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法國MeToo反性侵運動發起人米勒(Sandra Muller)早前遭入稟控告誹謗,巴黎一個法院週三裁定被她指控性騷擾的前電視臺主管布里昂(Eric Brion)勝訴,米勒需支付二萬歐羅(約十七萬港元)賠償及訟費。米勒表示,裁決發出的訊息是要讓受害人沉默,她已計畫提出上訴。

米勒是法國一份刊物的女記者,她在法國發起「#balancetonporc」(告發你那頭豬)的標籤,呼籲受害人在社交媒體公開指證職場「鹹豬手」,並在二○一七年成為《時代》雜誌MeToo風雲人物之一。

二○一七年十月,她在社交網Twitter發文指控Equidia電視頻道主管布里昂職場性騷擾,指布里昂對她說︰「你胸大,是我喜歡的女性類型。我會讓你整夜高潮。」布里昂將米勒告上法庭,指自己喜歡米勒,他只是「調情」,並已為「笨拙的調情」道歉。

法院週三裁定布里昂勝訴,下令米勒向布里昂賠償一萬五千歐羅(約十二萬八千港元)及支付五千歐羅(約四萬三千港元)訟費,並需刪除有關的Twitter推文。米勒在記者會上說,此程序旨在讓受害者沉默。她正計畫上訴。

MeToo浪潮出現後,法國一直難為「調情」和「性騷擾」定下分界。米勒的律師斯皮納批評,這次裁決相當於給男性說或做出任何冒犯行為,發出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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