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改革的大限是2020年,也就意味着,再過一年多,事業單位改革即將全面完成。這次改革,到底意味着什麼?對於有一類人而言,通過事業單位改革,他們的事業編制將被收回,並且不會再續簽事業聘任合同,個人身份將全面轉爲企業員工,這些事業單位的事業法人身份也將被註銷。這一類人,就是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員工。對於他們而言,此次事業單位改革,可謂是影響深遠。

什麼是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

我們首先來了解一個名詞——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從這個名稱上,我們可以瞭解到兩個信息,一方面,這些單位在改革之前,身份仍然是事業法人單位。另一方面,這些單位的主要性質,是從事生產活動或相關經營活動。大家都知道,從概念上而言,生產經營是企業行爲。事業單位本質上是提供公益服務的。過去,這些性質上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員工,身份是事業編制,有歷史的原因。但是,事業單位改革,就是要理順單位性質,把經營性質的事業單位劃歸市場,從而讓事業單位的性質更清晰,目的更明確,功能更精準。

哪些事業單位具有生產經營性質

在現實生活中,還有哪些事業單位,在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呢?舉一些簡單的例子,大家對此可能就有更加形象的瞭解。比如,過去很多地方都有國有養豬場、國有園藝園,這些事業單位,他們的工作和企業並無二致。再比如,一部分國有農場,具有經營性質,他們本質上也相當於企業。還有,過去很多的國有機關單位都有自己的培訓中心,提供住宿和會務服務,這些培訓中心的性質也是事業單位性質。但是,他們的服務內容,和社會上的酒店、賓館沒有差別。

生產經營性質的事業單位爲什麼要轉企改制

這些事業單位爲什麼要轉企改制、推向市場?一般而言,至少有兩個方面的考慮。一方面,既然他們提供的服務和企業提供的服務是一致的。如果允許這些事業單位繼續保持事業法人身份,繼續享受國家財政資助,對於從事同類活動的企業來說,相當不公平,容易形成不對等競爭。另一方面,由於這部分事業單位員工的身份是事業編,工資由財政發放,幹多幹少一個樣,旱澇保收,他們就缺乏改革創新的動力。員工理順身份之後,有利於提升其生產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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