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農村的宅基地分配是按照人口比例進行化分的,人多多佔,人少少佔,但是在實際執行的過程中存在著很多的矛盾和問題,最主要的就是家庭成員為在同一宅基地上建房住房而引起的各種糾紛和矛盾,還有村組長利用特權多分配或者是少分配的問題,所以通過實踐總結在執行中就變成了按照「一家一戶一宅」的分配原則來進行分配的。因此你可以直接向村委會提出宅基地書面申請,待村委會考察落實並徵求你所在村組組長(隊長)同意之後,他們就會給你進行安排。因為這其中村委會還得向鄉鎮土管站審核備案、確認,所以還得需要一定的時間,需要耐心才行。


只要父母名下有宅基地就能分戶,我是臨沂沂南的,我和我弟弟名下都沒有宅基地,只要去村裡開證明,然後去派出所那邊蓋章,然後再去鎮上的國土資源部蓋章就行,村裡都知道怎麼寫的,現在農村土地都不劃宅基地了,很多年輕人沒有地方建房子,但是想分戶的話也不會硬卡,這些證明不難開,村裡都能給開!我的交上材料不到一個月就分戶辦理了自己的戶口本了!


我們這邊閨女更沒有宅基地,但是現在我們那邊都還建好幾年了,所謂的宅基地可能還是之前沒蓋樓房的那些,像我哥哥這個輩份的,也沒有分戶,因為分戶也沒有多餘的宅基地!除非自己花錢買,這就是現狀,有點可悲啊!


我跑了七八次派出所硬是不給分啊!後來打了幾次12345還是沒有用!必須要自己跟父母的房產證或者土地使用證才可以!


我家西安和你這種情況相近,我兄弟二人我為兄長,七十年代是本村村民和父母共同生活,在村裡結婚生子,弟弟結婚後和我及父母分家單過,成為二戶人家,戶口分開。後來我轉成非農戶口,妻子和兒子和父母又生活了多年,九十年代戶口也轉到了我工作的城市,父母在家中獨立單過,家裡的祖宅上蓋有我和二老共同的房產,弟弟也在祖宅上蓋有他們的房子,形成南北二院各走各的大門,是事實的二院宅基,農村這種情況很多,父母一三,一四年先後去世,戶口一直單列,還是村裡矽底保戶,有詎明和證人。後來庄基地確權時確成了一院宅基,父母和弟弟並不知情,確權證明上簽字也不是父親和弟弟的簽字及手印。現在無處訴說,咋辦?


我就沒有宅基地,分了以後門牌號和我爸媽的不一樣了,我獨生子不想分,我爸自己去派出所給我分了,說兩個戶口本以後方便。


到哪說理,我們那,我結婚了,和父母分戶了,也分了,現在村裡量地,說兩個宅基地,得有一個拿錢。


房子有,但是沒證……打死不給分戶!全村都這樣,一個戶頭下七八口人的有的是! 我家的房子有一村裡自建的,有一套村裡建的小區,還有一套用商住一體的門面!可村裡說不行,只有一套證件不能分,去民政大廳問,人家說村裡小區沒手續……瞬間凌亂了,尼瑪 沒手續是怎麼建起來的?那麼大一片樓房~沒手續你們土地上當初怎麼沒人過問?據說這種沒手續的小區,就算拆了也是白拆,


現在可以分戶了吧,我前幾天剛分的,只需要戶口本給兩個戶主的身份證,還有就是村裡的分戶介紹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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