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沒什麼標準答案,但貼一段話,給你,也給我自己。

我會喜歡慢一點的親密關係。

兩個人花時間聊天、共事,瞭解各自愛喫什麼、偏愛哪類電影、喜歡玩什麼…而不是說兩句情話、打幾個電話、聊幾天社交軟體…

像趕著找個人擺脫單身似的,匆忙「湊合」在一起。

我想讓「在一起"這三個字被醞釀的久一點。

最後真的憋不住了,再邁進去。


這些情侶之間的親暱行為從來都不是用在一起的「時長」來衡量去認為可不可以做的,也不全是可以用兩個人的感情深不深來判斷。

那麼回到題主的疑問,什麼時候可以邁出那一步呢?就牽手,擁抱,KISS,行房這四個階段我用自己的看法來說明一下。

1.牽手

只要你們是戀愛關係,就可以

2.擁抱

只要你們是情侶關係且場合和氣氛合適。

什麼樣的氣氛叫合適?有情緒波動的情況下就合適,莫名其妙突然抱抱等關係穩定下來再做吧,不然會顯得很奇怪。

如果對方連牽手或者擁抱都介意,不要想太多。 分手吧! TA對你沒興趣 !你快放過自己!

啥?TA只是有點羞澀?現在都9102年了,情侶之間連牽手抱抱都介意那不是你長得太醜就是TA心裡有妖膩。總而言之TA對你沒興趣,就算TA對你有一種說不出的感覺那也絕對不是愛。早分早享受生活,晚分生活把你打骨折,不分你到最後一無所有。

3.KISS

首先你們是情侶關係,需要滿足場合和氣氛合適,並且對對方有所瞭解就合適。

你們認識有一段時間了,在一起第一天就接吻也合適,哪怕作為情侶的感情還沒有開始培養剛確認情侶關係就將舌頭探進彼此的嘴裡也合適。為什麼可以?因為喜歡,因為喜歡你們就可以KISS,前提是對對方有所瞭解!!

4.行房

首先雙方要滿18歲

首先雙方要滿18歲

首先雙方要滿18歲!!!

需要滿足場合和氣氛合適,要對對方有所瞭解,並且有一定感情基礎。

你們認識有一段時間了,很瞭解對方,並且感情不錯,想做愛?盡情的做吧。

哪怕是剛確認戀愛關係呢,你們一直有來往,一直喜歡對方,只是一直不敢主動邁出那一步,但你們現在在一起了,今天儘管是你們在一起的第一天,但你們瞭解對方,你們愛著對方,只要你們願意,你們就可以做愛。

點個贊再走唄?


我是個比較傳統的女生,在我認為牽手擁抱和kiss都是循序漸進的,都是非常單純害羞的,所以我不喜歡太快發展,我覺得兩個人最主要的應該是培養感情相互瞭解而不是每天想這些亂七八糟的事。


首先,你得告訴我怎麼談戀愛,我才能告訴你要花多少時間才能進行一系列親暱的動作………

單身狗沒有發言的權利

有錢人終成眷屬,沒錢人親眼目睹


瀉藥

這要看兩個人的感情吧

如果早就是曖昧關係最近才進一步發展

當然親親抱抱也可以提上日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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