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非在己,毀譽由人,得失不論。

這種問題很難回答的,只能說每個人的價值觀都不一樣,哪裡有絕對正確的事。


這個問題可能很難有一個大家都認可的答案。我只是想給大家一些思考的角度:

本質上,這不是一個法律問題,而是一個倫理困境。所以會有這樣幾個問題需要考慮:

1.你去拯救別人的動機是什麼?是因為這是你的至親至愛,還是因為想滿足自己救人的英雄主義情結?

2.這個違法的行為對他人的傷害有多嚴重?有人認為為了救人一命去劫財是不行的,但為了救人一命闖個紅燈就可以接受。如果在闖紅燈過程中發生車禍,導致其他人的生命安全受到了威脅呢?

3.你是否認為違反了法律就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而這一點與是否因救人而違法無關?

所以願不願意,是當事人基於具體情境,權衡利弊後作出的選擇。如果我們認為人們作出選擇都是基於理性的,那麼任何一種選擇都會有其可以解釋的緣由。


要看拯救的人對自己的重要程度吧

大概率是不會的

畢竟是違法犯罪。

要是是拯救別人付出生命的話可能會更願意吧

畢竟對我來說

違法犯罪是比死掉更糟糕的事情


總輸出為正功,就行了吧,如果為了救個別人違法損害了大部分人的利益權衡之下就是負功了


瀉藥

應該多一些描述

拯救別人生命去違法可能是見義勇為或者正當防衛,這當然可以做。(但還是要保護好自己)

其餘的那些情況,不介意做。社會之所以是社會,因為秩序和規則的存在。


這個要看拯救的那個生命值不值得自己承擔違法的後果。


這個問題至少可以分成4種以上的情況進行討論,但是我爪機不想打字,所以就選擇不願意吧……


不願意,因為你在違法的同時,必定在侵害其他權益,而且是很嚴重的權益,(否則可以成立正當防衛,緊急避險之類的),任何權益都是應當並值得保護的,你私以為的正義並不是正義,正如你提出的我不是葯神這部電影,難道那些科研人員的日夜辛苦研發出的成果就不是正義嗎?只能說社會制度不完善,人民的物質需求得不到充分的滿足。

沒有人能當救世主,但我們可以相信,未來會越來越好的。


「榮譽之於生死,救贖之於榮譽」

儘管如此還得看救誰了,

畢竟,人不是神。


看被拯救的人是誰吧,如果是我的父母,妹妹和妻子,我會願意,如果是別人,是要考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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