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委员陈师孟。(图/记者黄克翔摄)

▲监察委员陈师孟。(资料照/记者黄克翔摄)

记者杨亚璇/台北报导

前总统马英九遭控教唆泄密案,一审无罪、二审逆转有罪改判刑4月,案经撤销发回高等法院更审,更审于12日宣判马英九无罪。「蔡系」监察委员陈师孟16日表示,就历审法官有无涉办案滥用自由心证情形,申请自动调查。

陈师孟表示,该案前经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宣判无罪后,历经高等法院二审改判有罪、最高法院发回更审,及此次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判决无罪确定,由于该案历审次判决反复,实已造成各界对承办法官之法律见解多所质疑。

陈师孟进一步表示,依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证据之证明力,固由法院本于确信自由判断,但不得违背经验法则及论理法则,否则即与证据法则有违,此即自由心证主义。



陈师孟认为,此案事涉前总统之刑事责任,影响层面非同小可,而此次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判决结果,不但广为社会所瞩目,并引发各界诸多议论,究历审法官有无涉及「法官办案滥用自由心证情形」,致影响其判决结果,相关问题实有进一步查明厘清之必要,已申请自动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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