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育考試院公佈了《關於做好2019年北京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考生加分和優先錄取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今年中招,符合不同條件的考生可分別享受20分、10分和5分加分照顧。

20分加分照顧考生

1.烈士子女考生。

考生將《中華人民共和國烈士證明書》交由初中學校進行初審;初審通過後,學校將證書複印件交由區中招辦進行復審;複審通過後由區中招辦將彙總名單及證書複印件報考試院中招辦;考試院中招辦將各區彙總名單報北京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擁軍優撫處審覈。

2.現在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和在高風險、高危害崗位連續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並將連續工作3年以上)軍人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後曾在該地區和崗位累計工作5年以上軍人的子女。

10分加分照顧考生

1.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和傷殘人民警察。

人民警察優撫對象及其子女資格審覈分級進行,在京中央政法機關工作人民警察優撫對象及其子女由所在局級單位人事部門進行初審,合格後報所屬中央政法機關人事部門複審;北京市政法系統人民警察優撫對象及其子女由所在市級政法單位政治部初審,合格後報市委政法委員會進行復審。

屬於鐵路、交通、民航、森林公安局、海關緝私局及所屬單位人民警察優撫對象及其子女由本系統公安局初審,合格後報公安部人事訓練局複審。

2.見義勇爲人員本人,以及因見義勇爲死亡和一至四級傷殘人員的子女。

考生將《見義勇爲人員證書》、《見義勇爲人員殘疾證》交由初中學校進行初審;初審通過後,學校將證書複印件交由區中招辦進行復審;複審通過後由區中招辦將彙總名單及證書複印件報考試院中招辦;考試院中招辦將各區彙總名單報北京市民政局見義勇爲權益保護處審覈。

3.現在擔任戰備值班任務的師以下戰鬥部隊連續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並將連續工作3年以上),以及有子女後曾在擔任戰備值班任務的師以下戰鬥部隊工作累計滿5年的軍人的子女;現在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以及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島嶼部隊連續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並將連續工作3年以上)軍人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後曾在該地區和崗位累計工作5年以上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和殘疾軍人;在軍事訓練和執行非戰爭軍事行動任務中榮獲二等功或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

5分加分照顧考生

1.歸僑(華僑)子女考生。

歸僑(華僑)子女考生持親屬關係證明及相關身份材料到學籍所在區僑辦辦理資格審覈手續。

2.臺灣省籍考生。

考生將考生本人、考生父母有效身份證件(戶口本、身份證或臺胞證)交由初中學校進行初審;初審通過後,學校將複印件交由區中招辦進行復審;複審通過後由區中招辦將彙總名單及複印件報考試院中招辦;考試院中招辦將各區彙總名單報北京市臺灣同胞聯誼會審覈。

3.從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在初級中等教育階段轉學到本市就讀的少數民族考生。

注意⚠️

現役軍人子女、現任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隨任子女(初中階段回國),在錄取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

已享受加分待遇的現役軍人子女、現任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隨任子女,則不再享受在錄取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

如有符合以上多種加分條件的考生,只能自行選擇享受其中一種加分待遇。

享受加分和優先錄取考生信息於4月26日在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公示。

文字編輯:牛偉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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