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礦業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全資子公司淮北礦業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獲得中國證監會批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淮北礦業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全資子公司淮北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淮礦股份”)於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關於覈準淮北礦業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批覆》(證監許可[2019]466號),就淮礦股份公開發行公司債券事項批覆如下:
一、覈準淮礦股份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面值總額不超過10億元的公司債券。
二、本次公司債券採用分期發行方式,首期發行自核準發行之日起12個月內完成;其餘各期債券發行,自核準發行之日起24個月內完成。
三、本次發行公司債券應嚴格按照報送中國證監會的募集說明書進行。
四、本批覆自核準發行之日起24個月內有效。
五、自核準發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債券發行結束前,如發生重大事項,應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並按有關規定處理。
公司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上述批覆及公司股東大會的授權,在批覆文件規定的有效期內,辦理本次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相關事宜,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淮北礦業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