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碌崙8大道於兩年前發生的華裔女子李林溺女案,6日再次開庭,案發當時審訊李林的警員麥納德(John Mcdonald)出庭作證,表示李林的口供前後不一致,且否認警方存在誘供。

2016年3月13日,警方獲報,兩歲女童鄭琳芯在位於布碌崙47街交7大道的家中浴缸溺斃;女童母親李林涉嫌將女兒按入浴缸,導致溺水身亡。法醫鑑定他殺後,警方逮捕李林,檢方以二級謀殺、一級誤殺以及危害兒童福利罪起訴她。

6日庭審,麥納德說,兩年前案發後,他在72分局對李林進行約九個小時的審訊;在審訊過程中,李林給出兩個不一致的口供。

麥納德表示,李林最初宣稱是將有知覺的女兒放在浴缸,但她離開一段時間後,回去查看才發現孩子無知覺;但隨後李林又改口說是因女兒尿褲子,她才生氣把孩子壓入浴缸水下,離開一段時間返回後,才發現女兒失去知覺。

李林的代表律師要求傳喚另一名負責審訊的警察,表示警方審訊時存在誘供;當時一名警員曾告訴她,只要她回答所有提問即可回家。

但法官拒絕律師的請求,麥納德也否認自己在審訊中存在誘供。該案將於13日再度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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