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權設立與發放的的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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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先要明確期權的定義,在大多數人心中,此「期權」非彼「期權」。在股民心中,期權通常指「看漲期權」,意為在一定期限內,以特定價格「買入」一定數量股票的權力。而創業公司中的期權是合同,是員工到了一定時候,有權按照雙方約定的價格,購買雙方約定的股份數。

在該合同下,公司承諾分期按一定價格將股份賣/發給某人(Option (finance))。因為價格是一定的,只要公司的潛在價值可能增加很多,期權就潛在的非常值錢,價值(即upside)和拿原始股(公司普通股票)沒有本質區別。

不同在於,期權靈活的多:各個因素都可以設計(包括如何分期、行權價格、行權期限、對轉讓的限制)、對任何人可以多次給、還可以先讓董事會或股東會授權預留一定數目的期權(即講好公司可以為期權目的增發多少),然後管理層在這範圍內決定分給誰,因此,創業公司中期權成了最常見的激勵手段之一。

期權和公司原始股又有什麼區別?

先來解釋一下「原始股」,這並非法律概念。很多人在買擬上市公司在上市前發行的股份時,會將之稱做原始股,因為這個股份的價格沒有體現二級市場流通性所賦予其的增值,定價基礎很「原始」。

總之,股權(有限責任公司)、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都是股東基於股東資格而享有的一種所有者權利。簡單的說,擁有原始股,說明已經是公司的股東了。

而「期權」是在未來一定期限內以預先確定的價格和條件購買本公司一定數量股份的權利,所以,這個權利可能會在公司上市後行使,也可能會在上市前行使。簡單的說,拿到期權,只表明,其只是可能會是公司的股東。通常來說,創業者通常持有原始股,創業團隊則持有期權。

期權怎麼才能變現?

在股市中,你從公司獲得的股票是已經到手的有價證券,可以在市場上按交易價格直接變現;而你從公司獲得的期權雖然也是有價證券,但不能直接變現,期權給你的只是「以某個價格買某隻股票的權利」,這個價格就是「行權價格」。

期權和股票的不同點是「期權不能直接變現」。你需要先付出XX元每股的價格,買入市場上的股票,之後再通過賣出股票來變現。

舉例說,假設你手上有行權價格為30元的「買入」期權。如果此時公司的股價是100元,也就有了70元的利潤空間,當然就可以選擇行權。如果此時公司的股價是20元一股呢?你也不用擔心你的財產受到了損失。

因為你可以選擇行權,也可以選擇不行權。你不需要以30元一股的價格買市場上只值20元的股票的。這是另一個和股票的不同的點,持有了期權,並不等於持有了股票,只是持有了「買入」或「賣出」相應股票的權利。

從本質上講,期權等於是將公司未來增值的部分作為獎勵給員工,而且其沒有下行風險,當股票跌到一定程度,股票持有者仍會繼續損失資產,但期權的價格就成0,不會再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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