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週報記者 李星郡 發自北京

4月8日,國家電投集團東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000958.SZ,以下簡稱“東方能源”)披露了重大資產重組預案,擬以3.58元/股的發行價格,發行股份收購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家電投”)等持有的國家電投集團資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國電投資本”)100%股權,預估作價147.5億元,交易不涉及募集配套資金。

這意味着,國家電投旗下金融資產有望實現整體上市。

“在五大發電集團中,國家電投整體電力資產規模偏小,資產證券化率也偏低。其他發電集團資產證券化率基本在50%左右,而國家電投才大概30%。”一位證券分析師向時代週報記者指出,“此前國家電投規劃提高資產證券化率,而東方能源市值相對來說較小,更適合裝入金融資產上市,由此可提高資產證券化率。”

4月12日,東方能源收到深交所問詢函,就本次交易前國電投資本突擊增資、國電投資本與國家電投之間表決權委託等四方面問題進行了問詢。

時代週報記者就此次交易以及國家電投佈局致電東方能源,有關人士回覆表示:“本次重組事項處在保密階段,不便接受採訪,所有信息都以公告爲準。”

國家電投相關人士亦告訴時代週報記者:“以公司公告爲準,沒有更多的信息披露。”

國務院國資委研究中心研究員胡遲向時代週報記者分析稱:“短期來看,此舉是給上市公司注入優質資產、提升股價、樹立公司信心;長期來看,可能涉及以後和其他能源公司的重組。結合國資委這幾年的導向,有可能是專業化的重組,而非簡單的公司疊加。”

金融資產擬打包上市

國家電投成立於2015年6月,由原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與國家核電技術公司重組組建,是中國五大發電集團之一和三大核電開發建設運營商之一,旗下有2家香港紅籌股公司、5家內地A股公司。

2018年國家電投營業收入2266.56億元,淨利潤65.9億元,資產負債率78.61%,資產總額1.08萬億元,電力總裝機容量14025萬千瓦,位列五大發電集團第四。

東方能源是其上市公司之一。1999年9月,東方能源成立,2013年8月,經國務院國資委批准,原東方熱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國有產權無償劃轉給國家電投管理,主要經營熱力供應、代收代繳熱費、自有房屋租賃、國內勞務派遣、電力的生產。

2018年年報顯示,東方能源營業收入29.59億元,同比增長11.88%;淨利潤1.39億元,同比增長29.74%;總資產108.11億元,淨資產26.37億元。

而此次擬收購的國電投資本成立於2012年,由國家電投全資控股,由中電投融和控股投資有限公司與國覈資本控股有限公司整合成立,註冊資本金47.7億元。

上述重組預案披露的國電投資本未經審計財務數據顯示,2018年實現營業收入70.06億元,歸母淨利潤6.02億元,總資產高達653.88億元,爲東方能源資產總額的6倍,淨資產253.69億元。

作爲金融平臺,國電投資本持有的核心資產包括國家電投財務24%股權、國家電投保險經紀100%股權、百瑞信託50.24%股權、先融期貨44.20%股份、永誠保險6.57%股份等。

2018年底,國資委召開的11家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投資公司試點啓動會上,國家電投也被納入第二批國有資本投資公司試點企業。

胡遲對時代週報記者表示,國家能源投資集團重組前,僅國家電投有投資集團之名,相對其他發電公司的實體背景,投資運作應該更容易。

此次預案在背景中提到,國家電投本次交易完成後,資產證券化率將進一步提升,有利於進一步推進國有企業改革,通過中央企業內部國有資產資源整合,提升國有資產價值。

按照國家電投的內部規劃,2020年將集團資產證券化率提高到75%以上,最終形成“集團公司作爲國有資本投資公司—管理若干區域性或專業化上市公司—管理生產運營企業”的三級國有資本運作架構。

上述預案還提到,金融產業整體上市後爲促進國家電投產業投資與資本運營的有機結合,提供強有力的金融服務保障。

東方能源連續漲停

按國電投資本的預估作價測算,重組完成後,國家電投持有東方能源的比例將從33.37%上升至57.90%,南網資本、雲能金控的持股比例的將達到11.83%,其餘股東持股比例尚未超過3%。

4月12日,東方能源收到深交所問詢函,就本次交易前國電投資本突擊增資、金融資產整合計劃、整合風險、國電投資本與國家電投之間表決權委託等問題進行了問詢。

2018年12月,國電投資本引進南網資本、雲能金控、國改基金、中豪置業4名新股東,約定4名新股東以貨幣形式向資本控股增資,持股比例共計35.54%,募集權益資金58億元。截至本預案披露日,資本控股已收到全部增資款,該增資事項的工商變更登記尚在辦理過程中。

而此次發行價格以3.58元/股計算,南網資本、雲能金控、國改基金、中豪置業交易對價達到52.42億元。

截至4月15日收盤,東方能源股價已達8.68元,復牌後連續五漲停。

對此,深交所對上述4名新股東在收購前突擊增資提出疑問,問詢其原因及合法合規性,增資事項的工商變更登記進展及具體時間安排,是否影響本次收購的股權轉讓等。

除此之外,國電投資本對財務公司僅持股24%,對先融期貨僅持股44.2%,國家電投將所持的財務公司42.5%股權委託國電投資本管理。深交所要求,補充披露安排表決權委託而未劃轉上述股權的原因,後續有無收購剩餘股份的計劃,委託表決權股份對應的收益權是否歸上市公司所有,財務公司和先融期貨是否符合納入合併範圍的條件。

重組完成後,東方能源業務範圍除清潔能源發電及熱電聯產等業務外,還將涵蓋財務公司、保險經紀、信託、期貨、保險等多項金融業務。

對此,深交所要求補充披露在業務、資產、財務、人員、機構等方面的整合計劃、整合風險以及相應的管理控制措施。

作者:李星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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