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報告摘要來自年度報告全文,爲全面瞭解本公司的經營成果、財務狀況及未來發展規劃,投資者應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等中國證監會指定媒體上仔細閱讀年度報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年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3公司全體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

4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爲本公司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5經董事會審議的報告期利潤分配預案或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

公司2018年度實現淨利潤4,507,204,032.34元(母公司口徑),按10%的比例提取盈餘公積450,720,403.23元。2018年度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股利1.80元(含稅)。

二公司基本情況

1公司簡介

2報告期公司主要業務簡介(一)經營範圍

電力開發,經營管理,電力及節能技術的開發、技術諮詢、節能產品銷售,電力工程、電力環保工程的建設與監理,電力設備檢修,售電服務(憑許可證經營),冷、熱、熱水、蒸汽的銷售,電力及節能技術的研發、技術諮詢,合同能源管理。

(二)經營模式

公司主要從事火力發電業務,管理及控股發電企業主要集中在浙江省內。國網浙江省電力公司爲浙江省電網的唯一運營商,公司向國網浙江省電力公司銷售電力。

每年年初浙江省能源局編制並下達年度發電量計劃,由電網調度中心對各發電企業實行公開調度。公司與國網浙江省電力公司定期進行電費結算。其中市場交易電量採用交易平臺集中制競價方式,按照邊際出清價格進行結算,市場交易以外的上網電量執行國家發改委和浙江省物價局制定的上網電價。市場交易電量納入全省年度電力生產平衡。

公司電力生產的原材料主要爲燃煤和天然氣。燃煤以市場化方式向國內外煤炭供應商採購,價格主要由市場供需關係決定。天然氣向浙江省天然氣的統買統賣方浙江省天然氣開發有限公司採購,價格按照浙江省物價局制定的天然氣價格執行。

(三)行業情況

1、2018年度全國電力供需狀況(1)全社會用電量實現較快增長。2018年,全國全社會用電量6.84萬億千瓦時,同比增長8.5%、同比提高1.9個百分點,爲2012年以來最高增速;各季度同比分別增長9.8%、9.0%、8.0%和7.3%,增速逐季回落,但總體處於較高水平。

(2)發電結構進一步優化。截至2018年底,全國全口徑發電裝機容量19.0億千瓦,同比增長6.5%。其中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容量7.7億千瓦,佔總裝機容量的比重爲40.8%,比上年提高2.0個百分點。分類型看,水電裝機3.5億千瓦、火電11.4億千瓦、核電4466萬千瓦、併網風電1.8億千瓦、併網太陽能發電1.7億千瓦。火電裝機中,煤電10.1億千瓦、佔總裝機容量的比重爲53.0%,比上年降低2.2個百分點;氣電8330萬千瓦,同比增長10.0%。

(3)各類型發電設備利用小時均同比提高。2018年,全國發電設備平均利用小時爲3862小時,同比提高73小時。其中,水電3613小時,提高16小時;火電4361小時,提高143小時;核電7184小時,提高95小時;併網風電2095小時,提高146小時;併網太陽能發電1212小時,提高7小時。

(4)電力燃料供需總體平衡,地區性時段性偏緊,煤電企業經營仍比較困難。反映電煤採購成本的CECI 5500大卡綜合價波動區間爲571-635元/噸,各期價格均超過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關於印發平抑煤炭市場價格異常波動的備忘錄的通知》(發改運行〔2016〕2808號)規定的綠色區間(價格正常)上限,國內煤電企業採購成本居高不下。2018年全年全國火電企業虧損面仍近50%。

2、2019年全國電力供需形勢預測

預計2019年全社會用電量增速將平穩回落。在平水年、沒有大範圍極端氣溫影響的情況下,預計全年全社會用電量增長5.5%左右。預計2019年底全國發電裝機容量約20億千瓦,同比增長5.5%左右。預計全年全國電力供需總體平衡,局部地區高峯時段電力供需偏緊。預計2019年全國火電設備利用小時4400小時左右。

上述行業數據來自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於2019年1月發佈的《2018-2019年度全國電力供需形勢分析預測報告》。

(四)公司行業地位信息

公司爲浙江省屬國有控股發電上市公司,管理及控股裝機容量約佔省統調裝機容量的一半左右,位居全國地方性發電企業前列。有關裝機容量、發電量等情況詳見第四節“經營情況討論與分析”之二(四)“行業經營性信息分析”。

(五)報告期內具有重大影響的涉及電力行業發展的政策法規情況

爲貫徹落實浙江省委“兩個高水平”建設要求,推動能源“雙控”目標任務的完成,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中發[2018]17號)、《國務院關於印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8]22號)和《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浙江省“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發[2017]19號)要求,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於2018年9月30日印發《浙江省進一步加強能源“雙控”推動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2018-2020年)》(浙發改能源[2018]491號)。該方案主要目標是到2020年,建立能源“雙控”倒逼轉型升級體系;累計騰出用能空間600萬噸標準煤以上;完成“十三五”能源“雙控”和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目標任務,全省單位GDP能耗平均下降3.7%,能耗消費總量年均增長2.3%以內,煤炭消費總量比2015年下降5%以上、控制在1.31億噸以內。

3公司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3.1近3年的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3.2報告期分季度的主要會計數據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季度數據與已披露定期報告數據差異說明

適用 不適用

4股本及股東情況

4.1普通股股東和表決權恢復的優先股股東數量及前10 名股東持股情況表

單位: 股

4.2公司與控股股東之間的產權及控制關係的方框圖

4.3公司與實際控制人之間的產權及控制關係的方框圖

4.4報告期末公司優先股股東總數及前10 名股東情況

5公司債券情況

三經營情況討論與分析

1報告期內主要經營情況

2018年,公司全資及控股發電企業累計完成發電量1241.34億千瓦時,同比增長7.63%。省內煤機(除濱海熱電)年度基數計劃完成率106.5%,領先全省常規煤機0.38個百分點,供熱量突破2000萬噸,同比增長35%。實現營業收入566.34億元,同比增長10.63%;實現利潤總額50.12億元、歸母淨利潤40.36億元。截至2018年底,公司資產總額1,096.96億元,歸母淨資產611.95億元,資產負債率36.96%。

2導致暫停上市的原因

3面臨終止上市的情況和原因

4公司對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原因及影響的分析說明

適用不適用

財政部於2018年頒佈了《財政部關於修訂印發2018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8]15號)及其解讀,本集團已按照上述通知編制2018年度的財務報表,比較財務報表已相應調整,對財務報表的影響列示如下:

1、對合並資產負債表及利潤表的影響列示如下:

2、對合並現金流量表的影響列示如下:

將收到的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款項從收到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重分類至收到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2017年度影響金額爲46,665,939.21元。

3、對母公司資產負債表及利潤表的影響列示如下:

5公司對重大會計差錯更正原因及影響的分析說明

適用不適用

6與上年度財務報告相比,對財務報表合併範圍發生變化的,公司應當作出具體說明。

適用不適用

本公司將浙江浙能嘉華髮電有限公司、浙江浙能北侖發電有限公司和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電有限責任公司等41家子公司納入本期合併財務報表範圍,詳見本財務報表附註合併範圍的變更和在其他主體中的權益之說明。

證券代碼:600023 證券簡稱:浙能電力 編號:2019-002

浙江浙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浙江浙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於2019年4月12日在杭州梅苑賓館召開。本次會議應出席董事9人,實際親自出席董事6人,王建堂董事、應苗富董事、戴新民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會議,分別委託孫瑋恆董事、虞國平董事代爲出席並表決。孫瑋恆董事長主持會議。公司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本次會議。會議召開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本次會議對各項議案進行逐項審議並表決,形成如下決議:

1、審議通過《2018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表決情況: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本議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2、審議通過《2018年度總經理工作報告》

3、審議通過《2018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4、審議通過《2019年度財務預算報告》

5、審議通過《2018年度利潤分配預案》

2018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爲:公司2018年度實現淨利潤4,507,204,032.34元(母公司口徑),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450,720,403.23元。2018年度向全體股東按每10股派發現金股利1.8元(含稅)。

6、審議通過《關於續聘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爲2019年度財務審計機構的議案》

同意續聘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爲2019年度財務審計機構,財務審計費用350萬元(含浙能電力下屬子公司的審計費用)。

公司獨立董事韓靈麗、何大安、韓洪靈對本議案進行了事前審查並予以認可。

7、審議通過《關於續聘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爲公司2019年度內控審計機構的議案》

同意續聘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爲公司2019年度內控審計機構,內控審計費用爲90萬元。

公司獨立董事韓靈麗、何大安、韓洪靈對本議案進行了事前審查並予以認可。

8、審議通過《董事會審計委員會2018年度履職情況報告》

9、審議通過《關於審議2018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議案》

10、審議通過《公司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本議案具體內容詳見《浙江浙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公告》。

11、審議通過《關於高級管理人員2018年度薪酬考覈及2019年度薪酬計劃的議案》

12、審議通過《關於審議公司2018年年度報告及摘要的議案》

同意公司2018年年度報告及摘要。

13、審議通過《關於日常關聯交易的議案》

本議案內容涉及關聯交易事項,公司獨立董事韓靈麗、何大安、韓洪靈對本議案進行了事前審查並予以認可。關聯董事孫瑋恆、王建堂、應苗富迴避表決。

同意公司與浙江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煤炭及運輸分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科技工程與服務產業分公司、浙江能源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及浙江長廣(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簽訂關聯交易框架協議。

表決情況:6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本議案具體內容詳見《浙江浙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日常關聯交易公告》。

14、審議通過《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

本議案具體內容詳見《浙江浙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15、審議通過《關於浙江秦山核電廠擴建募投項目結項並將節餘募集資金投向三門核電一期項目的議案》

同意對浙江秦山核電廠擴建項目予以結項,並將浙江秦山核電廠擴建項目節餘資金用於浙江三門核電一期工程。

本議案具體內容詳見《浙江浙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部分募投項目結項並將節餘資金用於其他募投項目的公告的公告》。

16、審議通過《關於召開2018年度股東大會的議案》

同意召開公司2018年度股東大會,關於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議程等具體事宜由公司董事會以股東大會通知的形式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4月16日

證券代碼:600023 證券簡稱:浙能電力 編號:2019-003

第三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浙江浙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於2019年4月12日在杭州梅苑賓館召開。本次會議應出席監事3人,實際親自出席監事2人,陳立新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會議,委託孫朝陽監事代爲出席並表決。監事會主席孫朝陽主持會議。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本次會議。會議召開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本次會議對各項議案進行逐項審議並表決,形成如下決議:

1、審議通過《2018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表決情況: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2、審議通過《2018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3、審議通過《2019年度財務預算報告》

4、審議通過《2018年度利潤分配預案》

2018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爲:公司2018年度實現淨利潤4,507,204,032.34元(母公司口徑),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450,720,403.23元。2018年度向全體股東按每10股派發現金股利1.8元(含稅)。

5、審議通過《關於續聘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爲2019年度財務審計機構的議案》

同意續聘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爲2019年度財務審計機構,財務審計費用350萬元(含浙能電力下屬子公司的審計費用)。

6、 審議通過《關於續聘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爲公司2019年度內控審計機構的議案》

同意續聘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爲公司2019年度內控審計機構,內控審計費用爲90萬元。

7、審議通過《2018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

監事會認爲:公司建立健全內部控制體系,制訂的各項內部控制制度能夠適應當前公司生產經營管理的需要,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有效。公司的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真實、客觀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內部控制制度建設和執行的情況。

8、審議通過《公司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本議案具體內容詳見《浙江浙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公告》。

9、審議通過《關於審議公司2018年年度報告及摘要的議案》

監事會認爲:公司2018年年度報告的編制和審議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和公司內部管理制度的各項規定;內容和格式符合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各項規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年度的經營管理和財務狀況等事項。

10、審議通過《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

本議案具體內容詳見《浙江浙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11、審議通過《關於浙江秦山核電廠擴建募投項目結項並將節餘募集資金投向三門核電一期項目的議案》

監事會認爲:公司本次單個募投項目結項並將節餘資金用於其他募投項目,有利於更好的盤活募集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的相關規定,審議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

本議案具體內容詳見《浙江浙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部分募投項目結項並將節餘資金用於其他募投項目的公告的公告》。

浙江浙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證券代碼:600023 證券簡稱:浙能電力 編號:2019-004

日常關聯交易公告

重大內容提示:

1、本日常關聯交易事項需要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2、本日常關聯交易事項不會對關聯方形成較大的依賴。

一、日常關聯交易基本情況(一)日常關聯交易履行的審議程序

浙江浙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於2019年4月12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日常關聯交易的議案》,同意公司與浙江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煤炭及運輸分公司(以下簡稱“煤運分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科技工程與服務產業分公司(以下簡稱“科服分公司”)、浙江能源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然氣公司”)、浙江長廣(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長廣集團”)簽訂關聯交易框架協議。關聯董事孫瑋恆、王建堂、應苗富迴避表決。表決結果:同意6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獨立董事就該日常關聯交易事項予以了事前認可,並發表如下獨立意見:該日常關聯交易屬於公司正常經營活動,滿足公司日常生產經營的實際需求;定價原則公平合理,沒有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的利益;關聯交易決策程序合法合規,關聯董事迴避表決。

本議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關聯股東將在股東大會上對該議案迴避表決。

(二)前次日常關聯交易的預計和執行情況(三)本次日常關聯交易預計金額及類別

二、關聯方介紹及關聯關係

注:1.浙江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科技工程與服務產業分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煤炭及運輸分公司爲集團下屬板塊經營公司,皆爲分公司,無獨立財務經營數據, 因此此處列示浙能集團主要經營情況。

2.上述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鑑於煤運分公司、科服分公司、天然氣公司、長廣集團爲本公司控股股東浙江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簡稱“浙能集團”)的分公司、全資或控股子公司,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公司與其簽訂關聯交易框架協議構成關聯交易。

根據前期關聯交易的執行情況,煤運分公司、科服分公司、天然氣公司、長廣集團具備相應的履約能力。

三、關聯交易主要內容和定價政策

1、《浙江浙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與浙江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煤炭及運輸分公司之煤炭板塊服務合作框架協議》

根據公司與煤運分公司擬簽訂的《煤炭板塊服務合作框架協議》,爲滿足公司安全生產、正常運行的需要,煤運分公司按照公司的要求提供運輸服務、上倉服務、燃煤檢測服務等。

煤運分公司所提供的服務應符合本公司確認的規格、型號、數量、等級、技術參數、質量指標和交付進度。

煤運分公司收取的服務報酬或者價款,均按照市場價定價。雙方根據交易當時的市場價格情況,遵循公平交易原則進行磋商確定交易價格,且交易條件不遜於獨立第三方提供的條件。

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限爲3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2、《浙江浙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與浙江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科技工程與服務產業分公司之能源服務合作框架協議》

根據公司與科服分公司擬簽訂的《能源服務合作框架協議》,爲滿足公司安全生產、正常運行的需要,科服分公司按照公司的要求提供設備及物資材料銷售、委託運營、檢修、環保綜合處理等服務。

科服分公司所提供的服務應符合本公司確認的規格、型號、數量、等級、技術參數、質量指標和交付進度。

科服分公司收取的服務報酬或者價款,均按照市場價定價。雙方根據交易當時的市場價格情況,遵循公平交易原則進行磋商確定交易價格,且交易條件不遜於獨立第三方提供的條件。

3、《浙江浙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與浙江能源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之油氣板塊服務合作框架協議》

根據公司與天然氣公司擬簽訂的《油氣板塊服務合作框架協議》,爲滿足公司安全生產、正常運行的需要,天然氣公司按照公司的要求提供天然氣、燃油、材料等生產物資的銷售服務。

天然氣公司所提供的服務應符合本公司確認的規格、型號、數量、等級、技術參數、質量指標和交付進度。

天然氣公司收取的服務報酬或者價款,順序選擇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市場價、成本價確定:對於雙方間的服務和交易,如果有政府定價的,適用政府定價;無政府定價但有政府指導價的,適用政府指導價;沒有政府定價也無政府指導價的,適用市場價;無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且無可以參考的市場價的,適用成本價。

4、《浙江浙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與浙江長廣(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之服務合作框架協議》

根據公司與長廣集團擬簽訂的《服務合作框架協議》,爲滿足公司安全生產、正常運行的需要,長廣集團按照公司的要求提供安全檢查、消防服務。

長廣集團收取的服務報酬或者價款,均按照市場價定價。雙方根據交易當時的市場價格情況,遵循公平交易原則進行磋商確定交易價格,且交易條件不遜於獨立第三方提供的條件。

四、關聯交易目的和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公司與煤運分公司、科服分公司、天然氣公司及長廣集團簽訂關聯交易框架協議,屬於公司正常經營活動,滿足公司日常生產經營的實際需求。關聯交易定價原則公平合理,沒有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的利益,不影響公司的獨立性。

浙江浙能電力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證券代碼:600023 證券簡稱:浙能電力 編號:2019-005

浙江浙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

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14年9月19日簽發的證監許可字[2014] 980號文《關於覈準浙江浙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批覆》,浙江浙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由主承銷商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華鑫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和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採用上交所交易系統發售與網下對機構投資者配售發行相結合的方式,發行人民幣100億元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每張面值爲人民幣100元,10張爲1手,共計1,000萬手,合1億張,共計募集資金1,000,000.00萬元,坐扣承銷和保薦費用7,000.00萬元後的募集資金爲993,000.00萬元,已由主承銷商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於2014年10月17日匯入本公司募集資金監管賬戶。另減除上網發行費、招股說明書印刷費、申報會計師費、律師費、評估費等與發行權益性證券直接相關的新增外部費用569.90萬元後,公司本次募集資金淨額爲992,430.10萬元(以下稱“募集資金”)。上述募集資金到位情況業經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予以驗證並出具天健驗(2014)第218號驗資報告。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資金941,514.20萬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銀行存款利息扣除銀行手續費等的淨額爲12,925.29萬元;2018年度實際使用募集資金12,277.98萬元,2018年度收到的銀行存款利息扣除銀行手續費等的淨額爲897.24萬元;累計已使用募集資金953,792.18萬元,累計收到的銀行存款利息扣除銀行手續費等的淨額爲13,822.53萬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資金餘額爲52,460.45萬元(包括累計收到的銀行存款利息扣除銀行手續費等的淨額)。

二、募集資金管理情況

(一) 募集資金管理情況

爲了規範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護投資者權益,本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了《浙江浙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以下簡稱《管理制度》)。根據《管理制度》,本公司對募集資金實行專戶存儲,在銀行設立募集資金專戶,並連同保薦機構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華鑫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於2014年11月14日分別與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武林支行(以下簡稱工行杭州武林支行)、國家開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以下簡稱國開行浙江省分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營業部(以下簡稱建行浙江省分行)、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以下簡稱交行浙江省分行)、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簡稱民生銀行杭州分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營業部(以下簡稱農行浙江省分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以下簡稱浦發銀行杭州高新支行)、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簡稱浙商銀行杭州分行)、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簡稱中信銀行杭州分行)簽訂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明確了各方的權利和義務。三方監管協議與上海證券交易所三方監管協議範本不存在重大差異,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資金時已經嚴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資金專戶存儲情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0個募集資金專戶,募集資金存放情況如下:

單位:人民幣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投項目實施子公司專項資金存儲結餘情況如下:

單位:人民幣元

綜上,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資金賬戶餘額爲524,604,515.76元。

三、本年度募集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一)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以下簡稱“募投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資金實際使用情況詳見附件1。

(二)用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情況。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用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情況。

(三)對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投資相關產品情況。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對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投資相關產品情況。

(四)用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或歸還銀行貸款情況。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產或歸還銀行貸款情況。

四、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

本年度,本公司募投項目不存在發生變更的情況。

五、募集資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問題

本公司己披露的相關信息不存在不及時、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情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均嚴格按照相關《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的規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資金,符合有關募集資金管理的法律、法規的規定。

六、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出具的鑑證報告的結論性意見。

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對公司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覈,並出具了《募集資金年度存放與使用情況鑑證報告》(普華永道中天特審字( 2019 )第0217號)。認爲,本公司董事會編制的2018年度《關於募集資金年度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及相關格式指引的規定,如實反映本公司募集資金2018年度實際存放與使用情況。

附件1: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2018年度

單位:人民幣萬元

注(a): 由於2018年度煤炭價格大幅上漲,煤炭價格遠遠高於2014年本公司可轉債募集資金髮行時的價格,導致各煤電投資項目盈利能力達不到可轉債募集資金髮行時的預計效益。

注(b): 浙江三門核電一期工程兩臺機組分別於2018年9月和11月份投資產,實際投產時間晚於募集資金髮行時預計投產時間,且2018年兩臺機組總體運行時間較短,導致當年盈利能力達不到可轉債募集資金髮行時的預計效益。

注(c): 浙江三門核電一期工程截至期末累計投入金額超過承諾投入金額的部分系來源於募集資金產生的銀行存款利息。

證券代碼:600023 證券簡稱:浙能電力 編號:2019-006

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重大內容提示:

1. 新金融工具準則修訂的影響:根據財政部的有關規定,公司於2019年起將持有的具有戰略投資意圖、非交易性的上市公司股票由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指定爲“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將金融資產減值準備計提由“已發生損失法”改爲“預期損失法”;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不影響公司2018年度相關財務指標。

2. 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修訂:根據財政部的有關規定,非金融企業統一執行修訂後的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本次修訂均爲項目列示內容的調整,對公司當期及可比期間財務報表均無實質性影響。

一、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概述

2017年,財政部修訂印發了《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一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一金融資產轉移》、《企業會計準則第24號一套期會計》、《企業會計準則第37號一金融工具列報》(以下簡稱“新金融工具準則”),並要求在境內外同時上市的企業以及在境外上市並採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或企業會計準則編制財務報告的企業,自2018年1月1日起實行上述會計準則,其他境內上市企業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執行。由於上述會計準則的修訂,公司需對原採用的相關會計政策進行相應調整,自2019年1月1日起執行新金融工具準則。

2018年6月15日,財政部頒佈了《關於修訂印發2018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8] 15號),要求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非金融企業按照修訂後的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適用於尚未執行新金融準則和新收入準則的企業)編制財務報表。根據上述財政部通知要求,公司需對會計政策內容進行相應變更,按照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編制財務報表。

二、具體情況及對公司的影響

1、新金融工具準則修訂主要內容(1)金融資產分類由現行“四分類”改爲“三分類”。企業按照管理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和“金融資產的合同現金流量特徵”,分爲以“攤餘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以及“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三類。新金融工具準則減少了金融資產類別,提高了金融資產分類的客觀性和有關會計處理的一致性;

(2)調整了非交易性權益工具投資的會計處理。允許企業將持有的非交易性權益工具投資指定爲“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進行處理,但該指定不可撤銷,且在處置時應將之前已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累計利得或損失轉入“留存收益”,不得結轉計入當期損益;

(3)金融資產減值由“已發生損失法”改爲“預期損失法”。要求企業考慮金融資產未來預期信用損失情況,以更加及時、足額地計提金融資產減值準備,揭示和防控金融資產信用風險。

2、新金融工具準則修訂對公司的主要影響(1)公司將持有的具有戰略投資意圖、非交易性的上市公司股票由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指定爲“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

(2)公司將金融資產減值準備計提由“已發生損失法”改爲“預期損失法”;

(3)根據新金融工具會計準則的相關銜接規定,企業無需重述前期可比數。因此,公司將於2019年初變更會計政策,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按新準則要求進行會計報表披露,不重述2018年可比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不影響公司2018年度相關財務指標。

(二)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修訂主要內容及其對公司的影響

1、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修訂主要內容(1)將原“應收票據”及“應收賬款”項目歸併至新增的“應收票據及應收賬款”項目;

(2)將原“應收利息”及“應收股利”項目歸併至“其他應收款”項目;

(3)將原“固定資產清理”項目歸併至“固定資產”項目;

(4)將原“工程物資”項目歸併至“在建工程”項目;

(5)將原“應付票據”及“應付賬款”項目歸併至新增的“應付票據及應付賬款”項目;

(6)將原“應付利息”及“應付股利”項目歸併至“其他應付款”項目;

(7)將原“專項應付款”項目歸併至“長期應付款”項目;

(8)將原“管理費用”項目分拆爲“管理費用”和“研發費用”明細項目列報;

(9)在“財務費用”項目下增加“利息費用”和“利息收入”明細項目列報;

(10)所有者權益變動表中新增“設定受益計劃變動額結轉留存收益”項目。

2、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修訂對公司的影響

本項會計政策變更採用追溯調整法,可比會計期間(2018年初/2017年度)受影響的財務報表項目明細情況如下:

(1)調整前分別列示的期初“應收票據”356,604,180.73元和“應收賬款”5,336,136,382.46元,調整後合併列示爲“應收票據及應收賬款” 5,692,740,563.19元。該調整對本年淨利潤和淨資產均無影響。

(2)調整前分別列示的期初 “應收股利”388,123,161.40元和“其他應收款”38,194,415.82元,調整後合併列示爲“其他應收款”426,317,577.22元。該調整對本年淨利潤和淨資產均無影響。

(3)調整前分別列示的期初 “固定資產”57,634,355,650.66元和“固定資產清理”1,469,094.71 元,調整後合併列示爲“固定資產”57,635,824,745.37元。該調整對本年淨利潤和淨資產均無影響。

(4)調整前分別列示的期初 “在建工程”845,433,439.55元和“工程物資”9,642,912.45 元,調整後合併列示爲“在建工程”855,076,352.00元。該調整對本年淨利潤和淨資產均無影響。

(5)調整前分別列示的期初“應付票據”228,269,332.85元和“應付賬款”6,477,063,964.06元,調整後合併列示爲“應付票據及應付賬款”6,705,333,296.91元。該調整對本年淨利潤和淨資產均無影響。

(6)調整前分別列示的期初“應付利息”105,300,078.02元、“應付股利”11,723,074.73元和“其他應付款”1,547,857,294.80元,調整後合併列示爲“其他應付款”1,664,880,447.55元。該調整對本年淨利潤和淨資產均無影響。

(7)調整前合併列示的2017年度“管理費用”1,493,439,916.62元,調整後分別列示爲“管理費用”1,429,543,399.35元和“研發費用”63,896,517.27元。該調整對本年和上年淨利潤和淨資產均無影響。

本次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修訂,均爲項目列示內容的調整,對公司當期及可比期間財務報表均無實質性影響。

三、獨立董事、監事會的意見

獨立董事和監事會認爲,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公司根據財政部發布的會計準則和有關通知要求而進行的相應調整,符合政策的有關規定。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決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浙江浙能電力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證券代碼:600023 證券簡稱:浙能電力 公告編號:2019-007

關於部分募投項目結項並將節餘資金

用於其他募投項目的公告

浙江浙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9年4月12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第三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浙江秦山核電廠擴建募投項目結項並將節餘募集資金投向三門核電一期項目的議案》,同意將公司2014年發行的100億元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以下簡稱“募投項目”)之一的浙江秦山核電廠擴建項目結項,並將該項目的節餘資金18,000.00萬元及該專戶利息用於浙江三門核電一期工程。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募集資金情況概述

公司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4〕980號文覈準,於2014年10月發行人民幣100億元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共計募集資金1,000,000.00萬元,扣除承銷、保薦及其他發行費用後的實際募集資金淨額爲992,430.10萬元。

本次募集資金用於臺二“上大壓小”新建工程、溫電“上大壓小”擴建項目、六橫“上大壓小”新建工程、浙江三門核電一期工程、浙江秦山核電廠擴建項目。

二、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截至2018年末,募集資金已累計使用953,792.18萬元,尚未使用募集資金38,637.92萬元。

三、浙江秦山核電廠擴建項目建設情況及節餘募集資金的使用計劃

浙江秦山核電廠擴建項目兩臺機組已分別於2014年12月15日、2015年2月12日投入商業運行,截至2018年末該項目未投入資金。鑑於該項目已完成竣工決算審覈報告,不再使用募集資金,故擬對浙江秦山核電廠擴建項目予以結項。同時,由於浙江三門核電一期總投資調整,原有募投資金額度不能滿足實際需求,爲更好的盤活募集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擬將浙江秦山核電廠擴建項目節餘資金18,000.00萬元及其專戶利息用於浙江三門核電一期工程。

四、相關審覈及批准程序(一)董事會和監事會決議情況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項目結項並將節餘資金用於其他募投項目已經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本事項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二)監事會意見

經覈查,監事會認爲:公司本次單個募投項目結項並將節餘資金用於其他募投項目,有利於更好的盤活募集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的相關規定,審議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

(三)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本次單個募投項目結項並將節餘募集資金用於其他募投項目,有利於合理配置資源,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也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的情形。事項的審議符合相關法律規定和審議程序,不會損害公司全體股東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同意公司將浙江秦山核電廠擴建項目節餘資金18,000.00萬元及其專戶利息用於浙江三門核電一期工程。

(四)保薦機構意見

作爲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聯席保薦機構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華鑫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經覈查後認爲,公司本次將募投項目節餘募集資金用於其他募投項目的事項符合《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 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等法規和文件的規定,不存在違規使用募集資金的情形,有利於提高募集資金的經濟效益,符合全體股東的利益,聯席保薦機構同意公司實施本次將募投項目節餘募集資金用於其他募投項目。

浙江浙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司代碼:600023 公司簡稱:浙能電力

2018

年度報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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