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媒已經成了不太好的象徵;所謂認錯態度良好更是不太好的象徵。

在球場上跺人一腳,給人一肘子,然後俱樂部護犢子,提前給下放預備隊,然後又寫個什麼長檢討,說明認錯態度良好,最後足協放寬。

並沒有什麼明確證據證明這些,但邏輯上是說得通的。柏佳駿不說,孫世林已經不是第一次在賽場上折騰了。

以這樣的前科來計算,孫世林得到足協的處罰,顯然太輕,與其屢屢犯紀的履歷完全不匹配。

而且,至少孫世林是兩次紅牌動作,第一次,在無球狀態下,快速突破到對方前場的奧斯卡被孫世林身後放倒,這樣的惡意犯規完全是能夠給紅牌的;第二次,直接有意識地一巴掌往奧斯卡身上拍,不論是不是造成損傷,這樣動作就是嚴重違反體育道德。

奇怪的不是足協處罰如此之輕,大概也不是預備隊「保護」,而是這樣屢屢嚴重違紀的夥計怎麼還在場上,對於上海申花也不是好事,佔據主力位置又愛惹事,結果導致球隊場上人員受損。這是兩面不討好的事。

同時,這種俱樂部提前寫檢討下預備隊,只給人感覺像作秀躲風頭,而不是真有什麼紀律處罰,當年的秦升,那檢討也沒少寫。

這一次,孫士林大概能給足協點個贊吧。其他沒什麼可評價的了。


這兩個人渣就應該終身停賽,根本不具備一個運動員的基本素質,性質太惡劣,不要再丟人現眼了,申花這樣的惡人太多了。


確實有這種可能,但足協做出的處罰或規則從來沒有正規過,都是隨意性的,只能說現在的足協就是瞎弄,不專業的人管足球,永遠管不好!


從重處罰、從輕處罰都是隨意處罰,

都是根據主觀喜好的亂罰。

秦升無關痛癢踩了一腳停賽半年,

張稀哲只是隨手一撐停賽8場,

阿蘭在被侵犯的情況下報復性肘擊停8巧兒,

柏佳駿惡意肘擊4場,

孫世林只是有個報復動作竟然也停賽3場,

什麼是認錯態度好?

任何處罰應該是在一定的規章制度內酌情處罰,

認錯態度好就可以從輕發落?!

搞笑足協從來都是認真的!!!


這四大惡人,秦升,李建斌,孫世林,柏佳俊,等他們退役後應該給他們頒發終身成就大獎~


對於球員的球場暴力行為,最好的治理辦法就是罰款和司法介入!

惡意犯規和暴力行為的肇事者按其年收人百分比進行處罰!

劣跡斑斑的球員讓它成負翁!

球場規則外暴力行為追究其刑事、民事等法律責任!

運動場不應該成為法外之地!


黑哨不除,難以平民恨!這不止傷了魯能球迷的心,而且還傷了全國球迷的心!復明的哨,宵鵬的笑。這一笑代表了多少無奈!


球員有錯,申花俱樂部管理層問題更大。同樣問題每年都有。開學第一天,上課就挨罰。平時怎麼教育的。申花要給青少年球員做榜樣。負面新聞太多,家長們會讓小朋友們遠離足球。


經常會聽到因為態度好而得到寬大處理的事例,一般我們都會覺得沒什麼不妥,很正常。這主要因為我們的思維方式都接受這些。但從客觀上講,其實這正是培養奴才的條件。


論文造假這個事到底做沒做?奉勸一句斷臂求生吧,如果查到他媳婦能牽扯一大批領導,足球反腐也許從傅明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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