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三德

  美洲致公堂是洪門系統的分支。太平天國、義和團運動先後失敗後,一些洪門人士為躲避鎮壓,紛紛逃到南洋、美洲、澳洲等地,為洪門「反清復明」留存了相當的力量——能活著從朝廷鷹犬的瘋狂抓捕下逃出去,無疑是精英!

  當時在南洋、美洲等地,也有著發展洪門廣闊的羣眾基礎:自鴉片戰爭後,大批破產農民被洋鬼子當成「豬仔」騙到海外挖金子。為生活所迫走出去的五邑僑胞,幹最苦最累的體力活,卻只能拿少得可憐的報酬,還要遭受無休止的歧視和排斥。即便通過幾代努力、經濟狀況逐漸改觀的華人,也沒有得到公正的待遇。究其原因,只有一個:政府太無能了!洋鬼子根本不把中國人當人看!

  祖國的命運和海外華人的命運有了很大的關聯,天地會要推翻滿清,這些人支持,保皇黨要改良中華,他們也支持。而洪門「忠義救國,兄弟提攜」的口號在華人圈子更是迅速傳開。華僑們為了生存自衛,紛紛參加了洪門屬下的「堂口」,抱團跟洋鬼子鬥!

  時間一長,洪門勢力在海外得到狂飆猛進般的發展,到清末,幾乎成了一種全球性的幫會組織。梁啟超《新大陸遊記》記載:洪門在美國的「堂口」竟達幾十家之多,加拿大洪門有會所二十餘座,會眾兩萬,海外華僑十之八九都加入了洪門。

  而美國致公堂先是在加利福利亞州礦區發展,不久進入內華達、愛達華、俄勒岡、蒙大拿等州。1907年,洪門東遷,由礦區轉向城市,最後在舊金山成立總堂,黃三德即是第三任總堂堂主。致公堂在各地都設有公館,館內均供奉著鄭成功、洪英、陳近南以及前中後十五祖的神位。

  新人入堂,必先跪在神位之前,斬雞頭,飲血酒拜盟,接著焚香按劍宣誓:保證對堂會信守忠誠,若違誓言,千刀萬剮。還要考「忠誠救國,義氣團結,義俠鋤奸」三大信條,以及三十六誓和七十二例,再問幫會暗語。儀式極其莊嚴,通宵達旦,百問百答,記誦無誤,認為合格,方由盟長吸收入堂。「開堂」儀式嚴禁外人參加,如有混入,認為是「風仔」,當場捶死。剛入堂的人被稱為「新丁」,日後對會堂有所建樹,逐步升為管事、先鋒、旗手、五虎將、師爺等職位。

  在新地區開闢分堂,必須要總堂盟長允許。堂內一律兄弟相稱,成員每月要為會堂交納「糧臺費」,用以維持堂務、救濟兄弟之用;如失業、無處居留者,均可在會館內食宿,有外地兄弟拜訪,堂口接待。做生意缺錢,也可請堂口借款,但到期必須歸還。當然,堂中兄弟對外人口風相當緊,絕口不談洪門之事。洪門各堂口、會館,不明白的人看上去,幾乎等同於「大中華悅來客棧連鎖店」。

  在此介紹一下黃三德。這位洪門大佬一生仗義豪邁,不遺餘力支持孫中山推翻滿清。民國建立之初,時人將孫中山稱為「國父」,而黃三德,則被洪門內部尊稱為「國叔」。孫中山自己也說「華僑是革命之母」,意思就是沒有華僑給革命出錢出力,他也革命不起來,而華僑中九成是洪門兄弟,黃三德的動員組織,無疑勞苦功高。

  黃三德,字傳鎰,廣東省台山縣四九鎮人,清朝同治二年(1863年)出身於一個貧苦的農民家庭。黃三德天資聰穎,被村裡的人稱為「神童」。因無錢交學費,僅僅讀了三年私塾。光緒四年(1878年),15歲的黃三德向親戚借幾十塊錢,與幾個同輩約好出國闖「金山」(即美國舊金山)。海上顛簸幾天,黃三德等窮哥們一上岸就知道上了洋鬼子的當:被賣到礦山挖煤。後來,黃三德干過洗衣工人、送貨員,為了不受洋人欺負,他加入了洪門,並勤奮地跟著會功夫的叔伯們學習,幾年磨礪,居然練就一身好武藝。

 光緒九年(1883年),美國國內發生嚴重的經濟危機,人民不滿情緒日高。美國政府當局故意挑起民族矛盾,把經濟危機的原因歸咎於中國僑民,說「中國人奪了美國人的飯碗」,掀起一股反華排華浪潮。洪門聯合僑民堅決抗爭,黃三德也帶著洪家兄弟跟洋痞子在街上幹過不少架,因為他身手敏捷,逐漸嶄露頭角,在致公堂內地位不斷升高。

  黃三德悉心為洪門謀利,為華僑辦事。1897年,34歲的他被推舉為三藩市(舊金山)致公堂盟長。此後,他更加熱心為僑胞爭取權益,只要涉及僑胞權益的事,無論大小,都加以重視,或親自解決,或面授機宜,託人辦理。他還通過開臺演戲、招收壯丁等形式,擴大洪門勢力;又通過多方交際應酬,結識各方華僑領袖和政府官員。幾年後,他被美國各堂口推為「總龍頭」。

  孫中山發起興中會後,被三合會、天地會等推舉成了國內洪門「大哥」,但在1896年到美國宣傳革命的時候,致公堂雖然接待,卻並不重視。 1903年秋,孫中山準備第二次在美國搞一個「全國巡迴演講」。在檀香山動身前,其母舅楊文炳和大哥孫眉均建議說:「你弄的那個啥會,雖與咱致公堂的同源,但這邊的規矩是非歃血宣誓拜盟入會者不得認為手足。你已經跟國內三合會、三槍會、哥老會都聯繫上了,我建議你不妨加入致公堂,方便行事!」孫中山想想也是,美洲洪門人多勢眾,如果想得到他們的信任,還是得先加入致公堂。

  通過鍾水養的引薦,致公堂總龍頭黃三德親自去了趟檀香山與孫中山見面。黃三德是美洲洪門的龍頭,孫中山是國內洪門擁戴的大哥,兩人一見如故,無所不談,從海外僑胞受欺負到國內戊戌變法,從鴉片戰爭到義和團興衰,當孫中山談到「八國聯軍破京師,創巨病深,實乃中華民族恥辱」時,黃三德十分氣憤,當即拍案:「要改革朝廷內政,非實行武力革命不足以救國。」

  「那弟號召國內洪門起義,兄在海外籌經費支持如何?」孫中山趁熱打鐵。

  「沒問題,咱洪家兄弟向來仗義疏財,這包在愚兄身上!」黃三德當即拍板,「

  你不是要到美國去宣傳革命麼?一路行程咱致公堂包了!」

  1904年4月,孫中山由檀香山乘「高麗」號郵輪抵舊金山碼頭。可一上岸,就被美國海關抓了,說孫的護照有問題,而且是 「中國亂黨」,並羈押到仙人島,關進了木屋(美國移民局向太平洋郵船公司租賃的雨層木樓貨棧,作為羈留新客的候審所),不許與外界任何人見面。

  那時候美國要舉辦一個「聖路易博覽會」,也發函請清廷派人參加,貝子溥倫受命定於4月20日到達美國。滿清擔心孫中山鬧事,就讓清廷領事出面交涉,美國政府即命令移民局官員隨便弄個罪,先給關幾天,等溥倫走了再放出來。

  黃三德努力奔走「傾全力以赴救孫」,他跟手下人說,「救孫大哥,即救國行動」,致公堂專門撥款,斥巨資聘請律師為孫中山打官司:呸,護照有問題?咋不說打醬油的油瓶是偽劣產品呢?

  這亂黨的官司,一般人不敢接,致公堂花了五千美元,專門請來了舊金山著名美國律師那文向當局交涉。這位律師相當盡職盡責,而且美國還算講人權,中國人跟洋人打官司在國內基本打不贏,在國外就不一定了。加上媒體《中西日報》、《華盛頓郵報》成天追蹤,華僑們異常關注,事情越來越大,最後到了華盛頓最高法院,歷時十七天扯皮拉筋的審判,致公堂獲得勝訴!

  孫中山安然脫險,獲釋那天,黃三德專門組織了致公堂全體會員到碼頭列隊迎接,敲鑼打鼓舞獅遊龍,好不熱鬧。這次經歷,使孫中山與美洲致公堂的關係更加密切,孫也因此人氣暴漲:大多華僑從報紙上認識了他。

  到三藩市後,黃三德安排孫中山住在最高級的「英國旅館」,其喫喝用住所有費用全由黃三德簽名,致公堂支付。孫中山要在全美做個巡迴演講,發動華僑捐資支持革命。清廷恨得牙癢癢,讓駐美公使弄些高手「做了孫中山」,致公堂就對孫的行程周密安排,不僅有洪門保鏢全程護航,各地洪門堂口也要做好保衛工作,黃三德則寸步不離的陪同。每到一處,黃三德就介紹孫中山與當地洪門堂口領袖以及華僑顯貴人士相識,以建立孫中山的威信。致公堂分支安良堂的僑領司徒美堂,就是在黃三德的介紹下認識孫中山的。司徒美堂對孫中山萬分敬仰,由此一生追隨。

  說起司徒美堂,一般人都知道他是洪門大哥,跟毛澤東、周恩來的關係不錯。新中國開國大典的時候,老爺子還被請到北京天安門參加觀禮,司徒美堂的經歷,簡單絮叨一二。

  司徒美堂出身於廣東省開平縣一個貧寒的農民之家,早年喪父,常受人欺,14歲赴美國,17歲入洪門,由於他俠肝義膽,打抱不平,而且拳腳很快,很受重視。一次,在華人餐館門口,幾個人高馬大的洋人欺負兩個華僑,旁人看了不敢管,在餐館裡當廚子的司徒美堂相當義憤,忍不住衝出門將幾個洋鬼子狠揍了一頓。

  幾個洋鬼子本是美國黑幫,受了氣豈肯善罷干休,第二天,就有一大批人提著砍刀、鋼管去砸店,司徒美堂帶著幾個洪門兄弟抄起廚房的剔骨刀迎戰,美國黑幫佔不了絲毫便宜,一個領頭的洋毛子還被司徒美堂給活劈了。後來警察趕到收拾殘局,兩幫火拚,雙方都有損失,問題是:死了個美國人。

  直接殺人的司徒美堂被關了起來,洪門華僑四處奔走,募款營救,打了N次官司,終於以「防衛過當」讓司徒美堂得以輕判,僅僅在監獄待了十個月。司徒美堂從此聲名大振,在洪門中地位直線上升,後來他獲得了開山資格,就集合堂內「少年氣盛,敢作敢為,視死如歸」之徒組成了致公堂下級單位「安良堂」。

  安良堂以「鋤強扶弱,除暴安良」為口號,團結了一幫好打抱不平,敢於亡命的洪門兄弟,讓美國黑幫也不敢招惹。同時,司徒美堂還請了一個相當正義的美國律師為「安良堂」擔任法律顧問。說起這位律師,還真是嚇人:即後來的四屆美國總統——富蘭克林·羅斯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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