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最近「金馬獎風波」想必大家都知道了,簡單來說就是一位臺灣紀錄片導演傅榆在發表獲獎感言時表達了「臺獨」觀點,引起內地電影人不滿集體反擊並杯葛獎項晚宴,金馬獎主席李安也因此頗感為難。

事情跟我關係不大,但發現身邊有不少朋友表達了我不太贊同的觀點,所以也忍不住要說幾句。

事實上,生活在海外的大陸人,不一定會有香港朋友,但一定會有幾位臺灣朋友。原因很簡單:語言相通,交流起來很方便。

我身居澳洲時間並不長,但無論工作還是生活中都有接觸到一些臺灣朋友。

上週末我們家弄了個BBQ趴體,就邀請了兩位關係還不錯的臺灣朋友過來。席間一位大陸朋友C很不合時宜地提及了金馬獎的事情。

C說想了解下大家的看法,他自己是覺得那位導演傅榆的做法很無謂,因為哪怕她有這樣的看法,但是沒有必要在這種場合說出來,把文藝活動泛政治化。

「當然我是覺得臺灣是獨立的啦。」跟臺灣朋友關係也不錯的C最後補充道。

C說這句話的時候我心裡咯噔一下。臺灣朋友呢,面面相覷卻也沒搭話。

蔣老師趕緊圓場,說「哎呀幹嘛提這麼敏感的話題……」

「我不覺得很敏感啊……」C嘟囔著沒有堅持討論,這個話題就過去了。

然而從臺灣朋友的反應來看,這個話題在他們跟大陸人的相處之中還是非常敏感的。

在海外,臺灣人跟大陸人相處不錯的前提是,對國籍問題、統獨問題避而不談。這樣至少能維持表面的和平。

譬如,去年悉尼一位在工作間隙表示「臺灣當然是一個國家啊」的臺灣餐廳小妹,很快就被大陸籍華人老闆炒了魷魚。在澳洲華人圈引起了一陣子「茶壺裡的風波」。

不過並非所有大陸人都持「小粉紅」態度,像C這樣,跟臺灣人接觸多關係很好的大陸人,不少也擯棄了原本的立場,轉而認為「臺灣是獨立國家」。

比如除了C,還有下面這位朋友:

很無語,混淆了很多概念……這也是我為什麼想談談這個話題的原因。

2.

我的觀點是這樣:我覺得臺灣人完全有權利認為「臺灣是一個國家」,他們有這樣的思想和言論自由,如果他們這樣表達了我也不會當面反駁,因為不過是觀點不同而已。

但是從既定事實的角度來說:

1.臺灣絕對不是一個國家,未來也不太可能會成為一個國家;

2.臺灣人可以買個島買塊地成立「臺灣國」,但「臺灣國」不可能建立在作為中國領土的臺灣島上。

「自認為是」與「事實上是」之間,有一條無法逾越的鴻溝,類似於「我覺得彭于晏/林志玲是我的老公/老婆」與「彭于晏/林志玲真的是我的老公/老婆」之間的差距。

我覺得至少大陸人必須認清這背後的邏輯,當然最好臺灣人也瞭解下。

知乎上一位很厲害的網友Fan Francis總結得特別好,就「為什麼臺灣不能獨立」(Fan Francis:如何反駁「英國和美國同一祖先,卻沒有統一,臺灣為什麼不能獨立」的觀點?),他說:

一個地區,相對母國,要儘可能具備以下條件的盡量多項,纔有可能談得上獨立:

1,獨特的民族、語言、文化、宗教等等2,歷史上曾經作為獨立的國家長期存在過3,相比母國,經濟規模、面積、人口等可觀4,相比母國,自有軍事實力可觀5,相比母國,外國的可靠強制力支持可觀

6,母國法律允許

7,母國的首肯

問題是……以上七條,臺灣一條都不佔。

因此臺灣想獨立,理論上是可以的,按照國際公理,方法有三:

1,在戰爭中擊敗中華人民共和國;2,在一次包含全體中國人(包括臺灣人在內)或其合法代表的投票中,得到壓倒性多數的票數;3,在民族相同、語言相同、文化相似、宗教相同…的情況下,硬生生把「臺灣人」說成是一個「民族」,然後試圖在國際社會上尋求對「民族自決原則」的適用性的支持……然後,找到一個比中華人民共和國更有暴力強制力的國家或國際組織(比如美國)來保護臺灣行使「民族自決原則」。

也就是說,臺灣要獨立,要麼經得中國同意,要麼就得幹一架。

因此如果一位臺灣小夥子在你面前說臺灣是獨立國家,你可以語重心長地問:

獨立當然可以,不過你做好跟大陸人打仗、為「國」犧牲的準備了嗎?

3.

事實上國際有大量例子證明Fan Francis的觀點,獨立不是你想獨就能獨。

比如,美國為了獨立跟英國打了8年抗戰,把英國打趴才獨立;回頭南方想脫離聯邦獨立,美國南北戰爭就此開始,最後以南方戰敗告終,南方沒有獨立。

又比如,90年代南斯拉夫聯邦解體,斯洛維尼亞、克羅埃西亞、塞維利亞等聯邦組成單位獨立,但是其中巴爾幹半島經歷了多少血雨腥風,甚至殃及中國駐南斯拉夫大使館,這段歷史請瞭解下。

說近一點的,2014年蘇格蘭獨立公投順利舉行,原因是蘇格蘭的情況滿足以下幾個條件:

1,獨特的民族、語言、文化、宗教等等

2,歷史上曾經作為獨立的國家長期存在過

3,相比母國,經濟規模、面積、人口等可觀

7,母國的首肯(劃重點!!!)

結果55%反對獨立,45%支持獨立,據此蘇格蘭留在聯合王國內(United Kingdom)。

2017年蘇格蘭要求再次舉行獨立公投,就被英國首相特雷莎·梅斷然拒絕了……原因是「在英國脫歐談判過程中再次舉行蘇格蘭獨立公投不是時候」。

再說成功公投的,結果又怎樣呢?

2017年10月,加泰羅尼亞議會舉行獨立公投,獲得該地區公民92.01%的贊成票,隨後宣佈從西班牙脫離,成立加泰羅尼亞共和國。

然而3天後,西班牙政府實行憲法第155條,強行接管加泰羅尼亞政府,加泰羅尼亞政府主席隨即流亡比利時。

也就是說,哪怕你自己公投過了,母國沒同意,而且你也沒有獨立的實力,就是沒有卵用。

在澳洲境內,有一個「獨立國家」,叫「赫特河公國」,成立於1970年4月21日,全國人口30人,國土面積約75平方公里,入境還要交4刀。

獨立的原因是農場主Leonard Casley當年對生產小麥的政府配額感到不滿……

看報道的時候你可能會覺得「哇好有趣啊」,繼續瞭解還能在網上找到「赫特河公國」各種奇葩的事情,比如發行了自己的貨幣郵票等等;然而事實上澳洲政府壓根就不承認這麼一個獨立的國家……

所以,嗯……有卵用嗎?

現在回過頭來看臺灣的事情,你說臺灣人有沒有權利自認為「臺灣是一個國家」?我覺得絕對有,我高舉雙手支持。

但你說「臺灣事實上是不是一個國家?」我想說你就打打嘴炮自嗨下好了,不要自欺欺人了吧……

這就跟身處一個村一個社會一樣,你自己怎麼想是一回事,你可以覺得自己是上層人士;但是你是不是上層人士,無可避免地需要外界的看法,尤其是你自己壓根不夠牛逼的情況下。

事實上,臺灣方面因為試圖在國際上改變「中華臺北奧林匹克委員會」的稱號,以「臺灣隊」而非「中華臺北」的名義參與2020東京奧運,已被國際奧委會最後通牒,面臨失去奧運會籍的風險。

最後附上美國南北戰爭後通過的憲法第十四條修正案,以及著名的德克薩斯訴懷特案(Texas v. White),兩者均鞏固了美國聯邦的主權地位,認為:

憲法並沒有允許各州單方面從美國分離出去,而分離州的分裂條例,以及其立法機構試圖落實此類條例的所有行為,都是「絕對無效的」。

言必稱美國的朋友們,可千萬不要雙標啊!

美國憲法第十四條修正案

Texas v. White部分裁決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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