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並對公告中的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委託理財受託方: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託理財金額:6億元人民幣

委託理財投資類型:保本浮動收益型

委託理財期限:銀行理財類產品36天

根據本公司於2019年1月12日披露的“萬華化學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委託理財公告”(公告編號:臨2019-04號),萬華化學於2019年1月11日與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了結構性存款協議,使用閒置資金5億元人民幣購買其“共贏利率結構24039期人民幣結構性存款”產品,產品起息日爲2019年1月11日,到期日爲2019年4月11日,預期年化收益率爲4.15%。公司已如期贖回上述理財產品,贖回本金5億元,累計取得理財收益5,116,438.36元。本金及理財收益已於2019年4月11返還至中信銀行人民幣一般賬戶。

爲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公司於2019年4月15日購買了平安銀行理財產品。

一、委託理財概述(一)委託理財的基本情況

爲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財務成本,根據公司經營計劃和資金使用情況,在保證資金流動性和安全性的基礎上,公司使用暫時閒置的流動資金進行委託理財,用於購買保本型結構性存款產品,委託理財受託方爲公司主要合作商業銀行。

2019年4月15日,本公司使用自有資金人民幣6億元購買了平安銀行理財產品。

公司與委託理財受託方不存在關聯交易。

(二)公司內部履行的審批程序。

公司分別於2018年3月10日、2018年5月10日召開了第七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2017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公司關於開展委託理財及制定委託理財管理辦法的議案》,授權公司管理層在批准的委託理財額度範圍內進行理財,委託理財額度上限不超過人民幣40億元,且該額度在有效期內可以滾動使用,但其累計發生額不超過人民幣 400億元;投資的理財產品期限不超過12個月;委託理財額度使用期限自2017年度股東大會批准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東大會召開之日止。

二、委託理財協議主體的基本情況

公司本次辦理的銀行理財產品交易對方爲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與該銀行不存在產權、資產、人員等方面的關聯關係。

三、本次委託理財合同的主要內容(一)產品說明

公司購買平安銀行理財產品詳細信息如下:

(1)產品名稱:平安銀行對公結構性存款(100%保本掛鉤利率)產品(2)投資幣種:人民幣(3)收益類型:保本浮動收益型(4)產品認購規模:6億元人民幣(人民幣陸億元)(5)預計年化收益率:3.50%(6)產品起息日:2019年4月15日(7)產品到期日:2019年5月21日(二)敏感性分析

在確保公司日常經營和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實施委託理財,通過購買保本浮動收益型理財產品取得一定理財收益,從而降低財務費用,有利於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和價值,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

(三)風險控制分析

公司本着嚴格控制風險的原則,對理財產品的收益類型、投資類型、銀行資質、流動性進行了評估,評估結果顯示風險極低,能保證本金安全。

(四)獨立董事意見

萬華化學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分別於2018年3月10日、2018年5月10日召開了第七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2017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公司關於開展委託理財及制定委託理財管理辦法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意見。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計進行委託理財的餘額爲39.8億元人民幣。

特此公告。

萬華化學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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