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教育部正式發出“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對2019年高考工作做出具體要求和安排。此爲2019年高考的具體通知,詳細列明瞭高考的具體事宜。

在通知當中,教育部附加了“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一共涉及73條規定,其中明確提到:2019年高考的時間依然是6月7日和8日。同時,在本次通知裏,教育部要求進一步深化高考改革。

在第三項“進一步深化高考改革”,有兩點值得特別注意,一是2019年高考命題要充分體現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要求,以立德樹人爲鮮明導向,減少單純死記硬背的知識性考察。二是探索在高校組織的考覈中增設體育測試。特別是考試命題的要求,應該引起考生的格外注意。

對比“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我們發現,在考生志願填報方面的規定,有了一些調整:

第一,將志願填報的規定,從去年的第4條移動到今年的第36條。規定的題目都是“考生志願的填報”。去年的此部分內容屬於規定的第一大項:一、報名和志願填報。而今年的此條內容 ,屬於第八大項:八、錄取。

第二,在語句的表述上有所改變。其中,規定表述:考生志願填報方式、時間和辦法由各省級招委會根據本地區招生工作實際作出具體規定並向社會公佈。考生志願表的設置和填報辦法應有利於體現考生報考意願,有利於錄取管理,有利於高校錄取新生。上面的兩句話的順序和去年進行了調換。去年的論述是:考生志願表的設置和填報辦法應有利於體現考生報考意願,有利於錄取管理,有利於高校錄取新生。考生志願填報方式、時間和辦法由各省級招委會根據本地區招生工作實際作出具體規定並向社會公佈。

第三,“高校公佈的招生計劃”在考生志願填報時由“參考”地位提升到和“高校招生章程”、“招委會招生規定”同樣的地位。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中說:考生應認真閱讀有關高校招生章程以及所在地省級招委會公佈的招生規定、招生計劃,按有關規定和要求填報學校和專業志願,並對所填報志願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承擔責任。而2018年的規定是:考生應在認真閱讀有關高校招生章程以及所在地省級招委會公佈的招生規定後,參考高校公佈的招生計劃,按有關規定和要求選擇填報學校和專業志願,並對所填報志願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承擔責任。

高考志願填報非常重要,有”七分高考,三分志願”一說。規定對志願的填報進行了強調,要求考生一定要認真的對待志願填報,如果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誤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

在規定中還有兩項內容有關高考志願的填報,一是招生考試機構和畢業學校要對考生進行志願填報的政策解讀和方法指導。高考志願填報,決定着一個考生未來一生的選擇,非常的重要,一定要重視,並且要懂得方法。二是高考志願填報結束前,高校不能從招辦得到考生的分數,這對多年來各地出現的高校搶“狀元”現象也是一種防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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