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當導讀

那一年,他一無所有,是個剛畢業的大學生,而她已是一個建材店的老闆。

那一年,他真誠善良,和她一起患難與共,共同創業打拚。

那一年,他們交付彼此,共同生育了一個女兒。

多年來,他們為未來奔波,其間多少艱難困苦……

然而,十年夫妻情感隨著真相的撥雲見日而被燒成灰燼,如今夫妻兩人形同仇敵。

說起自己和蔣先生十年來的感情之路,甘女士聲淚俱下,不能自持。她至今都無法明白,為什麼他深愛並願意為之奉獻所有的愛人,竟背叛她,背著她和別的女人登記結婚。以下為甘女士自述↓↓

初相識,她是給他溫暖和未來的大姐

我家裡窮,初中畢業就不再讀書,到南寧親戚家的五金店打工,我特別羨慕那些能上大學的人。我在親戚家的店裡幫工,一干就是十年,親戚教會我很多做生意的經驗和門道。2005年初,我在親戚幫助下在南寧也開了一家五金店,自己做老闆,那年我27歲。

新店開張,需要人手。那時蔣先生到我店裡來應聘銷售業務骨幹,他很誠實地說,他是大學畢業生,但畢業幾個月仍找不到滿意工作,因為家在農村沒錢供他生活費,他才來找份工掙點伙食費,但他不會在我這裡長做,他要找正規單位上班的。我有點崇拜大學生,他又那麼真誠,所以我明知道他是來打短工的,還是聘用了他,並且給他的底薪工資高出預定的標準。他開口閉口就親切地叫我姐,在外人看來我像個貼心周到的姐姐。

生情愫,她和他演繹姐弟戀樸素真情

在親戚店裡打工的十年時間裡,我認識的人少,一直沒有處對象,自己開店後每天起早貪黑,談對象的事感覺更加遙遙無期。但蔣先生卻讓我有種談戀愛的感覺。

他工作賣力,到處跑業務,肯干,能吃苦,像是干自己的事業那樣上心。為了解決他吃飯的問題,我開始在店門口開小灶,經常煮飯炒菜,目的是為了他能吃上可口的飯菜。我也在店裡跟他一起吃飯了才回家。剛開始彼此都不好意,我未婚單身,感情空白,他是個24歲的小夥子,無戀愛經歷。漸漸的,彼此的感情發生了變化。相處兩個多月,我們自然而然就在一起了。確立關係之後,他不再想著去找工作了,而是把心思都放在門店的生意上。

共患難,他說有真情在無需一紙婚書

剛開始創業還是比較艱難的,但因為他的加入,我的擔子輕鬆不少。他有文化,有頭腦,有衝勁,生意越做越大。我們在一起後,我意外懷孕兩次,他說沒房沒錢,還不是生孩子的時候,建議我去做人工流產。因為密集進行人工流產手術,我的身體很虛弱,門店的生意基本都是他在打理,我則負責煮飯炒菜和處理一些瑣碎小事。

2006年,我們開了第二家分店,生意紅紅火火。那一年,我又意外懷孕,他又建議我去做人流,說等事業穩定後再生孩子。但醫生說,如果我再做人流,以後就有可能懷不上孩子。我哭著說要生下孩子,他才答應。未婚先孕,我們急匆匆先後回雙方的老家都擺了酒席,舉行傳統婚禮。但當我提出要去民政部門補辦結婚手續時,他說太麻煩,彼此相愛也不差那張紙。我考慮到有孕在身不方便折騰,所以作罷。後來去補辦准生證,沒有結婚證不給辦,我又提出去補辦登記結婚,但他說在南寧不給辦就生了再回老家上戶口。

2006年底,女兒出生後,我又再次提出要去補辦婚姻登記證,他還是那句話:有感情在,要那張紙有沒多大意義,孩子都有了,還在乎那個。從那以後,我沒再提補辦婚姻登記一事。

誤投資,多年累積化為泡影

他是個有事業心的人。到2010年,我們的門店擴展到4家,規模也變大,經營範圍也變寬,從傳統的五金店到新式的室內軟裝產品。賺了錢就投資,很少有存款也沒有買房,只是為了談業務需要,2010年我們買了一輛60多萬的奧迪車。

2012年,他說要開拓省外市場,跟別人一起投資做一個軟裝品牌,我不怎麼贊成,日子剛好過又要二次創業,壓力太大,那時女兒快要上小學,如果去省外發展,孩子的上學也是個問題。結果是他堅持要做這個項目,我和孩子留在南寧,他則常年在外奔跑。這幾年來,他具體在做什麼我也不是很清楚,因為他一個月才回家一兩次,待的時間也不長。去年,聽說項目出了很大問題需要處理,資金有缺口,我們多年打拚積累的錢早已砸進去,沒有更多的錢了,他就把奧迪車賣掉了。

去年底,項目宣告失敗,投出去的錢全部都收不回來。他回到南寧,把其中兩家門店轉讓出去,只保留兩家門店。這一次投資失敗,帶給我深深的恐懼感,也給他很大的打擊。

情突變,愛人和別人登記結婚了

然而,讓我感到恐懼的事才真正開始。今年3月,我接到一個女人的電話,那個女人說:「你不要纏著我老公(指明是蔣先生)了。」我還以為有人惡作劇,那個女的帶著結婚證找到我,要我離開蔣先生。蔣先生知道事情瞞不住,只好承認,但稱是因為情難自已和對方發生了關係被對方脅迫去登記結婚的。我信以為真,認為他的心還在我這裡,我去找那個女的談,那個女的反過來說我是小三,她的話傷透了我的心,她說:「他愛的是我不是你,不然他為什麼跟我登記結婚,你跟他睡了十年她都不跟你登記結婚?」我發瘋似的反問蔣先生是不是這樣,但他從不正面回答,而是一口咬定是那個女的脅迫他去登記結婚的。

他口口聲聲說我們還是一家人,但事情曝光後,他乾脆住到了那個女人家裡,一個月才回來一次看望孩子,像什麼都沒發生一樣,跟我睡同一張床,抱孩子,輔導孩子寫作業,但對我的傷痛他卻毫不在意。這半年多來都是這樣。

悔當初,不受法律保護的婚姻難維權

我算什麼?他和那個女人平日里做合法夫妻,過著恩愛二人世界,我卻辛苦操勞照管兩個門店,還要照顧孩子,他一個月回來享受一次做父親的權利,我們還能算是一家人嗎?我被那個女人說成小三,而我也不明白我到底是誰了?

我現在年近40,老公跟別人登記結婚了,我們之間沒有共同的房產和存款,只有兩家正在經營的門店,現在生意也不好做,我以後靠什麼養活我自己和孩子?我好後悔當初就這樣付出自己的一切,他什麼都沒給我,連一紙婚書都沒有。十年的感情,已經掏空我身體我的心靈,就連這麼多年共同打拚積累的財富也因他錯誤投資化為烏有,我還能指望誰?

律師說:可以代孩子起訴其生父要求撫養費

甘女士能否要求蔣先生承擔女兒的撫養費直至成年?廣西金桂北斗律師事務所林有錦律師認為,甘女士一直未與蔣先生登記結婚,這確實對她不利。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對於婚姻關係的成立,我國採用登記主義。男女雙方雖然舉辦酒席,但因未登記,故該兩人不形成婚姻關係。因此,男方此後跟其他女性登記結婚,並不構成重婚罪。但無論婚姻生育子女,還是非婚生子女,其父母均負有撫養的義務。非婚生孩子的母親,可以代孩子起訴其生父,要求其支付生活費、醫療費、教育費等撫養費。

廣西中司律師事務所梁中強律師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用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承擔非婚生子女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小當切咧

太傻了!當初懷孕時對方叫做人流就應該清醒過來,一個真正愛你的人,不會忍心讓彼此的骨肉一而再地流失。更傻的是,10年來都不領證,任由男方隨口搪塞就過去了。只能說,自己的利益都不去爭取,如何保障自己的婚姻、家庭以及孩子的將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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