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殿英雖是地痞流氓出身,但做為摸金界的後起之秀,無疑是最會幹活的一位。鞏怕他的祖師爺曹操也不得不承認「青出於藍而勝於藍」的事實。什麼董卓、黃巢之流,恐怕對孫殿英不止是望塵莫及,更多的應該是深情仰慕。孫殿英的可貴之處,就是有分享精神,得了好東西不會獨吞,因此事情做了還能左右逢源、全身而退。因此本來很明朗的一件事情,最後成了一筆雲里來霧裡去的糊塗賬。因為陵墓被盜一年後才開始預審,匆匆一個半月就結束,結論是:東陵盜案系遵化駐軍勾結守陵滿員,盜墓分贓。不難看出,就連當時的高等法會都含糊其辭,孫殿英又怎麼會主動承擔這個惡名呢!說白了,東陵財寶「人人有份」,撈好處的又不是他一個人,要不然,他那來拒不認罪的底氣。

如果按照程序,高等軍法會將「預審判決草案」的全部卷宗,呈交南京國民政府,靜候當局的得核、宣判和執行。然而,案卷上報後就沒了下文。為什麼這樣呢?原來當時的蔣介石以及閻錫山都各懷鬼胎,明爭暗鬥,雙方的軍事大較最即將展開。而孫殿英手中有一些兵馬,是雙方拉攏的對象,因此,誰也不願意得罪孫殿英。自此,東陵案不了了之,成為民國歷史上的一大懸案。

1949年後,曾在孫殿英身邊任參謀長的文強回憶,孫殿英曾得意地對他說:「乾隆皇帝墓中的陪葬品不少,最寶貴的是乾隆項勁上的一串朝珠,上面有108顆珠子,聽說是代表十八羅漢的,都是無價之寶。其中最大的兩顆朱紅的,在天津與雨農(戴笠)見面時,送給他做了見面禮。還有一柄九龍寶劍,有九條金龍嵌在劍被上,還嵌有寶石,我托雨農代我贈給委員長(蔣介石)和何部長(何應欽)了……」。孫還說:「慈禧太后墓被崩開後,墓室不及乾隆墓大,但隨葬的東西就多得記不清楚了……(其中的)翡翠西瓜雨農代我贈宋子文院長,口裡含的夜明珠分開是兩塊,合攏就是一個圓球,我把夜明珠托雨農代我贈給蔣夫人(宋美齡)。宋氏兄妹收到我的寶物,引起了孔祥熙夫婦的眼紅。接到雨農電話後,我選了兩串朝靴上的寶石送去,才算了事……!」

既然事情都了了,孫殿英還會承認嗎?當然不會。儘管當時輿論嘩然,清室遺老更是義憤填膺,悲痛欲絕,溥儀號啕大哭,發誓報仇,但是誰又會把一堆昨日黃花當作一盤菜來炒呢?據說,當時孫殿英談起盜墓時的情景,眉飛色舞,控制不激動的心情而手舞足蹈的說:「老佛爺(慈禧太后)像睡覺一樣,只是見了風,臉才發了黑,衣服也拿不上手了。」

感謝朋友們點贊、關注!歡迎發表不同看法!


首先,從地痞流氓混成軍閥,手下不說兵強馬壯,但也可以在亂世立足。這樣的人,雖然比不上劉邦,但多少也有劉邦的影子。

孫殿英知道什麼可以擔,什麼擔不起,在那個時代,忠於清廷的人還有很多,有影響力又對清廷有感情的也不少,比如一心復辟的辮帥張勳,他可以不承認,清廷遺老那他怎麼樣不了,他要是承認,等於給那些人以光明正大攻擊自己的把柄,雖然清廷不受人待見,但,對於中國人的思想來說,挖人墳就是不道德,缺德,為了錢財挖人墳,辱人屍就是罪大惡極,他不想隨隨便便就承認了自己是這種人。並且,看小日本後來建立的偽滿洲國,就是打著幫助清廷的幌子。

其次,他挖出來的寶貝,大多數都被他送出去了,他估計也不甘心罵名讓自己一個人背,寶藏卻要分給別人。再者,軍閥,本身就是梟雄,挖了又如何,不承認又如何?我把財寶分給其他武力值高的人用來封口了,剩下的小魚小蝦,我不承認,你們又奈我何?

清末民初的軍閥聰明著呢,他們可以算是那個時代的弄潮兒,精英,他們知道自己需要什麼,能要什麼,該要什麼,沒必要的麻煩可以避免,挖人墳,發死人財這件事,屁股都擦乾淨了,孫殿英才不會再回頭看看自己拉的屎,再搗兩棍呢,這樣只會噁心到自己。沒有任何好處,何必呢?


為什麼要認罪,對誰認罪,清政府嗎?國民政府?當時亂世誰幹了也就那樣,實力決定一切,破四舊也沒少毀了文物吧,誰之錯。個人觀點,不喜勿噴,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