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著7歲女兒面,惡女弒母灌水銀
  • 發表於:2014-6-27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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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我是陽信人

    頭銜:鏘鏘中士 只看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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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月的一天,楊某再次向母親要錢被拒,心懷怨恨的她將溫度計砸碎取出水銀倒在杯中,在7歲女兒的面前強行喂其母喝下。(2014年06月26日 京華時報)   4月9日晚上7點,居住在豐臺區嘉園一里10號的居民報警稱,該樓內1105號住戶長期泛著惡臭。民警很快到現場將門打開,眼前的一幕讓所有人大喫一驚——牀下有一具早已腐敗不堪的屍體,被一個藍色被子蓋著,手腳都被人捆綁。    民警確認死者是60歲的劉某,並瞭解到劉某的女兒楊某也在此處居住過,但1個多月前突然搬離。此外,還發現了一封舉報信,內容是舉報自己的女兒楊某多次騙取錢財。劉某在信裏說,楊某從不盡贍養老人的義務,只知道要錢。有一次還聯合外人謊稱能給自己的小孫女辦戶口,騙走她23萬元。   幾天後,警方在楊某的暫住地將其抓獲。回憶起殺害自己母親的情節,楊某臉上一副不以為然的樣子。「我沒工作也沒錢,就是想要錢,她不給我。」僅僅因為老母親拒絕了她的要求,楊某便殺了自己的生身母親。     儘管惡女楊某終被逮捕,似乎必將得到應有懲罰,但還是讓筆者想起了近年來諸多有關親人間的傷害案。尤其2001年4月1號發生在上海浦東國際機場的留學生刺母案,更是讓人震驚。如果說8刀捅向生母的汪某是禽獸,恐怕禽獸也羞與為伍,羊有跪乳之恩,鴉有反哺之義,汪某卻連羊鴉也不如。   惡女楊某弒母案,再次為中國父母敲響警鐘:養兒不教,害人害己。作為父母,為了對孩子的「愛」,可以犧牲一切,惟恐孩子喫一點苦,遭一點罪,尤其是那些喫過苦的父母,家庭富裕後,恨不得把孩子的一生都安排好。含在嘴裡怕化了,捧在手心怕摔著。……只可惜,結果卻往往事與願違,「飯來張口,衣來伸手」,圈養、溺愛的結果,不但損害孩子抗挫折、競爭與生存能力,更要命的是,父母毫無原則的寵愛,對孩子心智、道德和人格完善是個致命的打擊,別說孩子成人後不會孝順父母,甚至連對父母的感恩之心都不存在。從李啟銘、葯家鑫、機場刺母的汪某,到給母親灌水銀的楊女,莫不是家庭失敗的個案。    著名作家高爾基說過:「愛護自己的孩子,這是母雞都會做的,但教育好孩子,卻是一門藝術。」父母愛子但不致溺愛,子女敬父母但不可愚孝,這纔是適應現代社會的家庭倫理。總之,惡女楊某惡劣的獸行,如一面鏡子在提醒我們:縱觀古今中外史,養兒不教不如無。 山東省陽信縣國土資源局邱海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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