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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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5日,歐洲球壇爆炸了一顆前所未有的重磅炸彈——歐洲足協官方宣佈,由於違反《財政公平法案(FFP)》,對曼城停賽歐戰2年,並處以3000萬歐元的罰金。針對這張巨大罰單,曼城方面也迅速做出了反應。措辭嚴厲的否定了歐洲足協的指控,並宣稱要向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提起上訴。

  這並非是歐洲足協近年來第一次對治下球會揮舞FFP大棒,AC米蘭、馬拉加與加拉塔沙雷等都曾收到過停賽令,國際米蘭、巴黎聖日耳門、利物浦等球隊也曾因此遭遇過經濟處罰。但這張罰單無論是停賽力度、還是罰金數額,都堪稱前所未有。這張罰單,也是球壇內外一系列勢力博弈的結果,並勢必會引發一連串新的動盪。

  一張罰單,幾方較量

  曼城歐戰停賽事件最早始於2018年末,一個名為「足球解密」的網站公佈了一系利雲檔,包括C.朗拿度與美國模特馬祖爾加之間就「性侵事件」達成的協議、大批球員的轉會合約與工作合約,以及曼城、巴黎等球會違反FFP的證據。2019年3月,歐洲足協官方宣佈,開始對曼城財政是否合規進行調查。接近1年之後,歐洲足協調查結束,開出了這張史無前例的罰單。

  根據曝光的內容,曼城的擁有者艾巴紮比財團(ADUG)涉嫌向伊蒂哈德航空等公司注資,後者再以「贊助費」的形式將資金重新投入給球會,以此虛增贊助收入,繞過歐洲足協的FFP審核。例如在前曼城首席財務官祖美拉斯的一封郵件就顯示,2015-16賽季,伊蒂哈德航空的「贊助費用」為6750萬英鎊,不過又從艾巴紮比財團收到了5950萬英鎊。

  面對歐洲足協的指控與調查,曼城從一開始就展現了強硬的姿態。2019年6月,曼城向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上訴,聲稱歐洲足協的調查非法,希望國際體育仲裁法庭介入並終止調查。就在歐洲足協公佈處罰的3天前,曼城還向歐洲足協提出索賠,認為歐洲足協「基於非法證據的調查嚴重的損害了球會的聲譽」。

  參與這場角力的選手,已經不限於球壇內部。針對泄漏的郵件,曼城將矛頭指向「卡塔爾黑客」,認為這是一次出於政治目的的打擊。這種說法不無道理,近年來阿聯酋國家資本在體育產業上頻頻發力,曼城擁有者曼蘇爾酋長本人就是阿聯酋的副總理。卡塔爾與阿聯酋關係並不和睦,2017年「卡塔爾斷交風波」中,阿聯酋是第一個加入製裁的國家。高歌猛進的曼城球會,堪稱是阿聯酋體育戰略的核心,曼城遭遇重罰,對阿聯酋也是一次政治打擊。

  2年前歐洲足協對巴黎的調查,更是加劇了人們的猜想。調查由前比利時首相萊特姆(Yves Leterme)領導,結論是巴黎財務達標,沒有違反財政公平政策。但是這個結果後來遭遇了歐洲足協製裁委員會主席洛迪古斯(Cunha Rodrigues)質疑,他認為巴黎收到的贊助明顯超過其公允價值。

  (萊特姆)

  例如,巴黎每年從卡塔爾旅遊局收到超過1億歐元的贊助,而歐洲足協委託的體育市場顧問認為這份贊助的合理市場價值應低於500萬歐元。但是,當年的萊特姆沒有理會體育市場顧問的估價,而是全部採納了巴黎上報的數值,法甲豪門藉此過關。

  2年後,萊特姆同樣領導了對曼城的調查,並對藍月亮進行重罰。此外,巴黎主席赫萊菲是歐洲足協執委、也是卡塔爾資本控制的貝因體育的主席,貝因體育又是歐洲足協最大的持權轉播商。截然不同的結果,無疑讓旁觀者懷疑歐洲足協的尺度是否一致,對曼城重拳出擊,但對與自己有利益糾葛的巴黎輕輕放過。

  反勝可能仍在,藍月未必將沉

  曼城遭遇重罰的消息一出,不少媒體就開始了聯想,「幫助」哥迪奧拿、迪布尼、史達寧等教練、球員尋找下家。停賽無疑會對曼城造成負面影響,但現在預言藍月破碎、超市大開也還為時尚早。從去年開始,曼城就已經著手對歐洲足協的指控與製裁進行反擊。曼城主席穆波歷克更是聲稱,「曼城不會接受任何處罰,大不了就花3000萬美元請全球最有名的50位律師起訴歐洲足協」。

  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是歐洲足協罰單落實之前的第一道檻。位於瑞士洛桑的CAS是專門處理體育爭端的國際機構,獨立於所有國際組織之外。2018年AC米蘭遭遇歐洲足協1年停賽之後,就向CAS提出過上訴並成功避免了停賽處罰,拿回了2018-19賽季的歐霸盃門票。曼城也在聲明中表示,會向CAS上訴,「希望能夠找到一個獨立的機構,對此進行全面的考量,找尋證據並做出公正的判罰。」

  (2018年,米蘭成功在CAS上訴)

  雖然歐洲足協從「足球解密」拿到了大量不利於曼城的證據,但到了CAS未必依舊有效。一方面,這些證據通過黑客手段獲得,是「非法獲取的」。另一方面,根據《衛報》等媒體的說法,這些證據都是「間接證據」。包括祖美拉斯的電子郵件在內,能說明曼城擁有者與贊助商有資金往來,但不能直接證明艾巴紮比財團通過伊蒂哈德航空贊助曼城。

  因此不少體育律師認為,曼城仍有一定轉圜空間,完全可能獲得減刑甚至緩刑。歐洲足協對曼城進行前所未有的重罰,一定程度上也是留出「提前量」,好到CAS上討價還價。案件的最終結局也很有可能像過去很多有關財政公平的訴訟一樣,曼城承認違規並繳納罰款,歐洲足協收回或者緩期執行停賽處罰,雙方簽署和解協議。

  但是也不排除曼城會採用更激烈的手段——直接攻擊歐洲足協的財政公平體系,起訴歐洲足協違背《歐洲聯盟運作條約(TFEU)》與《歐洲聯盟基本權利憲章(CFREU)》。二者都是歐盟憲法的組成部分,儘管歐洲足協是獨立於歐盟之外的體育組織,但既然其在歐盟註冊,就必須遵守歐盟的法律。

  事實上,自《財政公平法案》由柏天尼2011年推出開始,就一直有人質疑其違背歐盟憲法。早在2013年5月,足球經理人Daniel Striani就向比利時法院起訴,聲稱FFP違憲。2019年初,著名律師Felice Raimondo也發表了一篇長文,聲稱《財政公平法案》在以下多個方面存在違憲可能:

  (1)《歐洲聯盟基本權利憲章》第16條、17條規定,「私有財產只能由法律來監管」。歐洲足協作為一個國際組織,無權限制企業的經營行為,無權要求球會的虧損在一定範圍之內。FFP還可能使球會為了達標而被迫出售球員,這寫都有侵犯私有財產的風險。

  (2)《歐洲聯盟運作條約》第45條規定,「勞動力可以在歐盟範圍內自由流動」。但由於FFP的存在,球會的消費被限制,一樁交易除了買賣雙方以及球員同意以外,還受到FFP監管的影響。球會顧忌到FFP限制而放棄交易,這在客觀上阻止了球員在歐盟範圍內自由流動。

  (3)《歐洲聯盟運作條約》第63條規定,「禁止對資本流動的任何限制」。除了前述的阻止交易的情形外,目前FFP還規定每賽季轉會淨投入不得超過1億歐元,這顯然違反了歐盟憲法。

  牽一髮動全身,足球世界會大洗牌麼?

  歐洲足協重罰曼城,對藍月軍團來說是一次重創,但對自己同樣是一步險棋。《財政公平法案》堪稱歐洲足協統治歐洲球壇的基礎秩序,但是實施近10年來,既沒有縮小球會之間的貧富差距,也沒有控制轉會費泡沫,其實際效用不斷受到質疑;另一方面,《財政公平法案》被認為是排斥與限制外來投資者的工具,在FFP限制下來自美國、亞洲與中東的新玩家無法快速擴張手中球會的實力,無法與傳統豪門競爭。

  不少野心勃勃的投資者,事實上都「苦FFP久矣」。上季AC米蘭的擁有者洛迪高伊利奧特基金,就計劃對FFP的合法性展開挑戰。前文中撰寫檄文討伐財政公平制度的Felice Raimondo,就是洛迪高伊利奧特的代理人之一。不過2018-19賽季米蘭最終無緣歐冠盃,與歐洲足協繼續纏鬥意義不大,紅黑軍最終以與歐洲足協和解告終。不過眼下,曼城受到的打擊遠大於米蘭,在挑戰歐洲足協及《財政公平法案》時必然有更大的決心。

  曼城被歐洲足協「驅逐」,但完全可以在別處得到歡迎。2018年「足球解密」曾爆料,國際歐冠盃主辦者,美國富商Stillitano有成立「歐洲超級聯賽」的想法,曼城與皇馬、米蘭等一樣,都是其計劃邀請的「創始球會」之一;國際足協主席恩芬天奴上季也提出了「新世冠盃」的構想,邀請世界各地的豪門來參賽。

  他們的目的,都是想要結束歐洲足協旗下歐冠盃聯賽一家獨大的局面,建立一項彙聚各大豪門的頂級賽事分庭抗禮。面對這些「挖牆角」者,歐洲足協主席切菲林一直措辭嚴厲,曾經公開要求恩芬天奴「尊重歐洲足協」。但是眼下,歐洲足協自己將歐洲最富有、最成功的球會之一踢出了歐冠盃,旁觀者們自然會聞風而動。這張罰單僅僅是一個開始,重頭戲還未正式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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