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懂消費貸款之消費金融新政影響

消費金融新政營銷主要體現在3個方面:政策對消費金融產品類型影響、政策對消費金融槓桿的影響、政策對消費金融合規的影響。

一. 政策對消費金融產品類型影響

1. 暫停「校園貸」

《關於進一步加強校園貸規範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大了清理整治力度,叫停網貸平台「校園貸」,從源頭上治理亂象。

2. 取締「現金貸」

政策要求暫停發放無特定場景依託、無指定用途的網路小額貸款,逐步壓縮存量業務。

二. 政策對消費金融槓桿的影響

1. 「現金貸」綜合利率成本不得超過年化36%

綜合利率包括網貸平台收取的一切費用,因此除直接利息外,網貸平台不得以其他任何收費名目提高綜合利率水平。

2.明確規定信貸資產轉讓、資產證券化等融資與表內融資合併計算槓桿

全國範圍來看,各省市要求的槓桿範圍在50%-400%之間。

三. 政策對消費金融合規的影響

1. 沒有牌照和業務資質不得經營

《關於立即暫停批設網路小額貸款公司的通知》明確指出,小貸公司由各省市金融局(辦)進行監督和批設,監管部門暫停新批設網路(互聯網)小額貸款公司,暫停新增批小額貸款公司跨省(區、市)開展小額貸款業務,已經批准籌建的,暫停批准開業。

2. 加強網路小額貸款公司資金來源審慎管理

《關於規範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中嚴格禁止通過互聯網平台或地方各類交易場所銷售、轉讓及變相轉讓信貸平台的信貸資產,禁止通過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融入資金,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為無放貸業務資質的機構發放貸款,不得與無放貸業務資質的機構共同出資發放貸款。互聯網小貸平台的資金來源受到嚴格監管,擁有牌照資質的網貸平台,需要使用自有資金從事放款業務,任何吸收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的行為將被嚴格禁止,未取得業務資質的網路小貸無法獲得銀行借款,且必須限期取得牌照或暫停業務。

未完待續~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