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落實國家、省、市有關法律和法規,切實保障符合在我區就讀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合法權益,促進我區義務教育均衡優質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和完善人口服務管理的若干意見》(深府〔2016〕58號)和《深圳市非深戶籍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管理辦法》(深府規〔2018〕3號)、《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19〕1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在民治片區小一、初一各選取3所學校試行大學區招生試點,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劃分原則

以“均衡教育資源、距離相對就近、主幹道路爲主”等原則進行學區劃分,實行單校劃片與多校聯動的學位調劑機制,實現片區內教育資源均衡共享。

二、大學區試點學校及範圍

2016年秋季起,在民治片區小一選取民順小學、龍華區實驗學校、深圳市高級中學(集團)北校區3所學校,初一選取民治中學、龍華區實驗學校、深圳市高級中學(集團)北校區3所學校試行大學區招生試點,大學區試點學校及單校劃片範圍詳見《龍華區2019年秋季義務教育階段大學區試點學校範圍一覽表》(附件1)。

三、大學區試點積分辦法

積分辦法採用“基礎分+加分”的方式進行,具體積分辦法詳見《龍華區2019年秋季義務教育階段大學區試點學校招生積分辦法(試行)》(附件2)。

四、網上申請及資格審覈辦法

1.網上申請。大學區範圍內的學生,由家長自願填寫2所公辦學校作爲申報學校,選擇1所民辦學校作爲分流學校。

2.學校初審。網上預報名後,申請學位提供其他類住房(祖屋、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集體宿舍等)的家長,按規定時間攜帶報名所需證件(原件及複印件、網上報名申請表)到所填報2所公辦學校中的第一志願學校進行現場材料初審,具體安排詳見《龍華區 2019 年秋季學校初審地點及時間安排表》 (附件3)。未按規定時間向申請學校提交或上傳初審材料的學生,視爲自動放棄學位申請。

3.資格審覈。申請就讀與兩免資格的材料由各職能部門進行電子信息比對審覈。

五、錄取原則及分流辦法

教育主管部門根據就讀資質合格的適齡兒童、少年按照所填報志願,積分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網上錄取。如申請學校符合就讀條件學生人數超過該校招生計劃數,且錄至招生計劃數時,出現多人積分相同的情況,該部分積分相同的學生採用現場抽籤方式實行差額錄取,錄滿爲止。

錄取學校順序根據大學區內各學校學位申請情況確定,學校錄取順序及現場抽籤方式、時間另行通知。

入學材料審覈合格未被大學區內各學校錄取的學生,由教育主管部門按學位類型統籌分流。

六、學區房鎖定

從本方案正式生效之日起,學區內同一套住房(含集體宿舍、公共租賃房)用於申請學位時,在學制期間,小學6年只允許一戶住戶的孩子申請學位,初中3年只允許一戶住戶的孩子申請學位,如同一套住房有多個孩子申請學位,必須是同一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招生報名系統不接受同一套住房重複申請學位。

附件1:龍華區2019年秋季義務教育階段大學區試點學校範圍一覽表

一、大學區試點單校劃片範圍

二、大學區試點多校聯動調劑區域

附件2:龍華區2019年秋季義務教育階段大學區試點學校招生積分辦法一覽表(試行)

說明:

1.申請學校選擇單校劃片範圍內學校的學生加5分。如:屬於民順小學單校劃片範圍的學生申請民順小學,將獲得加分5分,選擇大學內其他學校不加分。

2.持相關資料到社區工作站登記計劃生育信息(登記截止日期小一/初一5月7日)。

3.招生系統根據戶籍、住房類別和計生等條件自動生成學位類型和積分,學位申請材料經“市政府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平臺”據資源庫後臺比對和審覈後,其學位類型和積分正式有效。所有證件計算截止時間爲2019年3月31日。

4.房屋租賃信息、其他類住房(自建房、軍產房、集資房、集體宿舍)可作爲住房材料申請學位,但不參與積分。

附件3:龍華區2019年秋季學校初審地點及時間安排表

2019年秋季小學、初中學位申請資料初審地點在各申請學校,時間爲5月9-15日。現場受理材料情況說明:

(1)申請學位住房材料使用商品房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安居型住房或房屋租賃憑證(信息)的家長,不需要到學校現場初審材料,只需把申請學位所需證件材料掃描,按要求上傳至報名系統,學校將在網上對材料進行初審,家長需在學校網上初審期間保持通信暢通。

(2)申請學位住房材料使用其他類住房(祖屋、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集體宿舍等)的家長,需要到學校現場初審材料。適齡兒童、少年家長攜帶學位申請表及各項資料的原件(另備一套複印件)提交給申請的學校,學校初審合格,開具回執。對不符合入學條件的學生,學校一律不受理其入學申請。

(3)未按時向學校遞交或上傳初審材料視自動放棄學位申請。

附件4:龍華區2019年秋季義務教育階段大學區試點學校新生入學指引

1

招生對象

(大學區試點學校區域適齡兒童、少年)

(一)小學一年級招生對象

我區小學一年級的招生對象爲符合教育法律規定“年滿六週歲”(2013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學習能力,並在龍華區居住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戶籍兒童。

2.享受市、區政府相關優惠政策人員子女。

3.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戶籍的非深戶籍適齡兒童;

4.父母雙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在深圳居住滿一年、連續參加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滿1年的非深戶籍適齡兒童。

(二)初中一年級招生對象

我區初中一年級的招生對象爲在龍華區居住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目前就讀小學六年級,具有深圳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或享受市、區政府相關優惠政策人員子女;

2.在深圳就讀小學六年級,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戶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在深圳居住滿一年、連續參加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滿1年的非深戶籍適齡兒童少年。

(三)已取得義務教育階段學籍的學生,不得留級重讀

已取得小學一年級及以上學籍的學生不得重複申請小一學位;已取得初中一年級及以上學籍的學生不得重複申請初中一年級學位。

2

時間安排和報名程序

1.網上報名

小一:4月24日10:00-5月7日18:00

初一:4月26日10:00-5月7日18:00

家長自行登錄 “深圳市龍華區基礎教育”(網址:http://lhxqjy.sz.edu.cn/)—左導航欄“家長服務通道”處點擊“小一報名(大學區)/初一報名(大學區)”,按指引進入“龍華區大學區試點網上預報名系統”進行報名。

注:網上報名需同時填報大學區內2所公辦學校作爲申請學校,選擇1所民辦學校作爲分流學校。家長填報的2個公辦學校志願沒有先後或主次區別,也不是錄取順序。

溫馨提示:

(1)在該時間段內報名的先後不作爲學位安排的依據,請家長錯開報名時間,以免造成網絡堵塞,影響順利報名。

(2)大學區試點學校的招生範圍依據人口密度、學位需求、學校規模、學校分佈等實際情況,以“均衡教育資源、距離相對就近、主幹道路爲主”等原則進行學區劃分,具體參見《龍華區2019年秋季義務教育階段大學區試點學校範圍一覽表》。

(3)網上填報的所有信息,應用“市政府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平臺”數據資源庫對入學申請資料進行數據後臺比對和審覈,請家長確保所錄入的信息準確無誤。

(4)若家裏沒有上網條件,家長可在學校公告的時間內憑適齡兒童、少年身份證件到招生範圍學校上網填報,學校在此期間將會協助家長上網申請學位。

(5)小一/初一:5月7日18:00爲網上預報名結束時間,請家長務必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預報名,逾期不予補報。

2.學校初審

小一/初一:5月9日-15日

(1)申請學位住房材料使用商品房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安居型住房或房屋租賃憑證(信息)的家長,不需要到學校現場初審材料,只需把申請學位所需證件材料掃描,按要求上傳至報名系統,學校將在網上對材料進行初審。

(2)申請學位住房材料使用其他類住房(祖屋、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集體宿舍等)的家長,需要按規定時間攜帶報名所需證件(原件及複印件、網上報名申請表)到所填報2所學校中的第一個學校進行材料初審(如:填報志願時申請學校爲龍華區實驗學校、民順小學2所公辦學校,則將初審材料送至龍華區實驗學校。注:材料初審學校不是最終錄取學校),學校初審合格,開具回執。對不符合入學條件的學生,學校一律不受理其入學申請,教育部門不予安排學位。

(3)未按時向學校遞交或上傳初審材料視自動放棄學位申請。

申請人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全部責任,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將取消學位申請資格並記錄在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3.就讀與免費資格審覈

小一/初一:5月16日-6月12日

新生就讀與免費資格應用“市政府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平臺”數據資源庫對入學申請資料進行數據後臺比對和審覈。

新生就讀與免費資格後臺比對和審覈後,由申請學校對各部門審覈結果及覈定分數進行復核(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如果出現因錄入信息錯漏等原因導致審驗結果不合格,家長鬚按所報學校要求進行信息複覈,修改後的信息將再次送相關部門覈驗,材料複覈期間,家長可自行登錄“網上預報名系統”查詢最終複覈結果。複覈結束後,家長相關修改信息及審覈結果不予採納。

4.學位安排

教育主管部門根據就讀與免費資格審覈合格的適齡兒童、少年按照所填報志願,積分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網上錄取。如申請學校符合就讀條件學生人數超過該校招生計劃數,且錄至招生計劃數時,出現多人積分相同的情況,該部分積分相同的學生採用現場抽籤方式實行差額錄取,錄滿爲止。例如:深圳市高級中學(集團)北校區招生計劃爲270人,錄取至250人時,有100人積分並列排在該校第251名,則採用現場抽籤的方式從積分並列的100人中隨機抽取20人,錄取至深圳市高級中學(集團)北校區。現場抽籤方式未被錄取的80名學生及積分排在此後的學生進入填報的另一學校錄取流程。

錄取學校順序根據大學區內各學校學位申請情況確定。例如:小一或初一先錄取深圳市高級中學(集團)北校區,再錄取民順小學,最後錄取龍華區實驗學校。具體時間或順序待定。

家長如同時填寫2個學校,被其中一個學校先行錄取,但家長不願就讀該校,由家長自該校錄取名單公示3日內,向錄取學校提交放棄該校學位申請書,進入另一申請學校錄取流程,該校空餘學位不予替補。例如:深圳市高級中學(集團)北校區、民順小學兩個學校,分批次錄取時先被深圳市高級中學(集團)北校區學校錄取,但家長不願就讀深圳市高級中學(集團)北校區,由家長自深圳市高級中學(集團)北校區錄取名單公示3日內,向深圳市高級中學(集團)北校區提交放棄深圳市高級中學(集團)北校區學位申請書,進入民順小學錄取流程,深圳市高級中學(集團)北校區空餘學位不予替補。

5.公佈名單

按學校錄取順序分批次進行公佈,具體時間以各學校錄取時間爲準。

大學區內各學校按招生計劃錄滿後仍未被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可選擇就讀受政府委託的民辦學校,選擇同一所民辦學校的學生人數超過該校招生計劃時,根據積分從高到低順序錄取,未被錄取的再次自主選擇其他受政府委託的民辦學校。

6.新生註冊

小一/初一:7月10日-12日

各學校接受新生註冊。家長按照要求在規定時間內註冊,不按時到校註冊的兒童、少年,將取消該校學位。

小一註冊所需資料:

學生身份證或戶口本、《兒童入學預防接種證查驗證明》(家長持兒童接種證到就近社康中心開具查驗證明,深圳本地接種的兒童也可登錄市、區疾控中心網站直接打印)。

初一註冊所需資料:

適齡少年身份證或戶口本。

3

報名材料準備

(一)深圳戶籍兒童、少年

1.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三方戶口本。

2.兒童出生證。

3.住房材料: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監護人)一方的學區內商品房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產權份額≥51%)、祖屋、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賃憑證(信息)、其他類住房(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集體宿舍等)證明材料。(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須是住宅)

4.持相關資料到社區工作站登記計劃生育信息(登記截止日期小一/初一5月7日)。審覈期間,計生信息有修改的,必須在複覈前,到社區工作站重新予以登記。複覈後計生信息有修改的,結果不予採納。

5.非深圳六年級畢業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讀學校加蓋公章的《學生學籍信息卡》,或《小學畢業生登記表》,或《學生手冊》。

(二)臺灣籍的適齡兒童、少年

1.適齡兒童、少年及其父母一方提供由深圳公安部門簽發的具有使用功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居民居住證》或五年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2.住房材料: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監護人)一方的學區內商品房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產權份額≥51%)、祖屋、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賃憑證(信息)、其他類住房(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集體宿舍等)證明材料。(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須是住宅)

(三)非深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

1.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三方戶口本及至少一方持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居住證。

2.兒童出生證。

3.住房材料: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監護人)一方的學區內商品房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產權份額≥51%)、祖屋、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賃憑證(合同)、其他類住房(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集體宿舍等)證明材料。 (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須是住宅)

4.社保證明: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一方持有本市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社會保障卡和深圳市社會保險參保證明。

5.持相關資料到社區工作站登記計劃生育信息(登記截止日期小一/初一5月7日)。審覈期間,計生信息有修改的,必須在複覈前,到社區工作站重新予以登記。複覈後計生信息有修改的,結果不予採納。

(四)港澳籍兒童、少年

申請在我市義務教育學校就讀的港澳籍學生,參照我市非深戶籍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相關規定,須提交以下材料:

1.兒童出生證明、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

2.父母雙方或者一方爲深圳戶籍:父母戶口本、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材料);父母雙方均爲非深戶籍:則需提供父母一方由深圳公安部門簽發的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港澳居民居住證》、父母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材料);

3. 住房材料: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監護人)一方的學區內商品房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產權份額≥51%)、祖屋、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賃憑證(信息)、其他類住房(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集體宿舍等)證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須是住宅)。

4.社保證明: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法定監護人)一方持有本市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社會保障卡和深圳市社會保險參保證明。

5.由深圳市公證部門出具的父母與子女間的親屬關係公證書;

6.持相關資料到社區工作站登記計劃生育信息(登記截止日期小一/初一5月7日)。審覈期間,計生信息有修改的,必須在複覈前,到社區工作站重新予以登記。複覈後計生信息有修改的,結果不予採納。

(五)外籍適齡兒童、少年

有意願到我區就讀的外籍適齡兒童、少年,可到我區外籍人員子女學校申請學位。

4

積分入學辦法

2019年秋季義務教育階段大學區試點學校,按照所填報志願,積分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網上錄取,積分辦法分爲“基礎分+加分”項目。詳見《龍華區2019年秋季義務教育階段大學區試點招生積分辦法一覽表(試行)》。

說明:申請學校爲單校劃片範圍內學校的學生加5分。(如:屬於民順小學單校劃片範圍內的學生同時申請民順小學和龍華區實驗學校,民順小學加分5分,龍華區實驗學校不加分)。

5

注意事項

1.家長在網上填報的信息直接影響材料審驗結果和學位安排,請家長務必確保錄入信息準確無誤。

2.家長在網上填報的手機號是接收學校有關報名通知的主要工具,請務必留意短信內容並積極配合。

3.關於特殊適齡兒童、少年的報名

(1)凡屬今年小一、初一年級招生對象,經鑑定能適應普通學校學習生活,且符合在龍華區就讀條件的適齡特殊兒童、少年,可申報大學區內學校。

(2)經鑑定不能適應普通學校學習生活的龍華戶籍適齡特殊兒童、少年,憑戶口本、兒童出生證、醫院證明到“龍華區特教班”(地址:龍華區人民路與騰龍路交匯處-龍華區實驗學校內,電話:28063281)或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學校(地址:龍崗區布吉街道西環路138號,電話:89468000、89468807、89468815)申請學位。

4.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學校將不提供學位:

(1)未申報或未遞交初審材料;

(2)已安排學位而不按時到校註冊;

(3)已取得小學一年級及以上學籍的學生不得重複申請小一學位;已取得初中一年級及以上學籍的學生不得重複申請初中一年級學位。

5.大學區入學材料提供、優惠政策同非大學區,有關要求可參照非大學區新生入學指引。

6.2020年小一、初一學位申請,家長必須在2019年8月31日前主動到社區工作站或聯繫樓棟的網格管理員登記住房信息,申請學位住房材料地址與人口實際居住登記信息地址必須一致。2020年招生政策以當年公佈的文件爲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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