「團圓」的節日氛圍。

以前看到這樣的廣告,我會覺得很暖心,即將回家的那份小激動,也在這樣的氛圍裏進一步強化。但結婚後再看,卻一度覺得揪心。

記得電視劇《新結婚時代》裏有一段對白——

女:哪條法律規定過年女人一定要回婆家?

男:這不需要法律規定,這是人之常情。

在我的家鄉,絕大多數父母輩的婚姻,婆家、孃家,也許是同村、同鎮或者同縣。按照習俗,女人嫁人之後,除夕初一在婆家,大年初二回孃家,空間距離上就相當於一次「串門」。

我的童年時期,一年到頭最期盼的日子,就是大年初二或者初三,因為可以隨父母一起去外婆家拜年。

外婆家在山上,那裡聚居了好幾戶人家,都是我的舅舅或姨姨。春節拜年,每一家都會做很多好喫的,也都會給我壓歲錢。當然,還有很多同齡人可以一起玩。遇上下雪天,我們都成了魯迅筆下的閏土,可以嫻熟地用《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中提到的捕鳥方法捉到畫眉鳥。然後在大人們的呵斥下,萬分不捨地放飛它們。

在過去的很多年裡,絕大多數中國已婚女性的春節,大概都是這樣過的。除夕初一在婆家,正月初二回孃家——左手一隻雞,右手一隻鴨,背上還背著一個胖娃娃……

回孃家朱明瑛-一人一首成名曲(十碟裝)

我曾經以為,自己婚後的春節,也會是這樣的過法。

但是,在我26歲那年,我第一次整個春節都沒有回家。因為在那一年,我有了一個新的家,很多原本陌生的人成為我的親人。在距離家鄉千里之外的陌生小鎮,在大雪紛飛的南方,我結婚了。

之後的幾年,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春節不是在我和先生共同的異鄉北京,就是在他的老家。這些原因包括,我懷孕不宜奔波、孩子小不便長途出行、我先生老家新房落成……

而今年,我們過年的地點在雲南。那是我公公婆婆另一個兒媳、也就是我嫂子的老家。在這樣一個跨越多省份的姻親系統裏,我們都逐漸意識到,春節團圓的意義可以不在地理位置,而在於心的歸屬。我們不會再為春節在哪過年而傷腦筋。

我的身邊,有越來越多的人,在「過年回家」這件事上,面臨著和我一樣的情況。大城市的向心力,讓我們通過教育或者就業,離開家鄉,來到一個陌生的城市。我們在共同的異鄉相識、相戀,結婚生子。

於是,一對夫妻,有三個家——你的家,我的家,我們的家。在哪個家過年,成為一個繞不開的話題。

處處是家,何以歸家

回誰家過年,很重要嗎?對於有的人來說,確實很重要。

我問身邊一位90後的姑娘:以後結了婚,你會要求春節必須回你家過年嗎?

她斬釘截鐵:會的,一定會的!

她說,春節回家過年這件事,對於她來說,比其他很多結婚條件都重要。因為她是單親家庭,自己一年到頭在外工作,媽媽一個人在家,春節了,她不能不回家陪媽媽。

我問:如果未來的丈夫也是獨生子女怎麼辦?你們會索性留在北京過年,或者帶著一大家人一起出去旅遊嗎?

她猶豫片刻:「也許會吧,但前提是得我媽樂意。在老家過年,那種熟悉的年味兒是其他地方、其他方式無法取代的,我很看重和媽媽一起在家過年的感覺。」

這位姑娘的設想,已經是我的另一位已婚朋友的實踐。這位朋友是獨生女,她的丈夫家中還有兄弟姐妹,且常年在父母跟前。他們婚後定居上海,雙方父母都在各自的老家,中間隔著幾千里路。

在婚前,他們就有了約定,婚後的每一個春節都要在女方家過,或者帶著其中一方父母出國旅遊;每年年中,一起回一次男方的老家。結婚將近十年,因為有這個約定,他們從未因為春節回哪個家而起過爭執。

但是,我的一位大學同學就沒這麼幸運了。大學畢業之後,她不顧父母反對,跟隨大學時談的男朋友去了他的家鄉。

他們是同學都羨慕的一對眷侶,畢業不到一年就結了婚,在男方家所在地的縣城買了房。原本是很美好的故事,沒曾想,當孩子出生後,婆婆從鄉下來幫忙照顧孩子,婆媳矛盾大爆發,男方的媽寶氣質淋漓盡致地展現出來。

有一年春節,她哭著給我打電話,說她現在才發現,自己已經沒有家了。原本以為,自己以前的家是家,丈夫在農村的那個家是家,他們在縣城的家也是家,可是現在,在丈夫和婆婆的家裡,她是個外人;而父母現在的那個家,她也是出嫁了的「外人」。

我試圖幫她澄清關於「家」的概念,勸她想開點。但是當聽到她說「沒有家」的那一刻,我卻已經心疼到無力。

孩子小的時候,她說春節想回自己父母家,丈夫以孩子小為理由否決。後來孩子大了,她想回家,丈夫說想回傢什麼時候不能回,幹嘛非等到過年,火車票買不到,飛機票那麼貴……

再後來,她離婚了。她的父母心疼她,辦手續的當天,兩位老人專門來到陌生的小城,等在民政局外面,帶著買好的車票,二話不說把她和孩子接回了家。

我知道,這位離婚的女同學,算是不幸中的幸運。至少,還有父母可以接納她。在中國的某些地方,依然還盛行著「出嫁的女兒不能在孃家過夜」的風俗。更別說離婚或者受委屈之後,回到父母家常住。

心安處,即為家

春節要團圓,要回家。家的意義,在於「歸」。

想起平時經常會聽到的一句話:女人最終還是要有一個歸宿的。

對照這句話,多少女人,一生都在尋找歸宿。很多人會以為,所謂歸宿,就是一次婚姻,一個男人,一世白頭。

現實中,那些帶著「尋找歸宿」的心態,把自己「嫁出去」的女人,有的真的找到了靠譜的歸宿,也有的在「歸宿」中宿一陣之後,才發現自己不僅沒有了歸宿,也沒了歸途。

我的那位同學,在春節哭著說自己沒有家了。我當時無力開解她,因為我自己也會認為,家就是用來「回歸」的。如果每一個看似是家的家,都回不去,那我們又能歸往何方?

直到後來,我認識了一個姐姐。她從小生長在北京,五年前在荷蘭結婚,丈夫是她的留學生同學。婚後,她憑藉自己學語言的天賦,用一年時間學會荷蘭語,並在當地找到工作。再一年,她換工作到一家更大的公司,在中國設有辦事處。

這樣,她每年回北京看父母的機會多了起來。我問她,在那麼遠的地方結婚生子,會想家嗎?

她跟我說了一句話:家的意義,在於「歸」。而「歸」的意義,在於重新出發。

每一個家,都像是一個供船隻停留的港灣。只有報廢了的船,才會安穩地停在港灣。停留一定年月之後,就可能會被拖走再造。

如果說,婚姻是一種歸宿,它應該是男人和女人共同的歸宿,而非男人是女人的歸宿。兩個人,一起在婚姻的港灣裏停留,但也能一起乘風破浪。

春節即將來臨,不知道你是否還在為回家的事煩惱。

不妨讓我們換一個視角,從「回歸」與「出發」的角度,去重新解讀春節回家這件事。不再去糾結於婆家、孃家的區分,而是用親情和親人溝通,一起感受「回家」的意義。

親情在,就是家。心安處,即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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