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時候,穿耳戴環是「卑賤者」的標誌。明人田藝衡在《留青日札》一書中說:「女子穿耳,帶以耳環,蓋自古有之,乃賤者之事。」這段話就明確地告訴我們,穿耳戴環在最初並不是貴族婦女所為。在奴隸社會,耳環是給奴隸的標記,戴不同的耳飾區分奴隸的主人。在先秦時期,貫耳是肉刑的一種,是對違反軍法者的處罰。《說文》中載「聅,軍法。以矢貫耳也」,《司馬法》載「小罪聅,中罪刖(砍腳),大罪剄(拿刀割脖子)」。這種對男子貫耳的刑罰一直到晚清時期還很常見。

穿耳洞的最初意義,並不在於裝飾,而是為了起警戒作用。它本來是兄弟民族的一種風俗,因為有些婦女過於活躍,不甘居守,有人便想出在女子的耳朵上紮上一個孔,並懸掛上耳珠,以提醒她們生活檢點,行動謹慎。後來傳到中原,也為漢族人民所接受,於是就變成漢族人民的禮俗了。

還有一個解釋是為了辟邪。對於人類的遠祖,佩戴各種各樣的動物牙齒、植物果實以及加工過的木石,主要是為了免遭天災、妖魔的暗算和敵人不懷好意的暗算。基本所有從遠古流傳下來的東西都具有一定程度的宗教作用。古人覺得妖魔會從人體的孔竅鑽入人體,從來控制人,所以用東西擋上。

對男子來說,充耳的警醒意義是提醒君子要兼聽明察。後來耳飾成了女子的專屬,自然涵義也轉移。女人戴耳環是為了讓女人警醒,要聽長輩丈夫的話,不該聽閑言閑語啊。

古人穿耳洞先把銀針用火燒烤消毒,然後用2個小豆子放在耳脣的兩邊要穿洞的地方揉,慢慢加力,將那裡的血都擠開,待神經稍微麻木,然後用針刺穿。針的後面要系一根紅線.穿透之後就把那根紅線穿到耳眼裡,防止耳洞長住。血止住後在穿進去一跟茶葉梗,有清涼去熱的作用。

中國古代耳飾門類非常多樣,既有裝飾用品,也有禮儀川品,主要分為以下七類:

(一)、玦

玦是迄今為止發現的中國最一早的一耳飾實物,絕人多數為形似環而有缺,以玉石質地為主。主要流行於中國的新石器時代,商周時期紋樣裝飾趨向華麗,到了漢代則主要見於西南邊睡的少數民族地區,如雲南滇族地區,漢族地區不再流行。從出土情況來看,佩戴玦既可以雙耳佩戴,也可以單耳佩戴,而且沒有性別和年齡的差別。

(二)、瑱(充耳)

瑱是誕生於中國先秦時期的種禮儀耳飾。其最初用於充塞耳孔,後來被懇掛於人的耳畔。其功用是提醒所戴之人以戒妄聽,謹慎自垂。男子使用時一般做為冕冠的附件,玉製的稱為「瑱」、「珥」或「充耳」,綿制的稱為「纊」或「充纊」,自先秦一直沿用至明代;女子使用時一般將之繫於簪首,統稱為「簪珥」,主要流行於漢晉時期。瑱的使用體現了中國古人尊禮、尚禮,將禮視為一切習俗之行為準則的文化特質。

(三)、耳璫

耳璫,特指嵌入耳垂穿孔中的飾物。其起源於新石器時代,步入階級社會後主要出土於漢魏時期,以玉石和琉璃質居多。漢代人認為其俗源自蠻夷,最初是對女性行為的種約束和警戒。

(四)、耳環

耳環,最初是以金屬為主體材料製成的環形耳飾,到了遼宋時代,則轉化為飾物後戴有環腳的形式。環腳即用作簪戴的細彎鉤,宋代略短,到了明代則在耳後伸出很長,有約束行為,使人端莊之意。這種耳飾出現在冶金技術產生之後,在此之前,人們的耳飾大多以玉石為主,如玉玦,璫等。

「耳環」之名在史籍中出現得較晚,可能和漢族人在宋以前不流行穿耳有關。目前能見到的有關耳環的記載,以晉六朝為早,但其佩戴對象,主要是南北各地的少數民族,且不分男女,均可戴之。說明長期以來,穿耳戴環一直是流行於少數民族地區的一種妝飾習俗。漢族男子不尚穿耳,也不喜佩戴耳環。而漢族女子普遍佩戴耳環則要到宋代。

(五)、耳墜

耳環所綴飾物是不可搖晃的,耳墜則不然,耳墜是在耳環基礎上演變出來的一種飾物,它的上半部分多為圓形耳環,環下再懸掛若干墜飾,人在行功之時墜飾可來回搖蕩,頗顯婀娜搖曳之姿。因墜婦相對於耳環更活潑,不如耳環正式,宋元明之際,女子耳飾多以耳環為主。自明代晚期開始,耳墜才相對多見一些,但款式也大多比較簡約。

耳墜

(六)、丁香

丁香,是一種小型金屬耳釘,流行於中國明清時期。因比較小巧輕便,適於家常佩戴。

耳飾丁香

(七)、耳鉗

耳鉗原是滿族人對耳飾的代稱。後來,又特指一種夾鉗的耳飾,因其無需穿耳孔,不會破壞身體,故流行於20世紀30年代新女性崛起之時。但這種耳飾佩戴時間長了,耳垂會因擠壓十分疼痛,故不能長時間佩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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