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劉德科

1. 長沙二套房契稅提至 4%,4 月 22 日起執行。每天,微信朋友圈上有無數「重磅」消息,浮誇,收割流量;但這個「重磅」,沒有誇大,沒有缺斤短兩。

2. 第一個問題,這是一個什麼級別的政策?這是一個重量級的政策。調整契稅或增值稅,歷來是樓市調控的風向標工具。通常是:稅一動,滿盤全動。

3. 第二個問題:爲什麼選在這個時候出臺?

簡單的答案是:春節後長沙樓市有回暖趨勢,要及時潑冷水,預防過熱。

複雜的答案是:2016 年 2 月,爲了去庫存,財政部、國稅總局和住建部聯合發文(財稅〔2016〕23 號)要求:「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爲 90 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 1% 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爲 90 平方米以上的,減按 2% 的稅率徵收契稅」,這個文件至今有效,在樓市行情超級火爆、調控超級嚴苛的時候,也沒有退出。現在,長沙看到樓市有回暖趨勢,把這個優惠政策給收回去了,二套住房契稅無論面積大小全部恢復到了 4%。

4. 那麼,就有一個很嚴肅的問題了:長沙的規定牴觸了國家的規定,合法嗎?

長沙二套房契稅提至 4%,出自湖南省財政廳、國稅總局湖南省稅務局和湖南省住建廳近日聯合印發的《關於調整長沙市第二套住房交易環節契稅政策的通知》(湘財稅〔2019〕9 號)。

我們跟幾位律師探討一下,湖南省三部門的湘財稅〔2019〕9 號文件牴觸了中央三部門的財稅〔2016〕23 號文件,怎麼辦?律師們說:下位法牴觸了上位法,無效;除非,中央三部門要出臺允許湖南或長沙變更的批准文件;而且,這個批准文件必須公佈,因爲這個事情涉及到公衆的稅負問題。

目前,湖南省三部門沒有公佈中央三部門允許湖南或長沙變更的批准文件。所以,從法理上說,湖南方面擅自調整契稅稅率,是無效的。

5. 今年 4 月 3 日,李總理簽署第 711 號國務院令,公佈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十九條:「對涉及公衆利益調整、需要公衆廣泛知曉或者需要公衆參與決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機關應當主動公開。」

6. 目前,湖南方面並未在有關部門官網公佈長沙二套房契稅提至 4% 的那份文件(即湘財稅〔2019〕9 號文件)——是在網上流傳之後媒體跑去採訪湖南相關部門工作人員才確認有其事,更別說公佈中央三部門允許湖南或長沙變更的批准文件了。

7. 第四個問題:長沙二套房契稅該不該提至 4%?從樓市調控的角度來說,我們認爲,該。

中央三部門在 2016 年 2 月出臺的優惠政策,是爲了落實當時去庫存的要求。上一輪的去庫存的使命早已經結束,照我們的粗淺理解,優惠政策在樓市暴漲時就可以退出了,但一直沒退。如果從減稅這個大基調來理解,不退也有道理;但從樓市調控的角度來理解,不退是不應該的。

但是,政策調整,必須程序合法。不然,樓市調控就變成了隨意來去的長官意志。

8. 第五個問題:其他城市會不會效仿?

春節後至今的樓市回暖,是全國性的。取消契稅優惠、恢復原有稅率,是一種有威懾力並且有利於穩預期的文明手段。比現行的絕大多數行政干預手段要文明。所以,從這個角度看,其他城市效仿跟進,是有可能的。我們樂於看到其他城市跟進。

但還是那句話:政策調整,必須程序合法;不然,樓市調控就變成了隨意來去的長官意志。

但願其他城市在跟進長沙契稅新政的時候,除了公佈政策文件,還會公佈中央三部門允許變更的批准文件(無論是「函」、「通知」還是「批覆」)。

9. 我們長期看好中國房地產,漲是必然的,但是短期暴漲對任何一方都是傷害——對地方政府、對房企、對已買房的人、對未買房的人,最終都是傷害。

10. 應該之事,敬請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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