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註冊分公司與辦事處的區別

關於分公司,大家肯定都有所耳聞,但是對於辦事處這個詞,聽到可能感覺有些陌生。分公司大家都瞭解,就是總公司設立的分支機構,不具備獨立企業法人資格。那辦事處呢?作為一家從事公司註冊的小編,今天就給大家整理了分公司和辦事處的區別。

1、分公司和辦事處的經營模式不同

對於分公司而言,除了名字之外,其他的經營模式則和母公司沒有任何的差異和區別,而對於辦事處而言,他只是一個公司在異地的聯絡點,可以從事銷售協調或者辦公室人員等,但是卻不能同分公司一樣開具發票以及和客戶簽合同。

2、稅務申報不同

首先來說,分公司是公司的形式且具有合法經營及相關營業執照等資質的,也是需要承擔稅款繳納的。分公司的稅款可以是單獨繳納也可以是和總公司一起繳納,對於辦事處來說,則沒有繳納稅款的能力,因為辦事處的本質只是企業在異地的一個聯絡點,練經營的許可權都沒有何來的稅款繳納?

3、財務上的差異

分公司是可以經營的,所以和普通公司無異,唯一的就是名稱上的區別,所以,分公司不僅可以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還以把這些都做在公司的成本賬裏。而對於辦事處,則沒有給員工發薪資的這項權利,並且連社保與公積金都由總公司繳納。

4、在北京註冊分公司和註冊辦事處的流程

在北京註冊分公司的時候,需要向當地的工商局提交以下材料:

a.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分公司的登記申請書;

b.公司章程以及加蓋公司印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

c.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d.分公司負責人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e.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而對於在北京設立辦事處則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支機構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公司的企業章程複印件;

3.公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

4.公司的股東會要求設立分支機構的決議;

5.辦事處的住所證明文件,如果是租用的,提供房租合同,及出租方的房產證複印件;

6.公司對辦事處負責人的任職證明文件;

7.經營範圍涉及前置審批的還需提交相應的許可證明。以上複印件都需蓋章確認。

結語:以上就是專關於分公司和辦事處的不同所在,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編輯:亞新諮詢。

在此,Candor代表亞新諮詢提前祝大家中秋節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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