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看网路上的文摘,觉得这是一个被毁灭的灵魂写的扭曲文学。
但看了书后,才发现这是她用无数痛苦,也坚持要写下来的文字…
我一直觉得文学、诗意、崇拜、才华…,都是空洞而无用的东西,但有人为它付出太大的代价。
热爱风花雪月、伤春悲秋的小女孩们,可能都需要看看这本。


[从此二十多年,李国华发现世界有的是漂亮的女生拥护他,爱戴他。
他发现社会对性的禁忌感太方便了,
强暴一个女生,全世界都觉得是她自己的错,连她都觉得是自己的错。
罪恶感又会把她赶回他身边。罪恶感是古老而血统纯正的牧羊犬。
一个个小女生是在学会走稳之前就被逼著跑起来的犊羊。那他是什么?他是最受欢迎又最欢迎的悬崖。
要眼睛大的就有像随时在瞋瞪的女孩。要胸部小的就有拥有小男孩胸部的女孩。要痩的就有小肠生病的女孩。要叫起来慢的甚至就有口吃的女孩……
李国华在思考:数了几个女生,他发现奸污一个崇拜你的小女生是让她离不开他最快的途径……英文老师不会明白李国华第一次听说有女生自杀时那歌舞升平的感觉。心里头清平调的海啸。对一个男人最高的恭维就是为他自杀。
]

从这段话里,大概可以看见,作者不是不了解李国华是一个性变态、人渣、强奸犯、垃圾。
但可惜,他也是一个有文学「知识」的人渣。
作者也不是不了解,恰好是升学主义,为李国华建立一个神坛,让女学生们向往献祭。


林奕含叩问:「一个真正相信中文的人,他怎么可以背叛浩浩汤汤已经超过五千年的语境,他怎么可以背叛浩浩汤汤已经超过五千的传统?…
我们认为所谓,一个真正的文人应该千锤百炼的真心,到最后回归只变成『食色性也』而已?…
艺术它是否可以含有巧言令色的成分?…会不会,艺术从来就只是一种巧言令色而已呢?」

我一直认为,有「知识」未必有学养,有「知识」只需要记忆力;学养是对一整套知识消化吸收后,再自然地表现在言行中。
我不得不说,纯文学这种东西,恰恰谈不上什么「用」,每次看xx主义的文字,魔幻的、暗示的、隐晦的、比喻的、假设的,没被说中时,说人家不理解、高度不够,被说中时又说它不是这么浅层的东西。而文字上就是一堆不清楚的、混乱的,又要纯粹又不能明说的感觉…
是要读者猜到哪一年?一堆没有「用」的精巧文字,是要浪费别人多少生命?
所以呢,一个人对文章典故就算运用地再精巧、再诗意、再浪漫、再美丽,于我而言,也不过是「耍耍嘴皮子」而已。
那么,对一个婚内外遇强暴未成年少女的人,还要谈什么背叛?谈什么艺术?谈什么食色性也?谈什么真心?谈什么文人?
他连为「人」都够不上。

一个强奸犯,就算才华洋溢也是强奸犯,更何况他只不过是能背书的强奸犯。
对我来说,在文学上「耍嘴皮子」谈不上才华洋溢。
能写诗词歌赋,著书立论,才能算得上是有才华,而最后对社会有整体的贡献,才堪堪谈得上是文人。
中国古代文人是要出仕的,也就是说学以致用、经世济民。什么风花雪月、纸上谈兵、派别门户之见,都是小道…


看这本书,我并没有哭,只是觉得作者太可怜…
一朵温室里的玫瑰花,在世界的背面对她来说,都还只是文学里的字句的年纪遇到这种事。

自尊心
李国华问思琪下一周还会再拿一篇作文来吧
思琪心里想的,是妈妈嘴上满满的都是她的奖状,而她不知道怎么回答大人时,最好说「好」。
书中满满的句点,是李国华对小羊们的笃定,我猜想同时也是作者满满的恨。
恨他的笃定,恨他的「不爱」,恨他对文学的污辱,恨他的没有「我在爱情,是怀才不遇」;
在思琪反复说服自己,「不是不爱」的爱,也是一种爱的时候。

李国华知道思琪的自尊心太强,对任何人都说不出口,所以他可以持续性侵她。
而后记里,作者却说自尊就是,在精神病院里,当便盆塞到底下,她可以准确地拉在里面。

自尊心是惨剧的开始,也是结束。

从书中的描述,第一次被性侵,她就不记得从老师家出来是怎么走的,完全已经崩溃、精神解离、灵魂离开肉体。
也许正是因为思琪太聪明,才能粉饰太平,让灵魂说服身体,这是爱,不然她活不下去,
这才让「惨剧」继续发生…直到她真正发疯。
她说李国华是爱情般的死亡,所以李国华就是思琪的死亡。

作者用不雅的书写,来表达思琪对性爱的嘲讽、李国华对文学的猥䙝。
李国华要的是性爱的欲求,而思琪追逐的却是对文学的爱慕…

李国华不是「我在爱情,是怀才不遇」,思琪才发现,她以为她是那个唯一的知己,但原来不是。
思琪再没有一点能够说服自己,这场爱情的立足之地了。
李国华是胡兰成的赝品,而思琪是事件发生之前的她的赝品,全部都是假货。
李国华一届届地换女学生,而思琪只有一年一年地自杀。


「崇拜」式性剥削
作者一再强调,思琪是爱的,思琪很快乐。
但,没有一种真正快乐的爱情,会让人发疯的。

对我来说,这只是一场「崇拜」式的性剥削。
性剥削无所谓愿意不愿意、暴不暴力,它只表示这是不公平的取予关系。
当性爱不是平等地两情相悦,它就是性剥削,不管是用什么去交换性。
在被性侵后,为了活下去,思琪利用她对文学的爱慕,让她把「崇拜」的光环套在李国华头顶上,献祭上她的身体,然后再回头说服自己这不是奸,这是「不是不爱」的爱。


思琪、晓奇、怡婷、伊纹,我感觉都是作者的化身。(还有一个,我不想写,太可怜…)
怡婷是没有美貌的思琪,她可以免于被性侵,继续安然的生活在乐园里。
晓奇是被抛弃的思琪,被地岳抛弃后,只能放逐自己,想要报复却被威胁恐吓。
伊纹是长大的思琪,遇到毛毛后获得幸福的新生。
对伊纹来说爱思琪,就等于不能爱毛毛,要救房思琪们就无法去幸福。
而思琪们是等待天使的妹妹?

因为知道了思琪们的故事,明白了李国华的把戏,
伊纹再也无法
假装世界上没有人以强奸小女孩为乐,
假装世界上只有马卡龙、手冲咖啡和进口文具
」,
伊纹只有写下这无法忽视的丑恶。

我想对书里再多的猜想,也是枉然,毕竟只有当事人才知道自己的事。

后记里,作者竟然暗恋女生?所以她还是双性恋?真是奇妙的人。


放过你自己
「你有选择——像人们常常讲的那些动词——你可以放下,跨出去,走出来,
但是你也可以牢牢记著,不是你不宽容,而是世界上没有人应该被这样对待。」

作者从来就没有选择走出来,而是选择牢牢记著,抓住刀刃不放…
因为世界上没有人应该被这样对待。

是的,没有人应该被这样对待
但是,每年如常地有人被这样对待。

所以,她只有把它写出来,让大家都知道…

Angelis我是很讨厌「原谅加害者」论点的人,
我觉得只有当事人,才有资格谈什么原不原谅。
就算你孩子被杀,你立马能原谅对方,
也不能要求别人要原谅,
你是圣人也是你家的事,
别人被打就不肯原谅,是他的选择。
但是呢,
这个世界,对于被害者之所以有那么多俗烂的劝言:放下、走出来、宽恕、原谅…
从来都是为了被害者,而不是为了所谓的道德至高点、圣人、至善…

放下这回件事,最根本的目的,就是放过你自己

不要抓著过去的事,来时时刻刻地伤害自己了。
你现在还活著,已经够努力了。
现在的你已经够好了,也许未来还可以变更好,但是宽恕你自己,容许你自己,帮帮你自己吧~

总之,不要让别人的错,决定你的人生。
 

我现在读小说,如果读到赏善罚恶的好结局,我就会哭,我宁愿大家承认人间有一些痛苦是不能和解的,我最讨厌人说经过痛苦才成为更好的人,我好希望大家承认有些痛苦是毁灭的,我讨厌大团圆的抒情传统,讨厌王子跟公主在一起,正面思考是多么媚俗!可是姊姊,妳知道我更恨什么吗?我宁愿我是一个媚俗的人,我宁愿无知,也不想要看过世界的背面。

我小时候看坏人爽了20集、好人痛苦20集,最后一集好人大圆满了,然后好人原谅了坏人。
我都觉得还是当坏人最划算,因为多半最后好人还是心软原谅了坏人。
所以呢,我是那个希望坏人应该「马上就有恶报」的好人,痛苦忍耐20集?这种俗烂的剧情留给受虐狂吧~


再来,我想说,整个社会文化里,到处都是对女性性爱的侮辱。
被性侵是先检讨被害者哪里有问题,再来是被害者很脏、很淫乱、很骚,最后是被害者不能有一丁点感官上的享受…
我想说的是,算不算性侵,只有「愿意不愿意」的问题,身体最后有享受,就不是强迫了?
你的身体完全服从你的意愿?男生被手淫能不射?
身体有身体的自然反应,呛到就想吐还必须感到羞耻?

其实,不淮许女性享受性爱,不过是因为怀孕的女性必须贞洁,否则男性就不知道儿子是不是他的,然后传下去的基因是不是他家的种?
就为了父权社会的延续,把枷锁压在女性身上,真是「大丈夫」所为呀~~~

每一个用情色字眼随意漫骂女性的人,我都很想问他,你都是用这些言语,来说你母亲、你姐妹、你女朋友、你老婆、你女儿的吗?
这么容易被社会文化洗脑,你真是「大丈夫」啊…

 


P.S. 
0.0 闺蜜证称林奕含曾介绍是男友 陈星性侵不起诉 - 社会 - 自由时报电子报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170272

不起诉的理由,一是可能交往的期间,林奕含已满16岁。
二是,此时双方已经不是补习班师生关系。
三是,林奕含曾介绍对方是男友。

不过呢,这也不代表,林奕含一开始不是被性侵的(被性侵这点当然已经没有证据),这只是代表后来,他们对外是外遇关系,而林奕含成了小三。
我个人认为,外遇问题里,最该被谴责的,是出轨、背叛婚姻的人,何况他还是跟学生交往…渣渣…
但不知道为啥这个事件里,认定林奕含写小说造假的人(否定诱奸这回事),骂最多的是小三…
小三当然有错,但最错的是结婚却出轨的人吧…
另外,有人一直去提林自杀是不是因为被性侵,然后说因为林本来就自己想自杀,所以不该怪陈星什么的…
我只能说,林不管有没有自杀,如果被性侵是事实,对方就是有罪,有没有被法律处罚是一回事(没证据),难道每个被性侵的人都要去死,才能定强暴犯的罪吗?
问题是,有没有性侵的事实吧…
有性侵,就是强暴犯。
受害人自杀不自杀,又是另一回事了。不能说因为有人死了,事情大条了,才要起诉…然后因为受害人没死,所以舆论压下去就没事…
总之,因为没有证据,所以不起诉,法律是应该这样的。
至于,事实如何,反正也只有当事人知道,就不用再花时间争论了。

0.传说中林奕含在ptt的自爆文:
http://disp.cc/b/163-7HN5

1.这位作者,谈到所有这些奇怪的行为和想法,都是被性侵者,让自己能活下去的保护机制
就跟在北韩的女教师,面对社会饿死人的日常,只能跨过他们的尸身、对快饿死的学生视而不见…
[这是这位女孩面对长期被性侵的生存机制─她仿佛从自己的身体脱离了,因为,这样就不需要感受到正在被性侵的痛苦与恐惧。

在另一个个案里,一位小女孩长期被继父性侵,而因为无法预测继父什么时候会性侵她,让她无时无刻活在恐惧中,于是,她开始主动「勾引」继父发生性行为,因为,这样她至少可以拥有掌控权─控制性侵发生的时间,让她其他时间不需要这么担心害怕。

这些都是一个人在面对创伤的保护机制,都是正常的,是帮助人存活的反应。但是,这些行为往往带给受害者深深的羞愧与自责,主动「勾引」继父的小女孩认为:「这一切都是我造成的,都是我的错」,躺在医院病房里的女大学生告诉我:「如果我当初没有去那个派对就好了、我不应该跟著他上楼、我不应该喝酒...。」]
在一位女孩被性侵之后…──终止性侵文化,我们可以怎么做?
10/01/2017 / 留佩萱

2.林奕含事件 超长网页整理
http://disp.cc/b/18-a3TF

3.林奕含 专访影片逐字稿
http://disp.cc/b/18-a2H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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