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秋雨:可怕的國家主義幽靈訪問量[28921] 評論數[290] 王志安的博客 發佈於:2008-06-11 18:24

余秋雨含淚書文勸告災民之後,受到網路上的一片撻伐。其間最主要的討伐點,都指向余的「冷血」。可在筆者看來,如果冷靜地看待余文,其間蘊含的國家主義幽靈,才是最值得警惕的。

這次汶川地震,受災的到底是誰?無疑是一個個失去親人,失去家園的災民。但是,在救災的過程中,這個概念正悄悄被置換為國家。所謂「多難興邦」,潛台詞是,公民遭受劫難能激勵整個社會團結奮進,克服困難,最後贏來邦國興盛。但這句話的另一種讀解,是國家成了目的,而公民和公民的苦難,僅僅是國家實現自身目的的手段。中文意思多意,兩種解釋全看引用者的需要。這後一種解釋中蘊藏的國家主義觀念,在地震後的確很有市場。余秋雨先生含淚書寫的文章,就是這一思想的典範。所謂的「反華媒體」反的是誰?是災民嗎?我想不是,而是政府!余文的意思,是這些死去孩子的災民不夠體諒國家和政府的難處,外有反華媒體刁難,內要抗震救災,你們這些小家死了孩子,雖然傷痛但卻不能和國家鬧情緒,不應該在這個時候給國家添麻煩。這種論調的核心,說白了,就是國家是這個社會的核心,是目的,第一位的,而個人是從屬的,是手段,第二位的。

應該說,國家主義在中國有著悠久的傳統,一方面來自於傳統中國對集體的認同,對個性的壓制。另一方面,則來自建國以後意識形態的強化。改革開放,如果從權利價值觀上講,可以解讀為公民權利覺醒和彰顯的歷史。但是,這個過程直到今天,還遠沒有結束。有人說,這次汶川地震,有不少志願者和民間力量介入救災,這是中國進入了公民社會的發軔。但細究公民社會的本意,其核心在於在公共事務領域,無論遇到什麼事情,都要本著公民權利和維護公民權利的原則去處理。如果按照這個原則去觀察,中國離公民社會尚遠矣。尤其是在災難面前,我們當然看到有志願者和民間組織在發揮作用,但是,政府在賑災救災中的主導力量更為明顯,甚至,政府的權利在災難那種還有擴大的跡象。而審視整個救災過程,公民的權利並沒有得到異於平常的尊重,甚至在某方面,還有退步的跡象。這表明,我們的國家和社會,在災難中的應激反應,首先是往回走,而不是向前看。

就拿災區學校的建築質量問題而言,對這裡面到底有無腐敗和瀆職的責任調查,正是對公民權利的合法維護。目前,許多災區的建築已經進入清理的階段,一旦現場清理完畢,又如何能詳細調查事故的非地震原因?余秋雨先生勸導災民給政府寬限一些時間,本質上的原因,還是認為作為公民個體的痛苦和整個救災這件事情相比,是屬於次一等可以放一放的事情。但是,在更多的人看來,救災並不僅僅在於讓失去家園的公民暫時得到安置,更重要的,是讓每一個公民的權利主張都能得到及時的救濟,每一份正義都能得到及時的伸張。而只有這樣,天災才不會演化為社會災難,整個社會才會在災難面前學會進步。這本身就是救災的一部份。

歷史的教訓告訴我們,無論一個民族遭遇多大的災難,都不能輕易忽視甚至犧牲公民的權利,不管這位公民在許多人眼中多麼微不足道。也不能刻意將公民的權利和集體利益相比較,掂量出孰輕孰重而後要求公民放棄小我,而成全大我。更不應該製造一個抽象的政府和國家,然後讓我們每一個公民,以犧牲自己的權利為代價,去維護之。一位政治家曾經說過:只有每一位公民的權利得到彰顯,國家才有尊嚴。這是現代國家每一個公民都應該知道的常識。從這點上講,余秋雨先生雖然飽讀詩書,雖然經歷過文革,但思想上卻仍然是一個稱職的臣民,而不是一個合格的公民。

國家主義在災難面前的復興,有吾國吾民歷史和文化的原因,其彰顯中國跨越傳統邁向現代國家之路充滿著坎坷。但是,越是面臨災難,整個社會越是應該保持警惕,不要讓我們的社會三十年來的改革付諸東流。這方面,身為公眾人物的余秋雨先生,本應清醒地高聲斷喝,沒想到卻賣力地推銷陳腐的國家主義論調。引來罵聲一片,實在再正常不過了。

http://blog.ifeng.com/article/1510095-29.htmlhttp://www.xkb.com.cn/view.php?id=271262餘秋雨:含淚勸告請願災民(2008-6-5)08.06.08 一個已經成為「菩薩」的小朋友給余秋雨的天堂來信(2008-6-7)08.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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