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太不合理了。

低頭看手機橫穿馬路的人,說輕的那是安全意識淡薄、漠視生命、沒有責任感,說重了,是危害社會公共安全、毫無社會公德的行為,這樣的人,放在任何一個工作崗位,那都是一顆定時炸彈,或者說是一個重大的安全隱患。僅僅給予10元的罰款處罰,那是不痛不癢,起不到警示作用,相對於因此而引發的交通事故、投入的執法成本等等,真可謂得不償失。

我覺得,要解決這麼個問題,其實很簡單。政府可以通過立法「凡低頭看手機橫穿馬路而引發交通事故的,由當事人負全責(包括事故雙方的人身傷、殘、亡、交通工具財產的損失及導致的社會交通壓力等)」。結合政府媒體對案例的廣泛宣傳。試想,還有誰還敢低頭看手機橫穿馬路?

雖然此舉看似殘酷了點,卻不失為一勞永逸的好辦法。大家覺得呢???


感謝您的邀請回答。

溫州市的此條例,應該是值得肯定的。為它點贊!

1)深層次來看,溫州市有意願把人們出行安全意識作一個提高。低頭族過斑馬線,隱患極大,發生交通事故的摡率會增加。

說個我自己的例子,有一次,走在人行道上,低頭看手機,被隔離墩絆了一下,小腿真疼。

2)淺層次來看。它只罰了你的錢,是為您消除一些隱患,罰錢不是它的目的。發布條例,是讓社會達到共識。平安出行。

3)綜合來看。條例的制定 、發布和宣傳,相信溫州市也是十分用心,看得見的是罰款十元,看不見的是用在此條例實施的人力,物力,社會成本。在初期可能有人不理解,不接受,但平安出行的意願是人心所向,那麼接受它是必然的結果。

謝謝!


罰10元等於沒罰,不痛不癢,起不到警示作用,行人低頭看手機引發的交通事故還少嗎?有的被車撞飛了,有的帶著孩子把孩子撞飛了的,有的自己撞的頭破血流的,這些慘痛的教訓還不夠多嗎?要想改變這種違規行為,僅靠10元罰款解決不了根本問題,得讓他知道疼,除了用實例宣傳教育之外,針對行人,尤其低頭族的行人制定相應的交通法規,處罰要嚴厲,這樣不但對行人好,減少了安全隱患,同時也給我們這些司機創造了良好的出行環境,畢竟安全最重要,我不管這些低頭族願不願意,罰10元太少,應該重罰。


我認為是合理的。

很多人表示這個懲罰不痛不癢,不過十塊錢而已。

但其實我不是這麼認為,這只是違規,並不是違法,其重點在於警示與安全教育。

試想,倘若一上來就是兩百多,能服眾嗎?反而可能會引發市民的反對,那又該如何進行教育呢?

其實這十塊錢,不過為的是有機會對違規的市民進行教育罷了。

當然這樣僅是我的想法,為此還特意進行街訪,瞭解了一下溫州市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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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見義勇為後被法律嚴懲,窩囊不?這一點可以看做是中國的法律保護那些為惡的人,誰伸張正義就懲罰誰~這麼說是不是有些道理?

第二~因為車輛必須禮讓行人~不管你是不是??~不讓就罰,所以行人有恃無恐,變本加厲,車難開違規行人排山倒海之勢在增加,因為有交通法規給撐腰啊!

真不知道是哪個腦殘出得規定!

也許中國的磚家和叫獸太多了!


罰十元是很有效的額度,香港就是這樣,初犯給你小小教訓,但記錄在案,再犯加數倍懲罰,信用記錄爛了,將來要移民或銀行貸款就被拒之門外,法律不會一下子把人至於死地,否則,重罰之下違者會覺得扯平了「我沒欠你的」,所以大陸很多重罰之下效果也成疑,或許是人性也「物極必反」吧。


一切交通違法都不罰款。

罰交通違法的人都進學習班學習一個月,生活困難的可以免培訓費。不參加的就拘留。

每天讓他們晚18點上課,21點下課,至少一個月。天天背法規看視頻,寫心得,一週一考。

我相信,這些人多數能記住教訓不會再犯。

再犯的,讓他們培訓期加倍。


過馬路底頭看手機不看車輛不用罰他她的款,但被車撞了不應該是駕駛員的責任,因為他她是自己不想活的。


太少了、處罰太輕了,拘留15天都行。


不合理,明顯處罰過輕,至少應該罰50交成交通擁堵的加倍,造成交通事故的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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