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林偉信╱臺北報導】

新竹縣前縣長範振宗,被控4年前為縣長候選人邱鏡淳站臺時,影射競爭對手鄭永金貪汙,新竹地院將範男判刑5月,但高院認為他的言論未超過合理評論範圍、沒有真正惡意,逆轉改判無罪,檢方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4日駁回上訴定讞。

一審認為,以範振宗的學經歷,理應知道耳語傳聞毫無根據,卻在未詳細查證前,就以喫工程款、炒土地等語打擊鄭永金的品德操守,造成鄭的名譽損害,影響他人投票意願,依違反選罷法將範振宗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褫奪公權1年。

高院合議庭引美國總統杜魯門名言「怕熱就不要進廚房」,認為範的言論涉及鄭永金是高度公共性議題,雖造成名譽一定受害風險,影響選舉公平性尚微,改判無罪,檢不服提上訴。

最高法院認為,檢方上訴理由是原審採證、認事職權的行使,或已說明論斷之事項,但這些事項原判決都已說明判決無罪的所憑論據及得心證的理由,檢方上訴不符合法律上的程式,予以駁回,範振宗無罪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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