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個原因,籃球規則裏其實有一條:要求球員在裁判罰吹哨後,犯規球員要舉手示意,如果不舉手示意或表達自己認犯規的話,裁判是可以吹你技術犯規的。所以抱頭,舉手做尼克楊問號臉時,是可以被判斷為舉手示意的。(噗嗤~開玩笑)

第二個原因,要「演」的嘛~不「演」的話,不找裁判理論理論的話,下次如果又有情況,裁判也就不會酌情向你這邊。實話說,我覺得NBA的「潛規則」還蠻多的,裁判如果發現一次判罰有些不妥,不重要或者說對結果影響不是很大的話(比如說:比分已經被拉的特別大了)他也不會因為這一次判罰就去看錄像,他會堅持這次判罰,然後之後找一次機會再偏袒給剛剛不利的一方,所以有時球員覺得這次判罰有些不妥當的時候,常會有這樣的反應,然後和裁判溝通,裁判就明白可能是有些問題,之後找個機會還給你們好了判罰尺度也會收斂一些。但你如果不說,裁判會認為你這次認犯規,所以之後裁判判罰的尺度會更重一些,反而之後也不好打球。


球員有些習慣性防守動作,會比較隱蔽,再球隊訓練的時候,一般不吹,所以逃避的裁判的判罰,而正式比賽中,裁判都是經驗豐富,閱人無數的老裁判,所以平時的犯規防守動作只要一做,幾個裁判加上幾十個攝像頭的取證,裁判會鐵定吹犯規,所以球員覺得很無辜,另外如果不做出很無辜的樣子,會覺得自己明顯就是故意犯規,會有可能被裁判判罰的更重一些。這種動作也是球員的日常必備修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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