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的反壟斷調查不斷坐實之際,高通公司(QCOM:Nasdaq)的股價承壓。

美國知名投資管理公司伯恩斯坦(Sanford C Bernstein)的分析師Stacy Rasgon近日發布報告,調低了高通的評級,並將其目標價下調了5美元至80美元。

Stacy Rasgon自2009年以來一直維持高通公司的買入評級。事實上,站在全球移動互聯網浪潮之巔,自詡「生而移動」的高通公司(QCOM:Nasdaq)是不折不扣的華爾街寵兒,其市值在2012年底首次超過英特爾。當時,高通營收尚不及英特爾的40%。

「來自中國的授權問題正積聚起越來越大的雲團,有理由對高通授權業務的長期發展產生疑問。」Stacy Rasgon說。

自高通總裁Derek Aberle在7月24日的財報分析會上坦承國家發改委的調查將影響公司業績後,其股價已從81.6美元下跌至73.72美元(7月31日收盤價),下跌幅度超過10%,市值蒸發了約132億美元。

不過,國內多家手機產業鏈廠商在回應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採訪諮詢時均出言謹慎,擔心高通會秋後算賬。

專利策略帶來的暴利

「聯發科、展訊、大唐聯芯等手機晶元企業均未獲得高通授權。」8月1日,手機中國聯盟祕書長王艷輝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拒絕對其他晶元廠商進行專利授權,是高通專利策略中的關鍵一環,「只有這樣才能維持其按整機收費的模式」。

高通的做法是,不向晶元廠商授權,轉而向這些晶元廠商的客戶收取專利費。其專利授權費包括兩部分:第一,固定的授權費(license fee),通常為每個廠家50萬美元;第二,浮動的專利使用費(royalties),即按手機的出廠價向手機廠商收取一定比例的專利費。在中國,WCDMA和CDMA手機的專利收取比例為5%,LTE的專利收取比例為4%。

「如果向晶元廠商授權,就無法繼續向其客戶二次收費,也就無法維持其現有按整機批發價進行收費的模式了。」王艷輝告訴記者。

聯發科曾在2009年與高通簽訂過協議,以獲得進入3G市場的敲門磚,但據知情人士稱,高通並未在該協議中向聯發科進行專利授權,聯發科客戶仍需自行取得高通的單獨授權,且聯發科必須向高通報告自己客戶名單及採購數量。2013年,聯發科和高通對協議進行了修改,此後不用再向高通報告客戶的採購數量。

王艷輝認為,高通的專利授權策略環環相扣,不向其他晶元企業授權,使高通可以按整機作為專利收費的基礎,而將專利許可與晶元銷售捆綁的做法,則使高通可以獲得比晶元高得多的超額利潤。

高通2013財年年報顯示,其專利授權業務以30%的營收佔比,為高通貢獻了高達87%的稅前利潤。

在全球各地被調查

事實上,高通設計精巧、環環相扣的專利授權模式,在為其獲得豐厚利潤的同時,早已在全球各地遭受質疑,頻頻受到日、韓、歐盟等地公平貿易機構的調查。

2006年,日本公平交易委員會(Japan Fair Trade Commission)對高通啟動調查,當時,日本松下、NEC、三菱等企業投訴高通在合作時濫用其技術壟斷地位。三年多的調查之後,日本公平交易委員會在2009年6月認定,高通公司在與上述廠商簽署的合作協議中的部分條款,違反了日本的反壟斷法。

日本公平交易委員會稱,高通在向日本企業授權專利時,強迫後者接受以下三個條款:第一,日本公司的相關專利要免費授權給高通;第二,日本公司不得以自己的專利對高通及其客戶發起訴訟;第三,日本公司不得以自己的專利對高通的專利授權發起訴訟。

「在此協議下,日本公司既不能起訴,也無法收取專利費,喪失了進行技術研發的積極性,從而使得高通可以繼續維持自己的市場主導地位。」日本公平交易委員會當時稱。

韓國公平貿易委員會(KFTC,Korean Fair Trade Commission)同樣在2006年對高通公司展開反壟斷調查。當時,接到德州儀器、博通以及其他兩家晶元公司的投訴後,KFTC調查了高通的當地辦公室以及三家客戶。

KFTC在2009年7月作出裁決,對高通罰款2.08億美元,並要求其糾正此前的多項違規行為。

在三年的調查中,KFTC發現,高通從2002年開始就控制了韓國98%以上的CDMA基帶晶元市場,儘管中國臺灣地區的VIA和韓國本土的EoNex兩家晶元公司曾在2004年和2005年試圖向三星、LG電子等手機廠商銷售晶元,但市場份額微乎其微。

究其原因,首先,高通採取了歧視性的專利收費費率,對使用高通晶元的手機廠商收取5%的專利費,而如果手機廠商使用其他供應商的晶元,高通則將對其收取5.75%的專利費。其次,高通在給予手機廠商折扣上也區別對待,舉例來說,一個手機終端企業只有將其85%以上的採購訂單交給高通,高通才會給予對方折扣,折扣比例為3%。這樣一來,手機廠商就沒有使用其他晶元供應商的動機了。第三,高通對到期專利和無效專利,仍然收取原來標準50%的專利費。

「高通的歧視性收費和折扣政策,使得其他晶元廠商很難在韓國基帶晶元市場立足,因此其才能在長達10年內維持超高的市場份額。」KFTC最終要求,高通在支付罰款的同時,糾正上述三種違規行為。

歐盟對高通的調查更早,早在2005年10月,歐盟就收到諾基亞、愛立信、博通、NEC、德州儀器和松下的指控,認為高通公司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損害了歐洲及其他地區的移動通訊市場,導致運營商和消費者面臨更高的價格和更少的選擇。

不過,高通在歐洲採取了各個擊破的策略。到2009年11月,歐盟委員會結束了對高通為期四年的反壟斷調查,既沒有課以罰金,也沒有做出最終結論。原因在於,這6家公司自己紛紛撤銷了投訴。

在美國本土市場,高通與博通從2005年開始就一直在法庭上較量,最終高通以分4年向博通公司支付8.91億美元現金的方式,和解了雙方在全球的手機專利糾紛,並保證不再相互起訴。

手機產業鏈沉默且擔憂

「具體罰款金額不好說。」王艷輝認為,如果發改委最終認定高通壟斷,高通可能不僅將面臨罰款,還將被要求糾正此前的違規行為。

對於中國的手機產業鏈來說,如果高通涉嫌濫用壟斷地位的種種做法被糾正,將是一大利好。

有業內人士舉例說,比如華為自身擁有很多專利,但按照目前與高通的專利授權模式,華為無法通過自身的專利向高通收費,未來則可能藉此大幅降低專利支出,甚至獲得正向的專利收入。

不過,面對國家發改委調查高通的利好,多家手機產業鏈企業面對記者採訪時,卻不願多言。

「高通是市場上的最大晶元供應商,我們還是要做生意的。」深圳一家手機企業的內部人士對記者表示,公司對高通案的發言非常謹慎,一是擔心影響目前的晶元供應,二是怕高通將來會秋後算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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