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信息保密了嗎?

吳劍

《醫藥經濟報》2009年8月27日

當下,因為網路日益成為社會生活的一部分,人們對網路安全、信息保護、個人隱私的關注已經成為社會熱點問題。在社會生產力大發展、產品進入大營銷時代的今日,誰掌握客戶信息越多越準,其營銷的速度和效率就越高。因此,客戶信息就成為渠道資源,這樣的資源甚至可以市場進行買賣,部分客戶核心信息甚至成為犯罪分子的目標。

醫院就是大量保存客戶信息的地方,這些過去被認為無用的東西,現在卻成為「淘金者」的「礦藏資源」。筆者認為,醫院的病人信息管理又受到了新的挑戰,醫院應當做好相關環節的管理工作,確保患者信息安全。

提高信息安全意識。 過去我們認為,病人隱私無非就是女性病人的身體隱私,其實現在這樣的觀念已經嚴重落後了。病人隱私應該包括女性、男性病人。應該包括身體隱私、疾病情況、信息資料。凡是病人不希望別人知道的,都可以列入病人隱私的範圍,除了法定義務外。有的領導不希望別人知道自己生病,有的性病患者不希望別人知道自己病情,甚至有的人不希望別人知道自己的真實名字等等,這些我們都得當成病人隱私去保護。這些安全意識需要政府、醫院、醫務人員高度重視。

病人信息盡量少採。從醫療的角度出發,醫院對病人信息的取得當然是越多越好,但是隨著社會對個人信息安全的重視,病人對個人信息希望越少暴露越好,這樣就形成了一對矛盾。部分醫院或者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病人信息採集表,內容非常多、非常細,看起來是工作比較到位,但是從另外一方面考慮,這樣一是增加了醫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工作量,二是增加了病人不必要的信息泄露風險,三是如果屬於病人不說,醫生必填的項目,那就可能取得虛假的信息。如果管理不嚴,關注不力,病人這些信息無意泄露,那麼醫院就存在法律糾紛的風險。因此,對病人的信息採集必須內容合理、數量科學,一些必要的信息,病人有提供的義務(象懷孕婦女的性生活史),一些不必要的信息,病人可以自由選擇(象身份證號碼需要謹慎)。這樣可以降低病人信息的泄露風險,也可減少醫院不必要的法律糾紛。

嚴格保護病人信息。 醫院到處存在大量的病人信息,因此,制定相關保密規章制度十分必要。把保護病人隱私和信息作為維護病人權利,實行人性化管理,提高病人滿意度的重要內容去看待;醫院信息部門作為信息管理部門,彙集大量病人信息,一定要嚴格管理,絕對禁止轉讓銷售等不法行為,實行院內外網路的物理隔離,不能夠成為藥商統計資料、廠家營銷信息,所以應當加強病人的病歷檔案的管理;醫院服務部門要把病人信息安全作為提高服務滿意度的內容之一,一方面儘可能實行醫院信息公開以滿足病人需要,另外也要從各流程環節把好病人信息安全關,如病歷不能隨便借、化驗報告不能隨便丟、電腦需要加密碼、重點敏感信息要加強保密、員工不能隨便把病人信息帶離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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