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要將蛇打死。去年不是有一則報道嗎?夫妻倆晚上開車經過一片荒山時,丈夫發現路邊有一條眼鏡王蛇在走,大約有二米多長。於是就把車停下來對老婆說:抓一條蛇喫蛇肉。結果不慎被咬。但他還是將蛇裝進了布袋裡。老婆急忙開車將丈夫送到醫院進行搶救。後來通知消防人員趕到將蛇從布袋裡抓出。他老婆堅持要將蛇打死,最後就將這條眼鏡王蛇打死了。


對於野生保護動物,人們為了生態多樣性,生態平衡,有責任保護它們,而不是捕殺它們。當然,人們與保護動物相遇,在自己生命遭到嚴重威脅,應該為了自己的活命而可以殺死對方,因為人的生命畢竟是第一位的。


不管是人還是其他動物在危險面前都會出於本能的保護自己,眼鏡王蛇襲擊人時總不能因為它是國家保護動物就不打它吧?而且在慌亂之中誰還顧得上把握分寸?打死了也不是故意行為。


打個比方,如果黑社會拿刀砍人,警察鳴槍示警,然後依然砍人,那麼警察就可以正當開槍擊斃。

當然如果你是普通人,面對那些不法之徒,如果有生命危險,那麼也可以正當防衛,畢竟這屬於個人安全第一。


不會處罰,人本身的安全是第一位的,像這種人身安全受到威脅的情況下,以人為本才對,要是人沒事去捕蛇那就另當別論了。


如果眼鏡蛇攻擊人,被它咬到也算你倒黴了。就別想著報仇了,趕緊去醫院吧。如果沒有咬到,你就趕緊躲得,越遠越好,免得被它咬傷,甚至丟掉性命。萬一打死了,你可能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因為那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是受法律保護的。


中國的法官可不一定,正當防衛只是減刑的理由,不是無罪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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