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癌症患者,最後的直接死亡原因,一般都是器官功能衰竭,但即使都是腎癌,最後導致器官功能衰竭的原因也很可能各不一樣。

最常見的情況:早期的腎癌,手術過後沒有複發,沒有轉移。最後和正常人的死亡原因類似,比如心血管疾病、腦血管疾病、糖尿病、肺炎、意外等等……當然估計這和題主想問的並不相干……

比較常見的情況:雖然是早期腎癌,手術過後沒有複發,沒有轉移,但因為腎癌根治術,切除一側腎臟,在較長時間以後,比如10多年,20多年後,由於年齡增加器官功能退變,或者有高血壓、糖尿病等導致腎功能受損,最後腎衰以及相關的併發症可以危及生命。所以目前對於較小的早期腎癌多採用保留腎臟的手術方式,來最大程度地保護腎功能,這種保腎手術,對於早期T1a期腎癌,幾乎不增加複發幾率。

對於晚期腎癌,那麼癌症是死亡的直接原因,但也都會有不同表現。最常見的幾種:

1、肺轉移,導致肺功能不全,缺氧、最後造成呼吸衰竭。

2、腦轉移,導致腦水腫,甚至造成腦疝、或壓迫生命中樞。

3、骨轉移,部位較多,骨髓是造血器官,骨髓轉移後影響造血功能,導致嚴重貧血或者出血,危及生命。

4、對側的腎臟轉移,最後導致腎功能不全,腎衰竭。

5、腹腔、腹膜轉移,造成腹水、腸道水腫,消化功能嚴重缺失,難以獲取營養和能量。

6、肝臟轉移,影響肝功能,影響消化功能和解毒功能,最後肝功能衰竭。

7、多個部位的轉移,雖然沒有引起器官功能衰竭,但整體惡病質,長期慢性消耗,危及生命。

8、沒有控制的腎癌出血,大出血,休克,危及生命。

癌症最終導致死亡的原因是各不相同的,就算都是腎癌,都是晚期,有的人走的痛苦,有的人走得安靜,沒有固定的套路的。對於早期癌症,可以通過手術和其他治療,可望達到根治的效果;但是對於晚期腎癌,目前各種治療方式,不能達到治癒,但部分人可以長期存活,可能3年,5年,8年甚至更長。當然,晚期腎癌延長生命需要的經濟代價是比較高的,並且沒有最好,只有更好。所以對於晚期腎癌的延長生命,需要根據自己的經濟條件,量力而行。不過,即使沒有充分的經濟條件,那麼對於晚期腎癌,包括其他癌症,都不應該放棄「減少痛苦」為目的的姑息治療,姑息治療花費一般不會太高,主要是為了減少患者的疼痛和晚期的各種不適,讓其走的安詳有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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