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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選題】

關於監獄在刑事訴訟中的職權,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

A.監獄監管人員指使被監管人體罰虐待其他被監管人的犯罪,由監獄進行偵查

B.罪犯在監獄內犯罪並被發現判決時所沒有發現的罪行,應由監獄一併偵查

C.被判處有期徒刑罪犯的暫予監外執行均應當由監獄提出書面意見,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部門批准

D.被判處有期徒刑罪犯的減刑應當由監獄提出建議書,並報法院審覈裁定

【正確答案】 D

【答案解析】 選項A.B錯誤。按照《刑事訴訟法》第十八條第二款規定,貪污賄賂犯罪,國家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對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時候,經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決定,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同時,《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條規定,對罪犯在監獄內犯罪的案件由監獄進行偵查。該法第二百六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罪犯在服刑期間又犯罪的,或者發現了判決的時候所沒有發現的罪行,由執行機關移送人民檢察院處理。據此可知,選項AB的情形均不屬於監獄偵查。

選項C錯誤。《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四條第五款規定,在交付執行前,暫予監外執行由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決定;在交付執行後,暫予監外執行由監獄或者看守所提出書面意見,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機關或者設區的市一級以上公安機關批准。據此,“暫予監外執行均應當由監獄提出書面意見”的說法錯誤。

選項D正確。《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二條第二款規定,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的罪犯,在執行期間確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現,應當依法予以減刑、假釋的時候,由執行機關提出建議書,報請人民法院審覈裁定,並將建議書副本抄送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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