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3 09:48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郭姓女網友在臉書社羣平臺針對「史」姓男網友的論述發表意見時,屢次以「屎」先生稱呼對方,史男認為郭女故意貶損他的名譽,憤而提告,法官認為郭女言論已構成公然侮辱罪,判罰7千元,可上訴。

郭女辯稱,她有使用英文的習慣,當時是以語音輸入法說「bull shit」,結果手機卻跳出「屎」,一時不察才上傳留言,並非針對原告,她沒有要侮辱原告的意思,是原告自行對號入座。

法官檢視相關留言內容後,認為郭女確有因不滿原告貼文及評論,而與原告發生齟齬,據雙方爭執語句脈絡,郭女所稱的「屎先生」,指的就是原告,並非郭女所辯「是原告自行對號入座」。

法官認為郭女以「屎」先生」諧音指稱原告,已屬侮蔑他人尊嚴並使其難堪,公然侮辱犯行事證明確,判罰7千元。

  • 郭女在臉書將「史」先生故竟稱為「屎」先生,史先生提告,屏東地院判郭女罰金7千元。(記者李立法攝)

    郭女在臉書將「史」先生故竟稱為「屎」先生,史先生提告,屏東地院判郭女罰金7千元。(記者李立法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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