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軍

  當前,我國正處於金融業全方位開放的新階段,但金融業的整體狀況還不能很好滿足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參與激烈國際競爭的需要。

  就金融業的全球競爭能力而言,我國金融業發展質量不高、開放水平不足,全球競爭能力還不能適應開放條件下金融業發展、競爭與服務實體經濟的需要,與我國的經濟地位和國際影響力還不匹配。

  就開放條件下經濟金融管理能力和防控風險能力而言,我國金融業的能力短板也是顯而易見的,在經營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公司治理、金融創新、風險防控、不良資產處置、數據管理和應用、重要金融基礎設施的完備性和自主性、應對突發事件和輸入性風險等諸多方面,和國際金融同業的差距較爲明顯。

  就參與國際金融治理能力而言,現有的國際金融治理體系、國際貨幣體系和全球金融監管體制已不能承擔全球治理的重任,無論是機構設立還是治理機制運行,以及主要國際金融機構的股權與話語權都由美歐等發達經濟體主導和掌控,發展中國家羣體話語權嚴重缺失,在涉及國際金融治理的主要規則制定、關鍵問題決策、重要崗位人選推薦和任命等方面,我國的作用發揮還遠遠不夠,更談不上主導性,與我現有綜合國力極不相稱。其背後所反映的問題是,我國金融業參與國際金融治理的能力不足,國際話語權和影響力有限。

  面對當今世界正在經歷的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我們要從金融大國向金融強國邁進,必須全面增強開放條件下金融業的三大能力,以金融的高質量發展推動實體經濟的高質量發展。

  一是提高金融業全球競爭能力,擴大金融高水平雙向開放,統籌推進金融市場開放和資本項目可兌換,通過外部競爭促進金融業高質量發展。“金融是國家重要的核心競爭力”,金融業的全面開放將對中國金融體系的健全、金融市場結構的優化、金融產品的豐富和金融業全球競爭力的提升產生積極深遠影響,將倒逼和促進我國金融機構通過深入學習境外機構先進的技術、規則和管理經驗,提升金融服務效率、創新能力、綜合實力及監管水平,降低金融風險,儘快迴歸本源,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

  在全面實施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基礎上,進一步放寬外資市場準入,縮減外資准入負面清單,儘快按照既定時間表和路線圖完全落實金融業各項改革開放舉措,允許更多領域和更多業務實行外資獨資獨立經營,通過更大力度的全面開放促進形成更符合市場規律和國際慣例的“競爭中性”的營商環境。

  積極應對新的國際競爭形勢,完善和優化全球佈局,加大對重點戰略地區,如“一帶一路”沿線的業務佈局,充分動員市場資金、整合國際資源、提升專業能力、做好人才儲備、有效分散風險,以更有競爭力的創新產品和服務,爲“走出去”企業提供多層次、全方位、優質化的金融支持。

  加快金融市場開放,有序推進金融市場互聯互通,不斷促進人民幣跨境使用和流動。繼續穩妥推進債券市場的對外開放,儘快完善投資渠道、稅收、會計制度、資金匯兌、風險對衝等多項政策安排,爲境外投資者發行和投資交易中國債券創造更加方便、良好的市場環境。

  協調好資本賬戶開放、匯率制度改革及利率市場化推進的節奏,審慎推進各項改革開放措施,避免部分領域開放過快而相關配套機制不健全、政策協調不到位對金融穩定的衝擊。

  二是要提高開放條件下經濟金融管理能力和防控風險能力,確保國家外匯儲備的安全和保值增值,有效維護國家經濟金融安全。“金融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金融制度是經濟社會發展中重要的基礎性制度”。金融開放和防範風險兩者並不矛盾,要認真研究國際經濟金融週期的變化趨勢,建立完善的金融制度和金融政策框架,構建風險管理長效機制,在擴大金融業開放的同時,重視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特別是輸入性風險,如跨境資本異常流動風險,人民幣匯率和外匯儲備的異常波動,股市、債市、匯市等金融市場在外部衝擊下的異常波動和共振,以及跨市場、跨區域、跨境風險的交叉傳染等,維護社會公衆對金融體系的信心。

  金融開放並非一放了之,需持續加強逆週期金融監管,補齊制度短板,提升監管能力,確保監管體系、制度和能力與對外開放水平相適應。金融機構要夯實資本基礎,增強對各類風險的研判和管控能力。對確實有可能威脅我國金融體系安全、穩定、完整的重大問題,可建立國家安全審查機制,維護國家金融安全。

  完善外匯儲備經營管理,持續加強投資能力和運營能力建設,積極服務“一帶一路”建設和國家戰略,有效防範跨境資金流動風險,保障外匯儲備安全、流動、保值增值。

  在全球地緣局勢日益複雜多變的環境下,一方面,需警惕某些霸權國家動輒揮舞金融制裁大棒,防範和避免國際支付通道被切斷的風險,做好應對可能到來的金融制裁的充分準備;另一方面,也要避其鋒芒,避免與其他主要經濟體在金融領域發生爭端。

  三是要提高參與國際金融治理能力,增強我國在國際金融治理體系中的話語權和影響力,推動國際貨幣體系和金融監管改革,順勢而爲推進人民幣國際化。作爲全球舉足輕重的開放大國,爲更好地維護我國在全球範圍內的長期戰略利益,應主動作爲,勇於擔當,積極參與國際經濟金融治理,增強話語權和影響力,與其他經濟體共同維護全球化的經濟、貿易、投資和金融體系,保障資金、資源、技術和人力的跨國自由流動。

  積極參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等國際金融機構的改革,靈活運用和發揮多雙邊平臺的優勢,強化金融監管協調機制,加強大國之間貨幣、金融、投資等政策的溝通與協調。進一步推動國際貨幣體系改革,降低國際金融市場對單一貨幣的過度依賴,完善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救助機制和其他多邊化機制抵禦風險的作用。有效運用現有規則維護我國利益,推動國際規則的制定和完善,以適應我國整體開放格局由商品和要素流動型開放向規則等制度型開放轉變的要求。

  以“一帶一路”建設爲抓手,穩妥推進人民幣國際化。可通過推動大宗商品交易和跨境電子商務用人民幣計價結算,全面放開個人經常項目跨境人民幣結算業務,鞏固人民幣支付和計價貨幣地位,支持人民幣的國際儲備功能;繼續開展與其他國家貨幣當局的貨幣合作,支持境外央行將人民幣納入儲備,推動人民幣對其他貨幣直接交易市場發展,更好地爲跨境人民幣結算業務發展服務;拓寬離岸市場人民幣迴流渠道,增強其流動性,建立在岸市場與離岸市場的良性循環,支持離岸人民幣市場健康發展。

  未來應更好地發揮亞投行等以我爲主導和參與設立的國際多邊機構在全球金融治理新格局中的特殊作用,通過亞投行自身運營模式的創新和治理機制的完善,爲提高全球金融治理的效率提供有價值的中國實踐和中國樣本。同時,借力亞投行以及其他更多的國際多邊金融機構、外資金融機構,加快培養和引進更多具有國際化視野、熟悉國際規則的專業金融人才爲我所用,以增強我國在國際金融治理體系中的話語權和影響力,爲我國真正邁向金融強國打下堅實的人才基礎。(系中原銀行首席經濟學家、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學術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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